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

10月23日,由长泰县委政法委主办,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协办的长泰县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第二期)在长泰县人民会场举行,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150余名参加此次专题培训。

长泰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在督导福建省情况反馈会上提出有的地区政法部门认定黑恶势力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此次专题培训邀请到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四级高级检察官黄国荣授课。

长泰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

黄国荣检察官主要从五部分进行授课:

长泰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

1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关联概念作解读;

2

对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作梳理;

3

对如何认定“包庇伞”特别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介绍;

4

对如何正确理解涉黑法规冲突处理及相关刑事政策作解读;

5

对当前如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建议。

同时,黄国荣同志结合自身办案实践经验、理论思索,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打击重点领域、黑恶性质组织的特征、法律适用、线索收集等进行剖析,结合实际案例,提出扫黑除恶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秉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要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让参训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知。

长泰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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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开展此次培训班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特别是在中央督导组提出整改意见后,全体政法干警更要认识再提高,政治责任感再增强,掌握政策,狠抓基础,打准打狠,边扫边治边建,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长泰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

文案:黄俊莉

监制:黄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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