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馨雪
真的是沒有緋聞的名人那就不叫名人,這篇問答我們就先假設胡蝶是一位貞潔烈女來看展這個話題。
男人總是有一種很幼稚的思維,他們既想讓其他的女人被自己的魅力所折服,又想自己的女人為自己守貞潔一輩子。如此這個世界就有了兩類很極端的人:“我有錢所以我覺得你愛上了我”和“我看似風情萬種實則忠貞不二”,顯然戴笠和胡蝶就是這兩種人。
在胡蝶當紅時期不少有錢的男子都想將其佔為己有,戴笠自然也不例外,但戴笠和胡蝶始終沒能產生交集,在大佬雲集的年代自然也不會高調的去求愛。胡蝶是個很缺乏安全感的姐姐,自然在職業生涯就早早的選擇了成家,第一段與圈內明星林雪懷的婚姻沒維持多少時間,而與潘有聲的第二段婚姻算的上是佳人才子的結合了。當時國內的戰火沒有燒到香港,潘有聲在香港的買賣自然還是風生水起,後來戰火蔓延到了香港,日本人就想和胡蝶合作,但胡蝶一口拒絕,還把自己前半生的財產裝了30個箱子運往內地,誰料到這些財寶不小心丟了。
胡蝶得知後大病一場,後來就安排人們去尋找,有人找到了戴笠,想借他的人脈去找尋線索。戴笠傾慕胡蝶已久,自然得儘可能的為女神服務,於是他派人詢問胡蝶明細後就自己掏錢買了一堆相似的珠寶去給胡蝶,算是見面禮吧。當然為了佔有胡蝶,戴笠陷害潘有聲令其入獄,胡蝶親自去求戴笠,果然戴笠就假裝利用自己的關係讓他的人把潘有聲放了。後來戴笠把潘有聲打發到昆明,便QB了胡蝶(咳咳,也可能是兩情相悅),納她做少奶奶,胡蝶也知道自己無力反抗,就只能選擇順從。
潘有聲做生意回來,也明白了發生了什麼,鑑於戴笠的勢力,潘有聲只能選擇離開。而胡蝶在重慶的生活其實也是風光無比有吃有喝,用幽禁來表達或許不太合適。我們相信最開始胡蝶是很反感戴笠的,但戴笠對她花錢從來不眨眼睛,並且對他還有著無微不至的關懷,所以二人在重慶的生活也未必不會改變。
戴笠準備在1946年的後半年去正式迎娶胡蝶,結果他因飛機失事而喪生,或許他臨死前想的也是胡蝶,但他這種起初極其狹隘又強勢的愛著實讓人不舒服。戴笠死後,胡蝶重新獲得了自由,又有些走投無路的感覺,後來潘有聲又找到了她,二人再續前緣。
所以說胡蝶也可能是戴笠的情人唄。
邏輯文史游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又是著名的扯淡歷史。
說戴笠從1942年開始囚禁胡蝶,霸佔胡蝶,強行和他同居,長達3年之久,直到戴笠死亡。
這都是無稽之談。
事實證明,從1943年底,胡蝶才從香港在軍統掩護下到達大後方重慶後,直到抗戰結束一直正常活動,還頻繁登臺演出。
官方傳記這麼寫道:胡蝶到達重慶後,在“中電”主演《三個女性》等片,還登臺義演,宣傳抗日
比如,1944年,胡蝶即應中國電影製片廠之邀,參加電影《建國之路》的拍攝。《建國之路》由吳永剛導演,魏鶴齡和胡蝶分別擔任男女主角。講述的是國人為抗戰勝利冒死修築黔桂鐵路的故事。這是有影像資料可以證實的!
其他的公開活動還有很多,霸佔從何談起?
