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在牀上,愛在絕望里:龍應台解密《色戒》

性在床上,爱在绝望里:龙应台解密《色戒》

張愛玲的這篇“不好看”的小說(《色戒》)

之所以驚世駭俗,主要是因為,一般的作者去處理女特工和漢奸的故事,難免要寫女特工的壯烈和漢奸的可惡。

張愛玲的女特工卻因為私情而害了國事,更“嚴重”的是,女特工之所以動情,那情卻也不是一般浪漫小說裡的純純的愛,而是性愛......

床戲演得那樣真實,那樣徹底,使我對兩位演員肅然起敬,但是,如果不是演員對導演有極度的信任,這樣沒有保留的演出是做不到的。

李安是如何說服演員在這部電影裡,激烈而直接的性是必要的呢?

——龍應臺

性在床上,爱在绝望里:龙应台解密《色戒》

文 | 龍應臺

小說裡,性寫得隱晦,但是張愛玲彷彿給李安寫了導演指示:“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是一個寫在劇本旁邊的導演指示。

導演完全看見了性愛在這出戏裡關鍵的地位,所有的戲劇矛盾和緊張,其實都源自這裡。

01

李安對性愛的拿捏,非常精準。

頭一場床戲的暴虐或可被批評為缺乏創意,因為專家會指出,這種性的暴虐在納粹電影裡常會出現,用來凸顯“權勢就是春藥”的主題。

但是在其後的床戲中,兩人身體之極盡纏繞交揉而神情之極盡控制緊繃,充分呈現了兩人對自己、對命運的態度:易先生對戰事早有壞的預感,知道自己前途堪虞。

王佳芝更是走在火燙的刀山上,命提在手裡。

兩人的表情,有絕望的神色,性愛,是亡命之徒的惟一救贖也是最後一搏。

張愛玲曾經深愛胡蘭成,胡蘭成曾經傷害張愛玲。

張愛玲對於“漢奸”胡蘭成,有多麼深的愛和恨?不敢說,但是在《色,戒》裡,王佳芝身上有那麼多張愛玲的影子,而易先生身上又無法不令人聯想胡蘭成。

《色,戒》會讓張愛玲塗塗寫寫30年,最後寫出來,又是一個藏的比露的多得多的東西,太多的欲言又止,太多的語焉不詳,太複雜的情感,太曖昧的態度。

從上世紀四零年代她剛出道就被指控為“漢奸文人”這段歷程來看,《色,戒》可能真是隱藏著最多張愛玲內心情感糾纏的一篇作品。

《色,戒》,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寫鄭蘋如和丁默邨的故事,實際上,那幽微暗色的心理世界,那愛與恨、“獵人與獵物”、“虎與倀”的關係,那“終極的佔有”,寫的哪裡是鄭蘋如和丁默邨呢?

李安說,他讓梁朝偉揣摩易先生角色時,是讓他把丁默邨、李士群、胡蘭成、戴笠四個人的特質糅合在一起的。湯唯演的,是王佳芝和張愛玲的重疊。

性愛可以演出這樣一個藝術的深度,Bravo,李安。

02

張愛玲的《色,戒》是一篇比較少人知道的短篇;如果不知史實背景,小說本身的隱晦粗描筆法更讓一般的讀者難以入門。

李安的電影,卻像一顆來勢洶洶的大火球從天而落,邊落還邊星火四濺,嗤嗤作響,效果是,人人都在談《色,戒》,涼涼的小說也被人手人嘴磨蹭得熱了。

小說裡的漢奸大壞蛋易先生,因為在小說裡被處理得不夠“壞”,當年《色,戒》發表時還被評論家批判,覺得張愛玲是非不明、忠奸不分。

當時讀了“域外人”對張愛玲的批評,我忍不住大笑。

胡蘭成不早就說過張愛玲的人格特質了嗎?

在《民國女子》裡,他這麼看23歲的她:

“愛玲種種使我不習慣。她從來不悲天憫人,不同情誰,慈悲佈施她全無,她的世界裡是沒有一個誇張的,亦沒有一個委屈的。她非常自私,臨事心狠手辣。”又說,“愛玲對好人好東西非常苛刻,而對小人與普通的東西,亦不過是這點嚴格,她這真是平等。”

而且,張愛玲文學作品裡頭最讓人震撼、最深刻的部分,不正是她那極為特殊、極為罕見的“不悲天憫人”的酷眼?

