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和政法口机构改革协调会议 对政法系统机构改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

锦州长安网讯

10月23日,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暨政法口机构改革协调会议在沈阳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深入部署全省政法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按照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高质量完成政法口机构改革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信访局、省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单位机构改革部署落实和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和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全省政法系统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深化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完成好党中央和省委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省政法各部门机构改革是整个政法机构改革的“重头戏”,是全省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系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的落地落实,也关系到市、县两级政法机构改革总体框架的确立。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着眼于构建完备、科学、规范、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明确职责定位,让新机构展现新气象,让新职能承载新担当,让新班子新队伍施展新作为。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省委改革方案的总体安排,精心部署、精准实施政法系统机构改革,聚焦重点,攻克难点,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政法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政法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会议强调,政法队伍处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风险隐患、服务人民群众、保障经济发展的最前沿,保持思想稳定、人心稳定、队伍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要把做好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与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通过扎实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力量,确保政法系统机构改革高效有序顺利实施,确保政法队伍人心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要把机构改革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制定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要强化规矩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政法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改革期间的维稳安保和信访稳定工作,把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严防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传播扩散,严防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要切实加强社会面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要迅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把专项斗争推向新阶段、新高潮。要牢牢把握新阶段扫黑除恶的总思路、总要求,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聚焦实现“十个新突破”,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要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动向,持续掀起新一波次的强大攻势。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合力。要进一步推动落实“4+2”的政策制度,采取“四个一批”超常措施,聚焦案件线索开展集中攻坚,年底前力争再攻克一批重点案件,依法打掉一批黑恶团伙。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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