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人重病,他名下的財產要儘快處置

家中有人重病,他名下的財產要儘快處置

生老病死,是世間最尋常的事情。如果有親人或朋友病重,他名下的財產尤其是房產、數額較大的銀行存款等,還是要儘快處置。雖然,“去世”是最不願意提及的,但是如果真到那一天,他名下的財產會涉及繼承,甚至會更麻煩,涉及的人更多,耗費更多的時間、金錢、精力,有時候還會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

因為一旦有人去世,他名下的所有財產都成了遺產,發生繼承,不能再買賣過戶、抵押等,只能等確定繼承人後由繼承人辦理以後的業務。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會按法定繼承,即按照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繼承,甚至還會牽涉去世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在所有的繼承人中有人沒有成年或者有精神疾病或者年邁沒有生活來源,這部分人還不能放棄繼承,最後一套房子可能變成三、五個人同時繼承,給以後房產的處置帶來了諸多麻煩。

如果上述所有問題都沒有發生,繼承人沒有糾紛,涉及人數也較少,那麼,辦理繼承還需要到公證處辦理,需要準備一系列的證明材料,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簽字,需要一筆不小的公證費用,需要等待辦理公證的程序,最後才拿到公證書,拿到公證書才能辦理過戶的業務。

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要做到防患於未然。趁本人身體情況允許,將自己名下財產該過戶的過戶,該轉移份額的轉移,以免自己去世後給親人帶來更多的麻煩,本來親人們就要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還要處理留下的財產,會增添更多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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