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通報王明波涉惡團伙「保護傘」查處情況

近期,青島市城陽區紀委監委圍繞偵破的王明波涉惡團伙違法犯罪案件,嚴肅查處了城陽區人民法院、房地產管理處等13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及失職失責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2010年以來,青島東方金岸投資有限公司在從事民間借貸業務過程中,採用欺騙、脅迫、滋擾、糾纏等“套路貸”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多次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影響惡劣。2018年7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對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明波以及成員姜雲龍、安玉亮等人立案偵查。2018年8月,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對王明波、姜雲龍、安玉亮等8人以涉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罪名批准逮捕。城陽區紀委監委及時介入該案,深挖徹查案件背後的腐敗問題,對13名充當“保護傘”及失職失責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依紀依法進行了嚴肅處理。

1.城陽區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審判庭庭長高新德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等問題;上馬法庭勞務派遣制書記員韓磊違規提供涉訴信息、收受財物問題。2016年以來,時任城陽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高新德在履職過程中,多次幫助王明波打聽涉訴案件信息,加快多起王明波為原告案件的審理進度,多次接受其宴請,收受其所送禮品。韓磊幫助王明波違規查詢相關人員涉訴信息,多次收受其所送財物。高新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按法定程序免去其庭長職務,違紀款予以收繳;韓磊被清退,按法定程序免去其人民陪審員職務,涉案款予以收繳。

2.城陽區房地產管理處高級工程師徐正輝,工程師王英、劉承超、杜偉偉,助理工程師徐正芹,編制外用工人員傅元華、寧沛沛,勞務派遣制人員劉萌萌、趙椏楠、陳玲等人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問題。2016年7月以來,徐正輝、王英、劉承超、杜偉偉、徐正芹、傅元華、寧沛沛、劉萌萌、趙椏楠、陳玲等人在辦理不動產信息查詢、抵押、過戶等業務中為王明波涉惡團伙提供方便,收受該團伙所送財物。徐正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王英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劉承超、徐正芹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杜偉偉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傅元華被開除,劉萌萌、趙椏楠、陳玲被清退,寧沛沛被開除、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上述人員涉案款予以收繳。

3.城陽區房地產管理處黨支部書記、主任劉麗華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劉麗華作為城陽區房地產管理處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疏於教育管理和監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徐正輝等10人違紀違法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劉麗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青島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王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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