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議對人販子執行死刑,你怎麼看?

兩個黃狸嗚翠柳


首先表明筆者的觀點:不支持一律死刑。但是對於那些被抓後拒不交代被拐孩子的去處,而且對孩子造成永久傷害甚至死亡的壞人,筆者舉雙手贊成!

不支持一律死刑的理由如下:

1.人販子的行為確實對被拐孩子的家庭是一種傷害。但是,作為孩子的父母來講,很多時候能幻想孩子還活著,肯定比確認孩子從丟失那天意味著永遠找不到或者死了要好得多。

2.人販子也不一定都是窮兇惡極的,絕大部分是因為這個是無本取利來錢快。這些人並不存在把孩子拐走殺害的心理,只是為了能快速致富。相對來說,這樣的人販子會成為找回孩子的突破口,讓更多的孩子能夠回到父母的懷抱。從這一點來說,如果認罪並幫助孩子回家,再執行死刑就說不過去了,有點過河拆橋的感覺。

3.人販子如果在拐帶孩子的過程中被發現並圍堵。如果一律死刑,那或許這個被拐的孩子就會在父母及眾人的眼前被殺。因為,人販子從被堵那一刻已經知道自己最終的結果是死亡,自然已經沒有任何的後顧之憂,臨死也要找個墊背的。一場慘劇就此在眼前上演。這也不是父母和廣大的群眾希望的。

4.只有讓人販子看到生的希望,才會將對社會的危害性放到最低。對於販賣人口眾多且不存在被拐孩子死亡的,積極供認並幫助孩子回家的。按照無期徒刑或者法律規定的行為。

法律是對仁者仁慈,對惡者懲罰。一棍子打死,這不是法律的初衷。家長也應該在日常生活中教導孩子一些防騙知識,以及基本的自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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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必須死刑!給個關注吧,不喜歡點個贊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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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支持判處死刑!

對於人販子抓進去就不能再放出來!

一般人販子都是集體作案,而且說實話一旦幹上人販子的活,可能就不會再去幹其他辛苦工作了。因為這個簡直就是無本萬利。而且如果被抓了,有可能幾年甚至更短的時間就會放出來了。相對於巨大的利益來說,其違法成本確實有點低。

馬克思資本論中對利潤有一段非常出名的論述。一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從馬克思的論述就知道,如果利潤率超過了300%的時候,就會膽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著絞刑的危險!人販子做的是販賣人口,只用去把人偷來,騙過來,或是搶過來就行了,然後通過自己的渠道販賣出去,就能賺到一些超額的利潤。這個成本是非常低的,但是利潤是非常大的。因此,人販子鋌而走險也就不奇怪了。

還有就是人販子危害巨大。一個家庭丟失了孩子,簡直就是滅頂之災,這些家庭失去了孩子如何繼續生活下去,可能每天都是生活在悲傷之中,很多家庭也因為孩子丟失,造成了家庭不和睦的現象。因此,人販子的危害是巨大的。

很多人販子文化水平不高,更是不思悔改。即使被抓住了,在監獄裡面呆了幾年,可能出來後還會去幹人販子。因為辛苦工作不想幹,文化水平也低,也找不到比較好的工作。從這點開看,還不如多判幾年,讓他們在監獄裡面待著更好。

綜上所述,人販子罪大惡極,堅決支持判處人販子死刑!


睿思天下


20多年前,兒子被人販子拐走。花費了巨大資金,人力,物力,和半年多時間。橫跨2省8個市,鄉鎮,縣無數,歷盡人間苦楚,才找回眼慾望穿的兒子。找回後拍壁無塵,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聞!那種慘境向誰訴說!所以我極憤恨那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特別販賣未成年兒童的人販子,最好直接判死刑!以平民憤!


奇俠7688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支持對人販子執行死刑!


c1黯然失笑


對人販子執行死刑我完全贊成,他對社會,對家庭傷害太大了,整個家庭就因為丟失一個孩子就完全崩潰了,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也特別嚴重,對孩也造成了一生的傷害,因此對人販子必須實行死刑,殺一禁百,起震攝作用,


安三邦


必須!立即!馬上出臺立法!只有認定是人販子!直接判決槍決!馬上執行。要震懾人販子!還給孩子們安全感!這個社會已經被人販子弄得有孩子的家長神經緊張!處處提防!沒有一點點安全感!人販子太殘忍了。。。。


楓葉飄零q45712504


必須死刑!

就算打入十八層地獄都不解恨。

而且只要是人販子,無論是被誰打殘或被打死。那個人都應無罪,並且屬於英雄行為。

就這麼多! (字越少事情越嚴重)



力朗戶外傢俱廠


支持,絕對支持!死刑立即執行!這些人販子害人不淺,而且有的是家破人亡。就劉德華演的電影《失孤》,原型裡面的父親至今都沒有找到他兒子,但是這位父親他說他會一直找下去。還有一位父親在尋找自己孩子的時候途中去世的,孩子被好心人找回,可是這位父親再也回不來,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孩子。這樣的列子有很多、很多。所以人販子必須死刑。千刀萬剮,五馬分屍都不解恨。



一指染沙


我不支持槍斃人販子!

首先聲明,從個人情感上說,我也痛恨人販子,恨不得把人販子千刀萬剮,但是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甚至可能會造成反效果,只要利潤足夠大,就一定會有人敢踐踏一切法律~

如果你認同這個觀點,就請繼續往下看,反之,你就當我是人販子吧,看了也沒用~~

假如對人販子一刀切,都施以極刑,那麼對於小孩已經被拐賣的家庭來說,除了能出口氣之外,沒有任何改變~

但是對於未來有可能被拐賣的兒童和家庭來說,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因為對於人販子來說,一旦被抓到肯定是個死,所以人販子需要自保~

同時,為了鉅額利潤,又想要頂風作案~

所以,只要人販感到危機,覺得事不可行的情況下,很大可能會撕票,然後逃之夭夭~

我想,這應該不是大家所希望看到吧!

只有減輕人販子的法律風險,再把極刑的風險施加到買家身上~~

造成風險的不對等,注意,是風險不對等~~

這樣才能把人販子的利潤降到最低,同時又降低了人販撕票的風險,我認為,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

如果有不同意見,可以回覆我,相互間可以理智溝通~

如果帶著強烈的個人感情色彩,那就請自便吧,這是你們的言論自由~~

我是來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的,不是來吵架的,因為我不認為吵架能解決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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