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制度改革 立足檢察職能 提升辦案質效——澄邁縣檢察院開展「捕訴合一」業務培訓會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為進一步適應“捕訴合一”改革和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新要求,提高幹警辦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的綜合能力,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開展,10月15日晚,澄邁縣檢察院開展“捕訴合一”業務培訓會。院領導、全體檢察官、檢察官助理及書記員參加培訓會。

培訓會現場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培訓中,主講幹警通過PPT詳細介紹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的辦案流程,並對辦案過程中的訊問、核閱、管轄、文書製作、捕、訴文書銜接等方面做了詳細闡釋,系統分析瞭如何由逮捕、起訴到“捕訴合一”的辦案方式進行銜接。

參會人員認真聽講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培訓結束後,我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唐論指出,“捕訴合一”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於提高辦案質效,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促進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辦案幹警要認真學習,加強溝通交流,儘快補齊短板,提高業務能力,通過實際案件逐步熟練掌握“捕訴合一”辦案模式的案件辦理流程,保證案件辦理質量。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通過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為強化檢察監督,提高辦案效率,提升辦案質量,紮實推進“捕訴合一”辦案新機制打下了堅實基礎。

名詞釋義:捕訴合一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所謂“捕訴合一”辦案模式,指的是一個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都由同一名檢察官負責,簡而言之就是“誰批捕、誰起訴”。“捕訴合一”合併的是辦案人員,不是辦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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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梅藝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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