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量村民參與毀林到全村復植林地,內蒙古檢察機關有何妙招?

从大量村民参与毁林到全村复植林地,内蒙古检察机关有何妙招?

5年前,全村三分之二的村民參與毀林。5年後,一屯子的老少男女許諾“要把毀壞的林地重新補植,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就三年”。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草高吐嘎查這5年的變化,源於該旗檢察機關開展的“1+N”一站式聯動辦案治理行動。

草高吐嘎查共有100餘戶村民。2008年左右,嘎查爭取到荒山造林、三北防護林等治理工程,集體栽種樹木後承包給村民管理。2010年至2011年,個別村民見承包林地內樹林長勢不好,便將樹木損毀,種植農作物,其他村民見“毀林種地”有利可圖且無人制止,競相效仿。

从大量村民参与毁林到全村复植林地,内蒙古检察机关有何妙招?

毀林現場堆砌的樹根

2016年,科右中旗檢察院在辦理非法佔用農用地案走訪調查中發現,草高吐嘎查有大量堆積如山的樹根、樹幹,疑似村民“非法砍伐林木”所留,遂向森林公安及當時的反瀆職侵權部門分別移送線索。

經查,被毀林地共計2000餘畝,草高吐嘎查70餘戶村民參與毀林,佔到總戶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最後被立案偵查30餘人。村民們急了,“我們毀的是自家承包林地,沒犯法,不應該受處罰”。

面對情緒激動的村民,科右中旗檢察院決定採取“1+N”一站式聯動辦案治理模式,即以第一個辦理案件的部門為檢察環節社會治理第一責任人,對內聯繫相關部門,實行治理動態跟蹤治理遞進制——該補救的補救、能化解的化解、當整治的整治;對外聯繫各職能單位及社會組織,整合職能資源,為檢察環節開展社會治理提供點對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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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在補植樹地與村民溝通

科右中旗檢察院對每一個涉案人員開展“點對點”普法教育,對確有悔改表現的嫌疑人向偵查部門發出《不提請逮捕建議書》。這些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在開春之季沒有影響到自家耕種。

什麼樣的履職行為會導致“村民連續5年不同程度毀林”卻沒被發現?科右中旗檢察院緊盯發案單位在監督管理、機制建設、理念教育及行為規範等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有針對性地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

目前,相關部門監督管理機制已得到完善,村級護林網絡已經建成,相關人員也在點對點普法和後續整改中,逐漸認識到不規範和懈怠履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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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補植的林地現場圖

正值盛夏,復植的2000餘畝林地吐露著芬芳。檢察機關並沒有就此止步,他們在案發兩年後向相關部門發出了跟進監督檢察建議,還組織全鎮嘎查管理人員及業務部門負責人傾聽了一堂法治教育宣傳講座。

(文字:沈靜芳 張志華 佟美麒 編輯:羅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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