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95歲母親再次申請7100萬生活費,更是爲錢拍賣女兒內衣褲!

梅豔芳小時候失去了父親,因為她的母親很窮,無法養家。因此,梅豔芳在四歲半的時候,就開始和姐姐一起在舞臺上表演,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舞臺,最終成為香港音樂界的大姐。然而,2003年,梅豔芳死於子宮頸癌。梅豔芳的去世成為中國音樂界和娛樂界的一大遺憾。全國各地的歌迷都來為她的葬禮哀悼。各行各業的名人紛紛前來表達他們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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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個粉絲協會組織了這次活動,雕塑家曹崇恩教授的銅像在香港星光大道上落成。梅豔芳被譽為“香港的女兒”。當所有人都為梅豔芳的離去感到難過時,作為梅豔芳的母親、親人和陳家,他們做了一件讓人不寒而慄的事。梅豔芳知道自己的母親花錢大手大腳,便把自己的家產留給了朋友,每月給她媽媽生活費為7萬港元。那一年在香港,7萬港元不是一個小數目。它還有一個保姆和一個司機來照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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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是遠遠不能滿足譚美金的私慾,因為有一個閒置的兒子梅啟明,不僅鋪張浪費,並鼓勵梅媽遺產的訴訟,梅媽媽兒子提起訴訟,不僅輸了官司,幾乎所有的生活費了,還多次收到法院的高額訴訟費,可謂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雖然每月港幣70000元達到20多個,但梅媽仍不滿足,現在95歲的梅媽預測他們將生活15年,因此適用於其餘的7100萬年再次梅豔芳的遺產,因為輸了官司,和他們的生活牆在他兒子的債務,梅媽艱難時期,現在竟然開始拍賣女兒的內衣來籌集資金,引起粉絲的憤怒,這樣的行為真的很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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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在四歲半時就開始表演,她被視為家裡的搖錢樹。梅母更喜歡她的兒子而不是她的兒子,她的哥哥沒有學到太多。但他自己的母親卻這樣對待他。我還記得一個養大的哈士奇總是和梅豔芳在一起。梅豔芳死後,在她的靈柩前,她沒有吃也沒有喝。最後,她沒有做得太過火,和梅豔芳一起去了。這讓人感嘆:人不如狗好,狗甚至知道要報恩,知道思念,知道多愁善感,而作為梅豔芳家人的親人,只有內心的利潤、金錢,真的讓人不寒而慄。梅豔芳95歲母親再次申請7100萬生活費,更是為錢拍賣女兒內衣褲!對此你怎麼看,歡迎評論!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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