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1967年10月17日,溥儀去世


1945年8月19日,溥儀及部分親屬在瀋陽東塔機場乘坐日本關東軍飛機準備逃亡日本的時侯,被蘇聯紅軍空降傘兵逮捕,之後被囚禁在伯力45號特別監獄直至1946年春季。在囚禁期間,溥儀曾經作為證人出席遠東國際法庭。在法庭上,溥儀指證戰爭期間,其行為皆為日本關東軍所控制,本人身不由己。

1950年8月1日,溥儀與其他263名戰犯在綏芬河由蘇聯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後被送往撫順戰犯管理所接受為期10年的勞動改造和思想教育。溥儀的囚犯編號是981。

1959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國家主席劉少奇的特赦令對溥儀予以釋放。特赦令說:“溥儀關押已經滿十年。在關押期間,經過勞動改造和思想教育,已經有確實改惡從善的表現,符合特赦令第一條的規定,予以釋放。”從此,溥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回到北京後,溥儀被安排在科學院植物研究所植物園上班,後來成為全國政協委員和中央文史館館員。在政府和周恩來總理的關懷下,1962年4月30日,溥儀與朝外關廂醫院的護士李淑賢結婚,組建了新的家庭。

由於溥儀長期受人照顧,個人生活自理能力很弱,政府特地安排人員進行照料。溥儀見到其他在政協工作的特赦人員都去食堂吃飯,而只有自己有工作人員做飯,也提出和大家一樣去食堂進餐。但是無論工作人員如何講解,溥儀還是不會使用飯票,溥儀經常自嘲“皇帝是最沒用的人”。晚年,在政協的安排下專心撰寫回憶錄,留下了重要的近代史史料《我的前半生》一書。


對於新的政權和新的生活,溥儀非常感激,有些老人見面後還行跪拜大禮,馬上被他批評為思想落後。獲得一張選民證後,溥儀稱這是一生最珍貴的東西。溥儀經常隨同政協代表團前往各處學習遊覽,並多次受邀參加接待外賓的外事活動。1967年10月17日,溥儀因患腎癌,在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病逝,終年6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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