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蘭州人娶親

舊時娶親大多在晚上,午夜過後新娘才進婆家門。娶親的人從男方家出門時,須是單數。娶上新娘子進門時就成了雙數,意思是成雙成對,圖吉利(不含“西客”)。娶親時,新郎由介紹人和“貴人奶奶”(也叫娶親奶奶)陪同,帶上“四色禮”、兩瓶酒、“方子”和喜衣(紅色棉衣棉褲)、“離娘索”(給丈人和丈母孃的衣物)去娶親。一切順利時,新娘家將酒打開,供客人們喝完,在瓶中裝入糧食,用紅布紅線包紮好。將“方子”在水中略煮撈出,取一半,連同裝糧的酒瓶一起“回禮”於新郎家。若遇到彩禮不全等問題,新娘家不打開酒瓶,並通過介紹人充分協商,待問題解決後,方可開瓶。舊時娶親多用花轎、毛驢,後來逐漸演變為用馬車、拖拉機、汽車等。娶親車到女方家時,新娘的弟弟、妹妹及小輩親戚,都要將車上各種能夠取下的附屬車具,取下藏起來,待到婚車臨走時,由新女婿或娶親人拿紅包贖回(多少不限),然後安裝在車上,再出發。舊時新郎娶親,頭戴小帽,身穿長袍、馬褂,肩挎紅繡球,現在穿戴都是西裝革履。孃家的陪送人,叫“喜客”,相對於東家而言,也叫“西客”,喜客都是新娘的至親好友,人數多少不等,但必須是雙數。新娘穿紅色衣褲、繡花鞋,盤髮髻,頂紅方巾蓋頭。迎親隊伍到了女方家,女方家還講究“頂門”,即在娶親人將要進門時,新娘子的弟弟妹妹或親戚家的孩子將大門頂住,這樣做一是為了“磨”新郎的性子;二是因為自己的姐姐是自家人,不願意讓別人從家裡娶走,以此“要挾”新郎。當然這只是象徵性的行為,此時新郎只好將事先準備好的“紅包”從門縫塞進,再撒兩把喜糖,門就會打開,娶親的人才進屋。

新娘出門時,新郎要把新娘背到車上,叫“抱轎”,舊時抱轎的是新娘的長兄。在一片噼裡啪啦的鞭炮聲中,孃家人哭哭啼啼、依依不捨地把女兒送出門,陪伴新娘的,除了喜客,還有一兩名負責照看嫁妝的童子,多為新娘子的弟妹和侄子,叫“押箱子”。迎親隊伍一路上吹吹打打,回到男方家時,大門外要點燃一堆火,燃放鞭炮以示迎接。新娘下車時要由新郎抱著跨過火堆,再入大門。抬嫁妝時,要給押箱童子“押箱錢”,喜客才讓抬走嫁妝;大門口的桌子上放置酒、菜、香菸、瓜子等,喜客進門前,每人必須要先喝酒再進門,稱為“攔門盅”。

新娘進新房前,新郎家在床上四周及中間氈下放紅棗、花生和核桃,意為小夫妻早生貴子,兒女雙全。新娘一進門,人們搶床上壓的核桃、花生和紅棗,以求吉利。有的人則爭先恐後去撕扯新房的紅窗戶紙,意為新娘本是女兒身,從今日起就成了婦人了。

蘭州人把拜天地叫:“行規矩”。主事者喊:“新娘新郎出洞房,姑舅、姐夫把氈拉上。”等新人來到堂前,又喊:“新人雙雙出洞房,一步踏在紅氈上。”步入紅氈後,婚禮正式開始,先拜天地,後拜父母,再夫妻對拜,隨之拜長輩,接受“頭錢”。

拜完天地,新郎、新娘由眾人簇擁入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新娘的蓋頭,寓意稱心如意。新娘入洞房後,新郎的嫂嫂會端來一碗“子孫湯”,且有意在湯中多加辣椒和鹽、醋,“逼”新郎新娘一人一口喝下;接著新郎與新娘飲“交杯酒”,新郎新娘從此結為夫妻。

婚禮儀式結束,新人進入洞房,婚宴正式開始,婚宴多為八菜一湯,也有十菜一湯的“十全席”。席間,賓朋滿座,觥籌交錯,尤其要重點“照顧”好女方送親的喜客,由專人負責讓他們吃好、喝好。新郎新娘開始給客人敬酒。現在,流行在酒店包席,既省事,又風光。

婚宴結束,喜客一走,年輕人即開始鬧洞房,俗稱“騷新媳婦”。鬧洞房時,鬧房者要唱著“鬧房歌”進洞房:鬧新房來鬧新房,新娘屋內好嫁妝;兩邊玉籠與金箱,中間擺的八寶床;龍鳳枕頭配成對,鴛鴦夫妻配成雙;良辰美酒成佳偶,來年定生好兒郎;新郎新娘慢上床,大夥特來鬧新房。

 鬧房者或讓新娘點香菸、剝糖,或索要核桃、紅棗,變著花樣折騰、捉弄新人,直到深夜才散去。

 晚上新郎新娘入睡後,小姑、嫂嫂、姐妹等同輩的年輕人,藏在洞房的窗戶前,竊聽小兩口說悄悄話,或故意做出一些聲響,干擾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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