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干货」香港探亲签证和受养人签注的办理攻略

探亲签证和受养人签注的区别

香港探亲签注和香港受养人签注,虽然都是为了方便亲属来港,但是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

颁发主体不同:

香港受养人签注,需要向香港出入境申请,是由香港签发的。在获得签注之后,还需要在大陆申请香港逗留签证(D签)。探亲签证是大陆出入境签发的,获得后可在特定条件下出入港澳。

准许逗留时间不同:

香港受养人签注的准许逗留时间一般和主申请人的准许逗留时间相同,相比较长。而探亲签证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共三种。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适用对象不同:

香港受养人签证,只适用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或受养的子女,如果主申请人是香港永居,还适用于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但是探亲签注的范围更加广泛,包含了香港居民在大陆的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后续申请永居情况不同:

香港受养人签证,如果在港通常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可申请永久居民。而探亲签证则无相关政策。

进出香港次数

一、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三个月多次签注。

二、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签注。

三、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六十周岁(含)以上申请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


1、申请文件


「实用干货」香港探亲签证和受养人签注的办理攻略


2、申请流程

帮客户父母办理探亲签证的时候,材料方面提供了自己的香港身份证、香港的签证、港澳通行证资料页面和背面逗留签证页面。这些都只是提供了复印件。然后父母那边,出示了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他们自己的港澳通行证,填写了申请表和提供了相片及回执。

申请是到户籍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的是三个月多次。提交材料之后收到回执,通知10个工作日后前往领取。

部分地区首次申请探亲签注,申请额及被探望亲属须一同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面见及询问。两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超过两年再次申请的,需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签注15元。

多次有效签注80元。

PS: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各地收费可能略有不同。

办理时间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PS:不含邮政速递时间。各地时间可能略有不同。

申请地点

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Tips:

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张或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或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也就是说,如果通行证上已经有了有效的其他形式的前往香港的签证,比如说旅游签证,那么一定要注销这个签证或者使用了这个签证才能办理探亲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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