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兩個兒子,立遺囑財產全給小兒子,每月跟大兒子要贍養費,大兒子還有爭奪財產權嗎?

佳樂177830049


老人將財產全部留給小兒子屬於是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情理的,也會製造家庭矛盾。

一、一般來說,老人都會偏向家中幼子,這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本案中老人做法有點過,財產留給小兒子,贍養費卻只向大兒子要,肯定會引發家庭矛盾的。

二、對於大兒子來說,如果老人訂立遺囑時意識清楚、意思表示真實,很難再去要求繼承老人遺產。不過,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並不以是否得到老人財產為前提,大兒子還是要贍養老人的。

三,對於小二子來說,繼承了老人的財產,就應該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讓老人安度晚年,才是正確的做法。

由於小兒子得到老人財產,大兒子也可以要求他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如果小兒子未承擔贍養義務,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其承擔。


管律師


我們村裡有個老人也是這樣,她在大兒子家只負責吃喝拉撒,除此之外便一概不管。但在小兒子家她卻心甘情願當起了免費保姆,洗衣做飯、掃地帶娃什麼苦活累活都幫他們幹,唯獨不在小兒子家吃飯。因此,她每天的生活軌跡就是,在大兒子家吃了飯就跑到小兒子家當牛做馬,一到飯點就自覺回到大兒子家當老佛爺,搞得大兒子一家忿忿不平。

題目中的老人也一樣,典型的偏心偏愛,他就像我們村那個老人一樣,恨不得把自己挫骨揚灰悉數奉獻給小兒子,卻竭盡全力榨乾大兒子的剩餘價值。正因為如此,老人訂立遺囑把財產全給小兒子,卻月月伸手向大兒子要錢,怎麼能不讓大兒子生氣呢?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即使老人再怎麼偏心小兒子,大兒子也不能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且沒有經濟來源的父母承擔贍養義務,並且履行這一義務並不以獲得遺產為條件。也就是說,就算父母財產一分錢也不留給大兒子,大兒子也必須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當然,每個兒女都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於情於法兩名兒子應當共同承擔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因此,如果老人伸手要錢超出了大兒子應當承擔的範圍,大兒子如果不情願的話可以拒絕給付。不過既然老人已經訂立遺囑把財產全給了小兒子,只要該遺囑有效,大兒子便無權爭奪財產。


冰焰


1、根據繼承法,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儘管老人的兩個兒子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是因為有遺囑在先,遺囑又是老人真實意願的表達,當老人去世後應該按照遺囑來分割財產,這是不容質疑的。



目前老人沒有去世,繼承也沒有到實施的階段,財產分割也存在變數。大兒子當然可以盡到自己的努力讓老人改變遺囑。

2、“手心手背都是肉”,沒有哪個父親不愛孩子的。父親為什麼這樣絕情,作為大兒子,要反思自己有哪裡傷了父親的心。父母養育一場,結果換來的是一再讓父親傷心絕望,這樣的逆子,任誰都不想把財產留給他。



稱父親還在,拋棄財產觀念,真心實意的對老人好,盡到做兒子的贍養扶助關心父母的責任,這才是正常的人倫。倘若父親看到大兒子的變化,真心的悔改,修改遺囑也未可定。大家說呢?


文軒閣


法律上,大兒子沒有爭奪財產的權利

因為老人是立的遺囑,遺囑就是自己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哪怕全部送給不認識的人,只要是本人自願不違法就是有效的。

所以如果遺囑上已經全部給小兒子了,那麼打官司也沒有用。

唯一能夠做的,是老人重新立遺囑,把錢財分給一些給大兒子。但是如果老人不願意,就沒有任何辦法

沒遺產依然有贍養義務,要贍養費正當的

贍養義務並不是出自於兒女是不是能夠得到資產才有的義務。否則老人如果沒遺產,是不是所有子女都別贍養老人了呢?

而是因為父母對你有扶養的義務,父母老了後或者患病做子女的就有贍養義務。

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曾經遭受父母嚴重虐待等,否則贍養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

因此沒有得到遺產,但是贍養義務依然需要履行。因此老人當然有權利問大兒子要贍養費。

情理上也許很多人覺得不公平,認為老人就是偏心,這個也很常見,尤其不少老人重男輕女,問女子要贍養費,財產留給兒子的案例更多啊。

但是法律上,遺囑就是一個很情理的東西,依據的是老人的心情,而不是法律規定必須強制性的公平。

贍養義務更是強制性的規定,依據的也不是老人是不是做到了公平

因此除非扭轉老人的心意,讓老人自己願意給你遺產,沒辦法強制性的通過法律解決。


廖彩琳律師


姑且不論大兒子有沒有權利爭財產的問題,我想不明白,為什麼這位父母你立遺囑把財產全給小兒子,每月卻要跟大兒子要贍養費?

