北大仓黑龙江省的水土资源到底怎样?

黑龙江省地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组成的黑龙江流域,主要河流有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牡丹江、呼兰河、蚂蚁河、海浪河、呼玛河、额木尔河、讷谟尔河、汤旺河、拉林河、乌斯浑河、乌裕尔河等;主要湖泊有兴凯湖、镜泊湖、连环湖和五大连池4处较大湖泊及星罗棋布的泡沼。

黑龙江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1918条,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8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297.44亿立方米,扣除两者之间重复计算量173.14亿立方米,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10.3亿立方米,人均水量2160立方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北大仓黑龙江省的水土资源到底怎样?

黑龙江省年平均径流深为132.4毫米,折合水量为602.24亿立方米。全省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1.59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19.51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为11.85亿立方米,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279.2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125.69亿立方米,全省水资源总量为727.93亿立方米。全省总用水量为286.2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用水量171.82亿立方米,地下水用水量114.41亿立方米。

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省仅有一座镜泊湖水电站。至1999年,有大小电站电厂近200个,装机总容量近千万兆瓦。水电发电量达14亿兆瓦小时。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为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农用地面积395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建设用地14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未利用地61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01%。农用耕地1187.1万公顷,占农用地的30%;园地6万公顷,占0.2%;林地2440.3万公顷,占61.8%;牧草地222.4万公顷,占5.6%;其他农用地94.5万公顷,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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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中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5.8万公顷,占78%;交通运输用地11.8万公顷,占7.9%;水利设施用地20.8万公顷,占14.1%。未利用地458.4万公顷,占72.7%;其他未利用地172.54万公顷,占27.3%。全省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面积有所增加,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全省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有1.9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人均耕地面积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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