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看我過得好,就偷我的貂皮大衣、蘋果手錶……」

我最近又丟東西了,這三年來我都不記得這是第幾回了,這次是我最喜歡的那件粉色貂皮大衣,剛買回家就找不到了,到底會是誰呢,你快幫我想想?

家住天津市紅橋區的王女士焦急的向閨蜜吳某哭訴著。

你就是平時太馬虎了,總是丟三落四的,不過你店裡的僱員小王,還有你的發小劉某手腳都不太乾淨,這次具體是不是她們中的一個乾的我猜不出來,但你得多小心點她們。

“閨蜜看我過得好,就偷我的貂皮大衣、蘋果手錶……”

吳某耐心的又勸解了王女士好久,兩個人才依依惜別。

王女士到家後仍然非常憤懣,因為小王是自己幾年前剛開服裝店就招聘來的老員工,自己對她信任有加;劉某更是從小一起玩大的朋友,自己曾與她情同手足。可就是這樣兩個人卻不時的偷自己的財物,要不是閨蜜吳某的提醒,自己可能還矇在鼓裡,她也曾和她們爭吵甚至鬧僵過,可是因為沒有證據最後只能不了了之。這次她丟了最喜歡的貂皮大衣,實在令她怒不可遏。

乾脆報案吧,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我已經過了好幾年,受夠了,再沒有任何情面好講了!

下定決心後,她毅然去派出所報了案。

偵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那個小偷居然既不是小王又不是劉某,而是與自己無話不談的最好閨蜜吳某!

“閨蜜看我過得好,就偷我的貂皮大衣、蘋果手錶……”

吳某,女,陝西人,中專文化,無固定職業。與王女士結識時,她正在一家數碼商城裡做銷售,兩人一見如故,一起逛逛街聊聊天,迅速變成了閨蜜。

王女士是做服裝生意的,平時衣著光鮮、出手闊綽,對朋友也十分仗義,這樣的生活令一直打工的吳某十分羨慕。“我這個年紀的女孩,誰不喜歡穿的時尚點兒啊?每次去她的店裡,我都把新款試個遍,但最後還是買不起啊。”虛榮心不斷膨脹的她,竟想到了向閨蜜“下黑手”。

早在2015年,吳某去王女士的服裝店內串門兒時就看上一件店鋪上新的羽絨服。王女士說這件客人預定了,如果吳某想要可以再定一件,進價1580元。“我當時一個月工資才3000多塊錢,這個價格我真接受不了”,但吳某又實在喜歡這件衣服,於是一咬牙就趁著店裡顧客多趁亂將羽絨服塞進了自己揹包裡。一開始吳某還戰戰兢兢擔心事情敗露,但過了幾天,發現王女士完全沒有懷疑到她頭上,就放心了。

“閨蜜看我過得好,就偷我的貂皮大衣、蘋果手錶……”

2016年2月,王女士婚禮邀請好友吳某做伴娘。婚禮結束後吳某在清點禮金時,一時手癢趁人不備時抽走幾個紅包放進自己口袋中。“我當時買東西特別缺錢,覺得這麼亂,她們發現不了的,就拿了幾個紅包。”吳某回憶當時的情景時說。“回家後點了點,一共5000塊。事後她家人問過我,我撒了個謊說放禮金的書包拉鍊壞了,可能掉在什麼地方了”。

出於對朋友的信任,王女士並沒有在意,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丈夫一家。這使得吳某更加大膽。

2016年7月,王女士買了一隻蘋果手錶,由於不太熟悉功能就想找曾在百腦匯打過工的閨蜜吳某幫忙。吳某到店後,看到新手錶又起了貪念,趁著店裡人多將表“順走”,並以1000元的價格轉賣給小商販。後來王女士發現手錶不見了詢問吳某,吳某早已準備好了說辭:“我調好了之後就放桌子下面了,後來看見你朋友劉某在桌子那邊待了挺久的”王女士對閨蜜的話深信不疑,轉而懷疑劉某並與其大吵一架。

“閨蜜看我過得好,就偷我的貂皮大衣、蘋果手錶……”

2017年12月,吳某又缺錢了,她再次想到了閨蜜,就買了水果以探望之名到王女士店中。趁王女士換衣服之機,再次盜竊藍色牛仔布包一個,內有現金800元。這次,王女士察覺不對,詢問吳某誰有可能是竊賊,吳某心中十分害怕,隨口誣陷僱員小王,王女士深信閨蜜的話,與小王吵得不可開交,險些辭退她。

2018年2月13日,吳某到王女士家中串門兒,發現王女士新買的粉色貂皮大衣非常漂亮,趁其下樓取快遞之機,將其竊走。

以前每次丟東西我都沒有懷疑過她,直到現在我才想起來,每一次丟東西吳某好像都在現場。可是我太相信她了,什麼事我都不瞞著她,對她言聽計從,現在想想真是太后悔也太后怕了!

“閨蜜看我過得好,就偷我的貂皮大衣、蘋果手錶……”

吳某被抓獲歸案後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還主動交代了自己在被害人家中還盜竊黃金戒指一枚及翡翠手鐲一隻的情況。

案發後,粉色貂皮大衣一件、深灰色羽絨服一件、翡翠手鐲一隻及黃金戒指一枚已起獲併發還被害人王女士。在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吳某親屬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被害人對吳某表示諒解,請求對其從輕處罰。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歸案後主動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且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以盜竊罪判處吳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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