俗話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小兒子是兒子,大兒子就不是兒子了?你立遺囑把所有財產給小兒子的時候,你們想過大兒子心裡的感受嗎?肯定是沒想過,如果想過這個問題,你們就不會這麼做了,這也說明大兒子是個老實本分的男人,你們能如此不公平的對待他,事後還理直氣壯的向大兒子要贍養費,足以說明老人的偏心眼,也說明在你們眼裡大兒子好欺負,你們想怎麼說大兒子就會怎麼做。

但大兒子真的就是缺心眼嗎?他對你們的容忍那是因為你們是他的父母,就算你們偏心眼,對自己不公平,但作為兒子,他覺得孝順父母才是最重要的,可以順作為兒子,他是合格的,但作為父母,你們這樣的行為,總有一天會寒了大兒子的心。

至於大兒子是否有權利去爭取財產,我想這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很多的家務事不見得都需要上法庭,更多的時候是道德是良心是親情是……俗話說,天下老的偏小的,這話自然有它的道理,這其中當然也包括受到傷害的老大們為了親情卻無法訴說的永遠致痛。


詩詞公寓


假定這個問題屬實。

首先說,這個老人可能糊塗(精神方面)或者有意偏向小兒子。但無論如何,大兒子不能以任何理由作為拒絕贍養老人的藉口,因為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謂義務就是必須履行的,而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至於大兒子還有沒有爭奪財產的權利,這裡“爭奪”這個詞不太恰當,他可以爭奪,但這不是權利,就是“搶”了,“爭奪”這個詞可以用“爭取”或“主張”比較恰當。如老人百年後,大兒子可以就遺囑沒有處理的財產主張權利(繼承),也可以就遺囑本身是否存在瑕疵,進而就相關財產要求分割,等。

另,老人能有多少財產!既然老人做了這樣的處理,那就尊重他的安排,還是以親情為重,兄弟手足情深,說不定到時候弟弟不會要老人的財產呢?


陳景軍律師


聽說過一個真實案例:

老人把錢房留給兒子,女兒一點沒有,病了要女兒出錢出力,女兒孝順,儘量依著父母。但是女婿不幹了,熬了幾年離婚了,女兒離開自己的家,也不打工了,搬回孃家伺候老人,還是給她要錢。女兒沒有工作啊,哪裡有錢?老人又打又罵,女兒40多了啊,每天罵罵咧咧,隨便拿到什麼就扔過去、砸過去,有次打到眼睛了,都流血了,不給看醫生。

女兒終於上吊死了。


紅太狼9862855


有什麼辦法呢?我奶奶就這樣的,小時候我們父母外出打工了,兩個姑姑也岀去打工了,兩個姑姑的孩子和我妹年紀相仿,經常給他們一人一個雞蛋不給我們吃,就那樣看著他們吃… 還說我的雞蛋我想給誰吃就給誰吃,以前姑姑他們都在家,我父母不在外出打工奶奶上街買的吃的總是藏起來,然後拿去給她們孩子吃,我們不敢拿… 父母在我還沒開始小學就外出打工了,別人都說姑姑好,那麼多年從未曾買過東西給我們吃過,記得我10歲生日的時候送給我一個雙幾塊錢的布鞋,15歲暑假月經來了還叫我去給她搬磚,然後那次經量就特別多…哎!你們不愛我。


醜醜58453061737


如果我是大兒子,就不會去爭這遺產,對老人僅盡義務,不會盡心,但也不虐待,一切以冷寞對待,而且在老人在世時將子女改母姓,一世緣盡再無牽涉。


江南桃花源裡新鮮事


題主問大兒子可否爭奪財產權?其實你不需要用爭奪來描述,而應問,我是否擁有合法財產繼承權?可以肯定地告訴你,當然有!因為從法律上來講,老人臨終前立遺囑必須要有律師和公證人員在場,才具法律效力。否則,像老人私立遺囑而不讓所有合法繼承人、律師、公證人員在場,那就是無效的遺囑。

趁老人還健在,大兒子有必要召集全家人開家庭會議,必要時請社區居委會主任(村裡的支書),家族裡有威望的長輩一同列席會議。只有這樣,你才不至於在老人面前處於被動局面。當然,能否順利召開這個家庭會議,要看你個人威信和能力了。如果你能把自己家裡的情況和他們一一談清楚,徵得大家的同意,是願意幫你這個忙的。

關於財產繼承權的獲得,以及老人生前贍養問題,需要理性面對。否則,想靠老人自覺那根本不可能。如果小兒子明事理,不貪財,知道禮讓大哥,恐怕老人再不懂禮數,小兒子也不會要。但是如果小兒子自私與不講道理,再加上老人糊塗,大兒子只能先禮後兵了。這禮字就是指召集家族會議,兵就是指通過請律師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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