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惊魂及世界酷刑大比拼

写下这个题目,我自己都大吃一惊:是不是太血腥了?脑海中一幕幕血腥的画面催人欲吐、令人毛骨悚然。好在人类文明不断发展,1988年,联合国拟定了一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和处罚公约》,到该年10月6日为止,共有37个国家和政府已批准同意了这项公约,中国即是其中之一。

酷刑不会发生在法治国家,它多发生在“人治 ”国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在进步,法制在完善,酷刑也在日益成为历史的记忆。

最近,沙特记者卡舒吉疑是遭电锯肢解的新闻迅速刷爆世界各大媒体。现在,酷刑及人道主义危机仍然存在吗?回忆世界曾经存在的酷刑,并不是要渲染恐怖主义及血腥场面。揭露、抨击丑恶,是为了让人类铭记历史,珍惜来之不易的民主、人权。

纵观古往今来的酷刑,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纯粹为了执行死刑的;另外一种是为了获取口供,对受审讯的人采取肉体难以忍受的折磨,来逼他承认、吐露审讯人需要的供词——有记录的有坐老虎凳、十指钉竹签子、拶指……

我们重点讲叙第一种。因为世界上的酷刑都是惨无人道的,也排不出第一名来。因此,叙述的先后完全是随意的。

(一) 人与人格斗或人与狮子格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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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贵族为了娱乐,在罗马竞技场让奴隶与奴隶格斗或奴隶与狮子格斗。这好像不是酷刑,但是,在延长当事人的痛苦和恐惧方面,它比酷刑有过之而无不及。试想想,当一个人执剑面对另一个执剑的人时,非决出生死不能解脱。除非对手剑术通神,一剑封喉;否则,伤口越多,痛苦越多,比那些酷刑制造的痛苦不遑多让吧?

与狮子格斗,还不被狮子的利齿和利爪伤得遍体鳞伤吗?

(二) 欧洲宗教裁判所对异教徒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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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对异教徒的迫害也有很多酷刑,大家耳熟能详的大概就是火刑了。平时,大家被开水烫一下都会感觉很痛,烧的滋味就可想而知了。这种火刑比炮烙延续时间要长,当然也算酷刑了。

(三) 炮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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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烙一刑据说始于商纣王,司马迁的史记中有记载。不过,商朝没有留下文字记载,司马迁应该也是根据传说吧。《封神演义》中有具体描写(当然应该算小说家言了):

“把一根铜柱烧得通红……将梅伯剥去衣服,赤身将铁索缚其手足,抱住铜柱,可怜梅伯大叫一声,其气已绝。”

(四) 烹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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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把人活活煮死,古代把这种酷刑叫“鼎鑊”,鼎镬中可放油或者放水,因此,受刑人可能是油炸、也可能是水煮。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记载,蔺相如将和氏璧安然送回赵国后,坦然面对秦王:“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请就鼎镬”。

项羽拿刘邦的父亲作为人质,对刘邦说:你不投降,我就将你父亲“烹”了。刘邦真的没良心透了,他回答:那请你分一杯肉汤给我喝吧。可见古代烹煮之刑还是比较盛行的。

(五) 人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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彘者,猪也。世界上有“狼孩”——即狼养大的孩子。人彘是“人猪”吗?不是。这是刘邦的老婆吕雉发明的一种超级酷刑。吕雉是刘邦的结发妻子,年老色衰。后来,刘邦宠幸了一位年轻貌美的戚夫人。戚夫人为刘邦生了一个小儿子如意,让刘邦有了“废长立幼”的心思。因大臣的反对没有成功。刘邦死后,吕雉要用最残酷的刑法来炮制戚夫人了。

她先用“暗药”药哑了戚夫人的声带,使她没有了谩骂的能力;然后说戚夫人漂亮的眼睛会魅惑人,因此将她的眼睛给挖了;又灌聋了戚夫人的耳朵;然后将戚夫人的双手双脚齐根斩断;割掉双乳;全身毛发拔光。将她放在厕所里。还叫汉惠帝来看,说这就是人彘。

难为她名字叫吕雉,雉,野鸡也,也是后来世世代代称呼妓女的代名词。这样心狠手毒的女人,让她世世代代成为妓女这样的惩罚还是轻的,应该罚她世世代代成为母猪,那才叫报应不爽。

(六) 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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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又叫千刀万剐,就是将人一刀刀割死。在中国古代,剐这种刑法,由统治者直接用的比较多,但民间的复仇也经常这样做。《水浒传》第四十一回:

李逵拿起尖刀,对着黄文炳道:“……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灸来下酒。……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后来的统治者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就是将受刑人剥尽衣服,用渔网紧紧勒在身上,使其皮肤凸显于网眼之外,刽子手用一把极薄极锋利的刀切割凸起的皮肤,往往要割到上千刀受刑人还没有死。所以,凌迟也叫千刀万剐。明代宦官刘瑾就被剐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也算是凌迟之最了。

(七) 车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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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裂也就是五马分尸。因为刚开始是用五辆战车分别绑住受刑人的四肢和头颅,然后,将拉战车的马向五个方向驱赶,受刑人的身体就被分裂成五块了。秦朝的商鞅就是被车裂于咸阳。后来,为了方便,就改用五马或者五牛来执行这样的刑法了。《笑傲江湖》中的桃谷六仙就擅长四人分尸。华山上,成不忧一掌将令狐冲击得“口中鲜血狂喷”后,“突然间人影闪动,成不忧双手双脚被人提了起来,只听他一声惨呼,满地鲜血内脏,一个人竟被拉成了四块,两只手两只脚分持在四个形貌奇丑的怪人手里,正是桃谷四仙将他活生生的分尸四爿。”

