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東區法院司法警察大隊五項舉措推進民商事案件警務保障工作

隨著一些地方法院民商事案件庭審中突發的不安全事故不斷增多,湘東區法院法警大隊不斷積極探索並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通過五項舉措切實提高了民商案件審理的警務保障能力,為庭審提供了更安全、更安定的審判環境。近三年來,該院法警大隊民商事值庭共派警200餘人次,均以零事故發生而圓滿完成庭審保障任務,保障了民商事案件庭審的有序進行。

一是不斷提高安全教育理論學習,增強全隊安全防範意識。利用每月的業務學習時間,積極組織幹警學習庭審安全保障規則等相關知識,同時通過事故案例的分析通報學習反思,使警隊全體警員更有效的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增強民商案件庭審安全保衛過程的主動性。

二是嚴格進行安檢制度,把一切危險杜絕在門外。對所有進入法院的人員按照安檢規定進行嚴格的安檢,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刀具等危險違禁物品進入審判區域。對門崗值崗警員要求佩戴八件套及對講機和執法記錄儀,確保通訊暢通,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理,不讓安全隱患帶入審判區。

三是加強對民商事案件重視程度,防止庭審危險的發生。通過積極與民商案件審理部門負責人和主審法官溝通,針對可能出現突發事件的各類案件,要求案件承辦法官做好風險評估工作,制定庭審保障方案,合理配備警力,確保庭審安全;同時在庭審過程中密切關注,仔細觀察,發現有當事人情緒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積極配合審判庭室做好穩控化解工作。尤其是審理離婚案件時,一律遵循讓女方當事人先離開的原則,由值庭法警親自將女方當事人帶離審判區域,消除隱患,防止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四是定期開展專業技能訓練,提高警隊值庭安保能力。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大綱》為依據,積極組織開展訓練。通過訓練,強化警隊熟練掌握警械具、安全防範裝備、安防監控系統、爆炸物品探測儀,x光機等安防設備的使用等單警技能。

五是加強警隊裝備建設,提高警隊戰鬥力。通過向院長和分管領導的請示彙報,積極落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裝備配備標準》的規定,最大限度的購買各種應當配備的警戒、防護器材、通訊設備等,不斷提高司法警務庭審保障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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