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95岁母亲再次申请7100万生活费,更是为钱拍卖女儿内衣裤!

梅艳芳小时候失去了父亲,因为她的母亲很穷,无法养家。因此,梅艳芳在四岁半的时候,就开始和姐姐一起在舞台上表演,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舞台,最终成为香港音乐界的大姐。然而,2003年,梅艳芳死于子宫颈癌。梅艳芳的去世成为中国音乐界和娱乐界的一大遗憾。全国各地的歌迷都来为她的葬礼哀悼。各行各业的名人纷纷前来表达他们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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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个粉丝协会组织了这次活动,雕塑家曹崇恩教授的铜像在香港星光大道上落成。梅艳芳被誉为“香港的女儿”。当所有人都为梅艳芳的离去感到难过时,作为梅艳芳的母亲、亲人和陈家,他们做了一件让人不寒而栗的事。梅艳芳知道自己的母亲花钱大手大脚,便把自己的家产留给了朋友,每月给她妈妈生活费为7万港元。那一年在香港,7万港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它还有一个保姆和一个司机来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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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是远远不能满足谭美金的私欲,因为有一个闲置的儿子梅启明,不仅铺张浪费,并鼓励梅妈遗产的诉讼,梅妈妈儿子提起诉讼,不仅输了官司,几乎所有的生活费了,还多次收到法院的高额诉讼费,可谓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虽然每月港币70000元达到20多个,但梅妈仍不满足,现在95岁的梅妈预测他们将生活15年,因此适用于其余的7100万年再次梅艳芳的遗产,因为输了官司,和他们的生活墙在他儿子的债务,梅妈艰难时期,现在竟然开始拍卖女儿的内衣来筹集资金,引起粉丝的愤怒,这样的行为真的很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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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在四岁半时就开始表演,她被视为家里的摇钱树。梅母更喜欢她的儿子而不是她的儿子,她的哥哥没有学到太多。但他自己的母亲却这样对待他。我还记得一个养大的哈士奇总是和梅艳芳在一起。梅艳芳死后,在她的灵柩前,她没有吃也没有喝。最后,她没有做得太过火,和梅艳芳一起去了。这让人感叹:人不如狗好,狗甚至知道要报恩,知道思念,知道多愁善感,而作为梅艳芳家人的亲人,只有内心的利润、金钱,真的让人不寒而栗。梅艳芳95岁母亲再次申请7100万生活费,更是为钱拍卖女儿内衣裤!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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