这种酷刑确实血腥,无怪乎岳夫人宁中则这样一个女中豪杰从桃谷四仙手中死里逃生后会 “惊怒交集之下,脸上更没有半点血色,身子不住发颤。”“岳夫人想起当日成不忧被这桃谷六仙分尸的情景,一颗心反而跳得更加厉害了,颤声道:‘这……这……这……’身子发抖,竟尔再也说不出话来。”

(八) 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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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时剥皮之刑多是剥人面皮。到明朝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朱元璋开国之初用法峻苛,“剥皮萱草”是他的一大发明。官员贪污六十两白银以上的,杀头后还要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叫萱草),放在衙门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

后来宦官魏忠贤专权,他的剥皮方法又另辟蹊径,他令人将融化的沥青浇在被剥皮的人身上,高温使人体水分蒸发,人皮随沥青鼓起来,冷却后敲碎沥青,一张完整的人皮就剥下来了。

(九) 抽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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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肠也是朱元璋的发明,他手下的特务机构东厂、西厂、锦衣卫就经常对看不顺眼的官员,百姓实施这样的刑法。将人犯悬空固定在一个架子上,行刑之人两人配合。为什么两人配合?因为他们怕臭?试想一个人的肠子拉出来了,粪水直流,还不臭不可当?可惜当年朱元璋没有给他们灌输无产阶级思想,“没有大粪臭,哪来五谷香?”“贫下中农脚上虽然有牛屎,但是,还是比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干净”。这些酷刑执行人长期生活在对人的摧残行为中,他们的人性早已泯灭,尽管还知香臭,却没有丝毫善恶之心了。

具体做法是这样的:人犯悬挂固定后,他们另外固定一个类似于秤杆的装置,一人执秤杆的一头,另一头捆绑一块石头,固定一个带钩的铁棍,另一个人将铁棍捅入人犯的肛门,待他离开以后,另一头的人松开双手,石头带着铁钩自由落体,人犯的肠子就被拉出来了。恐怖吧?

(十) 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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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也是古代的酷刑,意思是将人从腰部斩断。因为人的思想意识是大脑控制的,腰斩后,大脑意识还可以存在一段时间,也算是惨不可言了。秦国的李斯,可谓位高权重。《秦并六国平话》卷下:“李斯、李由虽无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历史上最后一次腰斩判给了清代河南学政俞鸿图。雍正年间,俞鸿图督学闽中(今福州市),科考防范颇严,操守亦称严谨。未料他的小妾与仆人串通,收取贿赂,其妾把考试材料贴在俞鸿图官服背后补褂之上,俞鸿图穿出去,仆人轻轻地揭去授给应试者,而他一点也没觉察到。

事发后,雍正皇帝将俞鸿图处以腰斩极刑。俞鸿图仓促受刑,及赴刑场方才知道身受腰斩,要求死得痛快爽利一点也来不及了。原来刽子手对于腰斩犯人,一向索取规费,得了钱则刀斧锋利快下,可令其速死,以免长受痛苦;不得钱则故意缓缓而下使其迟死,血肉之躯寸寸受割,其痛楚可想而知了。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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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之酷烈,连性格刚戾的雍正皇帝也动了恻隐之心,遂命封刀。如果记载不误的话,从周代到雍正年间止,施行了约两千多年的腰斩刑罚,算是寿终正寝了。

古今中外的酷刑数不胜数,没必要写那么多了。中国古代法律繁多,随意性也很大。一般情况下,国力强盛,政治开明的朝代,律法相对宽松,像唐太宗的贞观年代,一年处死的人只有29人,可见当时社会稳定,刑事案件很少。相反,严刑峻法、酷刑盛行的朝代,多半统治者昏庸无能,要靠杀人来立威、靠酷刑使人害怕(杀鸡儆猴,此之谓也)。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已经是法治社会,当然,仍然有少部分国家是“人治社会”——像部分宗教极端主义国家、子承父业的国家。宗教极端主义国家的有些人,因为信仰,可以成为人弹,袭击一些手无寸铁的无辜人群,只是为了制造恐怖。子承父业的国家可能因为觉得有人妨碍或者觊觎自己的权位,因此要大开杀戒,要立威,因此,本来可以用“枪决”处死政敌的,他偏生要用“高射炮决”。当然,作为被处死的人来说,瞬间就灰飞烟灭,与枪决忙什么两样。但是,对旁观者来说,恐怖的警示意义就不同了——这正是他需要的。

卡舒吉事件不但是沙特和土耳其、美国的事。有人臆测此事件会影响美国的中期选举;有人说特朗普为了几十亿美元的利益会包庇、容忍反人道主义行为的存在。我个人看法是,卡舒吉事件告诫人类:酷刑仍然存在,反人道主义危机仍然存在。人类向野蛮告别、迈向文明和谐的社会仍然任重道远。不管特朗普是否继续担任美国总统,后面的总统不会影响美国的政治决策。有些人认为美国总统换了可能会对世界格局产生不同的影响(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我觉得他们可能要失望了。当年,特朗普上台时,不是有不少人对他有过幻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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