如果張愛玲有一般人的“忠奸意識”,她大概也不會在23歲時,嫁給了赫赫有名的“漢奸文人”胡蘭成啊。

易先生在小說裡不夠“壞”,除了張愛玲本身的認知價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蘭成的極深刻、極纏綿的愛情之外,我看見一個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說和電影之外,民國史裡頭的“易先生”,其實也不見得是個多“壞”的“壞人”。

易先生的“原型”丁默邨。

1903年出生,因為陳立夫的舉薦而做了調查統計局第三處的處長,第三處後來撤銷,他就加入了汪精衛的政府,歷任要職。

中日戰爭結束前夕,他是“偽浙江省省長”。

03

1947年5月1日,丁默邨被槍斃,罪名是“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判決書裡列出好多罪狀,包括“主使戕害軍統局地下工作人員及前江蘇高二法院庭長鬱華、與參加中統局工作之鄭蘋如。”

這樣的一個“漢奸”履歷,他的死刑不是理所當然嗎?不這麼簡單。

我在德國的雪夜裡翻讀,南京市檔案館所保存成書的審訊漢奸筆錄、判決書、種種作為證據的信件、電報、便條等等,慢慢地看出一個故事的輪廓。

塵封的史料所透露的真實人生如此曲折,幾乎有血肉模糊之感,其幽微傷痛諷刺殘酷完全不需要假借文學家之手。

在鄭蘋如因為刺殺丁默邨未遂而被秘密槍決之後一年,1941年,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長的陳立夫和丁默邨秘密取得了聯繫,對這位當年被他提拔過、如今為汪偽政權特務頭子的後輩“曉以大義”,指示他應該設法“脫離偽區”,如果不能“脫離偽區”,就當“伺機立功,協力抗戰”。

陳立夫“策反”成功,往後的幾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長、福利部長,私底下,他為戴笠的軍統局架設電臺、供給情報,與周佛海合作企圖暗殺當時的特務首腦之一李士群,並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斷營救被捕的重慶地下工作人員。

這些被營救的情報人員,在審判庭上,也都具函作證,丁默邨和重慶政府的合作是毫無疑義的。

而在日本戰敗以後,局勢混亂,重慶政府為了防止共產黨趁機坐大以及新軍閥崛起,又適時而有效地運用了丁默邨這個棋子。

他被國府任命為“浙江省軍委員”,這一回,“浙江”前面沒有“偽”字了。

我讀到戴笠給“默邨吾兄”的手書,戴氏要求丁在混亂危險中“切實掌握所部,維持地方治安,嚴防奸匪擾亂,使中央部隊能安全接收”。

而丁默邨也確實一一執行了重慶的指令。

在中央部隊進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經佔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進行“剿匪”之後,中央部隊才穩穩地接收了浙江。

夜半讀史,我揉揉眼睛,困惑不已。

04

那麼這丁默邨等於是國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將,這名降將不曾回到“漢軍”中來披麾上陣,但他留在“曹營”暗中接應,做蘋果裡的一條蟲,等於是國民政府植在敵營的間諜,其處境何等危險,其功勞何等重要。

在戰爭中,隱藏的間諜所發揮的作用絕對不小於沙場浴血的戰士,不是嗎?

當重慶政府需要丁默邨的協助時,陳立夫和戴笠都曾對他提出保證:陳立夫應允丁可以“戴罪立功,應先有事實表現,然後代為轉呈委座,予以自首或自新”。戴笠則說得更明確:“弟可負責呈請委座予以保障也。”

好啦,那麼為什麼國民政府在勝利後就殺對它有功的“降將”和“間諜”呢?

尤其在早已給予不殺的具體保證之後?

問題出在“委座”——蔣介石嗎?

正在困惑時,陳立夫的回憶錄出版了。

於是飛電請求朋友“火速寄《陳立夫回憶錄》來歐”。一週後書寄到,郵差從雪地裡走來。我從他手中接過書,一把拆了包裝,幾乎就在那微微的飄雪中讀了起來。

我竟然找到了答案。

《陳立夫回憶錄》第232頁:丁默邨本來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獄中保出去看醫生,從南京拘留所出來,順便遊覽玄武湖。

這個消息被蔣委員長看到以後,蔣委員長很生氣地說:“生病怎還能遊玄武湖呢?應予槍斃!”

丁默邨就被槍斃了。

只因為他從獄中出來,貪看一點湖上清風,被一小報記者認出來,寫上了報。

啊,我不禁掩卷嘆息。

難怪丁默邨的死刑判決書讀起來那麼地強詞奪理,對丁默邨所提出來為自己生命做辯護的種種白紙黑字的有力證據完全漠視。

原來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樣的時代裡,你對所謂“忠奸”難道不該留一點人性的空隙嗎,不管是易先生還是丁先生,是張愛玲還是胡蘭成?

< END >

沏杯茶,打開屏,月亮紅陪伴您

長按二維碼關注我

您的吐槽和轉發

是月亮紅堅持和努力的最大動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