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1.5噸!這5名南平版「絕命毒師」被起訴!

來源 : 延平區檢察院

導語

冰毒,又名去氧麻黃鹼甲基苯丙胺,新型毒品的一種,是一種無味或微有苦味的透明結晶體,純品很像冰糖,形似冰,故俗稱冰毒,吸、販毒者也稱之為“冰”。麻黃鹼是生產冰毒的原材料。

涉毒1.5噸!這5名南平版“絕命毒師”被起訴!

販賣毒品、運輸毒品構成犯罪,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進行製毒物品生產行為也構成犯罪。毒品是萬惡之源,打擊毒品犯罪是司法機關刻不容緩的責任,所以延檢君特意梳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普法,希望大家提高自身防毒、拒毒意識。

案情回顧

2017年5月,鄭某(另案處理)以尋找地方做電鍍為由在延平區尋找生產麻黃鹼的場地。經多次輾轉,鄭某租用了被告人葉某某的山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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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被告人謝某某幫助鄭某尋找倉庫存放生產麻黃鹼的原料。倉庫租賃後,鄭某將生產麻黃鹼的原料運至延平區,被告人謝某某、葉某某等5人負責搬運至生產麻黃鹼的場地,併為生產麻黃鹼望風 、清理並焚燒生產麻黃鹼後遺留的生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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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明,鄭某安排技術工人在延平生產麻黃鹼期間,謝某某、葉某某等人為鄭某生產的1.5噸制度物品原材料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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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公安機關將該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窩點搗毀,先後抓獲謝某某、葉某某等5人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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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謝某某、葉某某等5人違法國家規定,非法生產製毒物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犯罪事實清楚,均應當以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延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謝某某、葉某某等5人以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向延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是延平區人民檢察院近年來受理並提起公訴的涉案人數最多生產製毒物品數量最大的涉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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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房屋租賃需備案

周邊環境多留心

高額報酬莫要貪

案件承辦人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鄭某以高於十幾倍市場價格的金額租用被告人葉某某的山場,被告人葉某某在幫助鄭某搬運麻黃鹼的原料、望風、清理遺留的生產垃圾時,已經發現山場周邊環境氣味臭,樹木枯死發黃,但因為高額報酬的誘惑,被告人葉某某對此視而不見。延檢君向提醒大家,如果這1.5噸多的麻黃鹼都流入到了社會上,將會給社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危害,廣大市民朋友,除了自身不沾毒、不染毒外,發現涉毒等違法線索,應積極向司法機關舉報。

你貪的是它的高額報酬,它卻將你送進監獄。在異常高額報酬面前,還希望大家保持冷靜,理性分析,切勿將自己送入犯罪的深淵。

法律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度物品、走私制度物品罪〗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買賣、運輸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或者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生產、買賣、運輸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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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區人民檢察院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599-12309

舉報信箱:南平市延平區玉屏東路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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