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司機喝酒至半夜 醉駕撞爆輪胎找來替身

工人日報重慶融媒體10月26日訊 (記者 黃乙品 通訊員陶璨雄)“請快點開事故責任認定書吧,我等不及了,想回家睡覺呢。”一名20多歲帶著酒氣自稱是車主的男子,在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龍塔大隊隊部催促民警說。他旁邊,站著另一名自稱是司機的男子。不料,民警沉著冷靜,調取事故路段的交通監控視頻後,立即將這位急著想回去“睡覺”的男子控制住,並對他進行酒精檢測,還對他採取一系列措施進行處置。這一幕發生在今年10月24日凌晨3時許。

2018年10月24日凌晨1時許,渝北交巡警支隊龍塔大隊接到報警稱,黃龍路永輝超市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驅車前往現場處置。

現場一片凌亂,一輛白色豐田轎車橫擺在道路右側車道上,車頭撞上路邊花壇,右前輪撞爆癟氣,車輛無法動彈。該車旁邊站著兩名男子,一名身穿黑色夾克的男子自稱是駕駛員,另一名身穿綠色夾克的男子自稱是車主。

民警現場詢問黑色夾克男子事故發生的經過時,該男子說話結結巴巴,眼神中還透露著些許慌張,而那名穿綠色夾克的男子則滿嘴酒氣,急切地要求民警馬上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重慶一司機喝酒至半夜 醉駕撞爆輪胎找來替身

抽血檢測。

出於職業的敏感性,民警意識到該起事故有“貓膩”,於是沉著冷靜沒有答應他的要求。在對事故現場拍照並將車輛拖移後,民警將兩男子帶回大隊部進一步調查。

帶回兩男子後,民警分工合作,一民警繼續向兩男子詢問事故經過,另一民警調取事故現場的交通監控視頻。

就在那名身穿綠色夾克的男子一再催促民警快點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時,監控視頻已被民警調出來,監控顯示是那名穿綠色夾克的男子駕駛著那輛白色豐田轎車發生事故。視頻還清晰地顯示,出事故後,他跌跌撞撞走下駕駛室,並撥打電話,幾分鐘後,他找來那名穿黑色夾克的男子。

民警立即控制住該綠色夾克男子,並對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高達139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強制帶他到醫院進行靜脈抽血,又帶回隊部接受調查。

經查,該綠色夾克男子叫李成(化名),今年29歲,家住重慶兩江新區照母山附近某小區,現在重慶經營一家火鍋店,同時也是白色豐田轎車車主。

李成對酒後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2018年10月23日晚上9時許,李成駕駛白色豐田轎車來到江北九街附近某餐館,與朋友邊談業務邊聚餐。他們聚餐喝酒一直持續到次日零時,李成共喝了5瓶啤酒和幾杯黃酒。走出餐館,他來到車前猶豫是否喊代駕。糾結了好一陣子後,他自覺清醒還能駕車,於是發動車子駕車回家。

他駕車沿著九街——紅土地轉盤——紅黃路——右轉進入黃龍路,就在他剛剛右轉進入黃龍路時,電話突然響了,他右手拿起電話,左手握著方向盤。在酒精作用下,他單手根本無法控制方向盤,車頭突然偏向,向右撞上路邊花壇,車輛瞬間爆胎。

發生事故後,李成立即下車查看,見損失較大,便想報保險理賠,可他知道自己酒駕保險公司會拒賠。他突然想起親戚王某就住在附近,他給王某打了電話,讓他立即前來頂替自己冒充司機。

正在睡夢中的王某接到電話很惱火,但又不好駁親戚的面子,他穿上一件黑色夾克來到現場,先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稱自己開車出了事故。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要求下,他又撥打報警電話,而後民警出警,將“頂包”行為識破。

據瞭解,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近5000元,李成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開車接打手持電話等違法行為,將承擔一切損失,同時商業保險將拒絕理賠。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2款之規定,李成的駕駛證將被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對李成駕駛時撥打手持電話的行為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的行政處罰。

李成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他被渝北警方立案調查。一旦查清違法事實,他將面臨一至六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

對王某冒充司機的行為,鑑於他積極向民警指證李成酒後開車,民警對他進行嚴肅的法制教育,他表示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今後再也不會幹這種事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