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爲逃避還款不惜淨身出戶 法院這樣做她秒付8萬

無權轉租商鋪被發現,面對次承租人李某要求退還轉讓費的要求,“二房東”羅某一直不予理睬。在法院判決其須歸還李某約8萬餘元轉讓費後,她不僅想方設法逃避履行,還在執行期間悄悄辦理了協議離婚,將房車都過戶到前夫名下。

2018年9月6日晚22時,金牛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與幹警深夜出擊,對羅某進行司法拘傳。一直抵賴的羅某在面對司法拘留文書時,一下慌了神,立即聯繫前夫湊夠了足額執行案款,現場秒付。

女子為逃避還款不惜淨身出戶 法院這樣做她秒付8萬

▲被執行人羅某當場聯繫前夫轉賬

無權轉租拒不還錢 中途離婚疑轉移財產

2015年,李某與羅某簽訂某處商鋪的轉讓協議,約定轉讓費24萬元。但在經營一段時間後,李某發現,羅某與商鋪原房東的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羅某並無轉租權,如果羅某背地裡轉租給他人,那麼房東有權隨時收回商鋪。

鑑於商鋪有隨時被收回的風險,加上經營情況也不理想,李某遂向羅某提出解除轉讓協議,並要求退還相應的轉讓費用。隨後,商鋪的房東也提出要與羅某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商鋪。

但面對李某的要求,羅某一直置之不理。無奈之下,李某隻得將羅某告上法庭,2016年底,法院判決羅某須歸還李某轉讓費8萬餘元。但在判決生效後,羅某仍舊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2017年,李某向金牛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經過法院網絡查控後發現,被執行人羅某名下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羅某前夫名下卻有車有房。根據法院進一步的調查瞭解,羅某名下沒有財產的原因慢慢浮出水面。

原來,在該案執行期間,羅某與前夫以協議的方式辦理了離婚,原本同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房子、車子,都以協議分割的形式過戶到了羅某前夫名下,而她則淨身出戶。

法院深夜拘傳仍抵賴 一見要拘留秒付8萬餘元

明面上離了婚,但羅某目前私下仍然居住在前夫名下的房屋內。因此,法院認為羅某具有轉移財產、抗拒執行的重大嫌疑。在經多次溝通無效的情況下,金牛法院擬對羅某採取強制措施。

2018年9月6日晚上22時,金牛法院執行法官帶領執行幹警、司法警察一行15人來到羅某的住所。此時已是夜深,羅某的兩個孩子已經入睡,知道這個情況後,執行幹警們也都儘量控制音量,以免吵到孩子。

因羅某存在通過離婚逃避執行的嫌疑,執行法官對其依法採取拘傳措施,立即將其帶回法院進行約談。一開始,羅某依然堅稱自己是“三無”人員——無房無車無存款,對其約談勸說一個多小時仍舊無果,執行法官遂準備對羅某予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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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現場

當看到司法拘留的相關文書後,羅某一下子就害怕了,號稱已經離婚的她,立即通過電話聯繫上前夫,迅速湊夠了足額執行案款,當場就將全部案款轉到了法院賬戶上。

鑑於羅某已經兌現了執行案款,加之她的兩個孩子還很年幼,金牛法院執行法官在對其進行口頭訓誡後,決定對羅某不予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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