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10萬未結清 窮盡措施執行不能

蘆溪法院網忙 王某為張某經營的商店供應水果,尚有10萬元貨款未結清,對此張某聲稱無力支付這筆款項,王某向蘆溪法院提起訴訟,蘆溪法院依法支持王某的訴訟請求,張某一直未履行。最終,王某隻能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文書,並對被執行人發佈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將張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採取臨控措施。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依法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財產,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亦提供不了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

該案中,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也無法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線索,故此案件屬典型的“執行不能”案件。最後,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後,依照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執行法官將該案的本次執行程序予以終結,待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再重新啟動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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