同時,很多人看到胡蝶同丈夫一起活動。
比如川黔公路線區司令部總務科上校科長高嶽文回憶1944年的事情:又有一天,獨山鐵路賓館,又搖來電話,詢問筆者在否?說虞洽卿先生即刻前來拜訪,筆者答應不敢當。不久,虞洽卿先生便率同女明星胡蝶女士與其丈夫潘有聲先生,前呼後擁地乘小轎車來到我處相晤。
1945年抗戰勝利後,胡蝶回到上海,離開了重慶,所謂囚禁霸佔3年從何談起。
戴笠,是在1946年墜機死亡的。
至於胡蝶和戴笠究竟有沒有男女關係,這隻有他們才知道。
即便是有,也絕對和什麼霸佔、囚禁無關,胡蝶始終都有人身自由,而且兩人的關係不超過1年時間。
要知道,胡蝶並不是普通的良家婦女,她行走上海灘,是個離過婚的女人。
以她的歷練,你說戴笠能夠隨便將她囚禁、霸佔,基本是不可能的。
關於胡蝶的耀眼,基本來自身為戰犯的沈醉在1963年文革時期寫的交代材料。特殊年代,交代材料有很多虛構甚至荒誕不經的地方。
比如,沈醉寫到:在與戴笠來往的女星中,有"當時重慶話劇名演員白楊……電影演員陳雲裳(為軍統工作多年)。"
因為這一句話,白楊在1967年以"和戴笠有過往來"罪名蒙冤入獄八年,在獄中被折磨得痛不欲生。1973年,上海電影局為白楊冤案作出結論:"強加在白楊同志的""""叛變""""罪名應予推倒。關於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楊同志與戴笠有過往的問題,經複查,是沒有根據的,應予否定。"
有意思的是,沈醉在文革後的1980年又出版了一本書,將以上的內容統統刪除,顯然表明了這些都是虛構的。
薩沙
胡蝶
很多年後,在胡蝶的晚年,有人問起關於她和戴笠的一切,這位昔日的電影皇后,中國的夢露,面對前來詢問的人,只是雲淡風輕的一笑而過,對於和戴笠的那段往事隻字不提,直到1989年,彌留之際,她才喃喃道:“蝴蝶要飛走了”。這句十分詩意的遺言,大抵是她對這段感情的唯一獨白,此時距離1946年,已經過去四十三年,往事如煙,一切已是滄海與桑田,落在千古未改的細雨微風下,唯有枯榮輪迴經久不衰,萬丈紅塵裡還有人靜靜訴說他們的過去。
胡蝶
1941年,那一年香港被日軍佔領,山河破碎風飄絮,彼時日本人聽聞胡蝶大名,知道她是紅遍大江南北的電影皇后,於是故意對她發出邀請,請她赴東京拍一部《胡蝶遊東京》的影片,宣揚所謂“中日友善”的思想,胡蝶身為中國人,雖然是影星,卻也知道家國大義,聞訊後,便收拾行李和丈夫潘有聲一起準備從先繞道廣東韻關,再由韻關到桂林,最後抵達山城重慶,避過這一遭是非。然而不承想,避過了一難,等待她的,是人生的另一難。
戴笠
在回到大陸之前,胡蝶將行李打包成30多箱行李,委託“國際難民救濟總署”的楊惠敏代為轉運,但不幸的是,行李中途被劫。到重慶後,無奈之下,胡蝶求助於兒時好友林芷若,由於林芷若的丈夫楊虎曾任上海警備司令,所以很快,胡蝶就來到了權勢滔天的軍統局局長戴笠跟前,而這一見面,本就是胡蝶影迷的戴笠更是被她深深迷倒,一個大膽的念頭在他腦海裡浮現,他想要得到胡蝶。
胡蝶與潘有聲結婚照
戴笠不由余力的幫胡蝶搜索行李,但在那個年代,流寇眾多,即使戴笠動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終也沒有找回行李,然而這時,他做了一件極令人感動的事——戴笠讓人按照胡蝶列出的遺失清單,一件件的重新購置。不僅如此,他還讓無處安身的胡蝶搬進了曾家巖別墅;由於胡蝶喜歡吃的水果,他馬上令人從新疆空運哈密瓜。戴笠對胡蝶的好,細緻入微,可這樣的深情款款卻只是給她而已,對於其他人,他的則是心機無雙,而這個其他人,不是別人,而是胡蝶的丈夫潘有聲。
為了得到胡蝶,戴笠先是給潘有聲發了商人夢寐以求的專員委任狀和滇緬公路通行證,令他遠走昆明,後來又不惜找到杜月笙幫忙,對潘有聲威逼利誘,迫使他與胡蝶分開,不過,這都是後話了,在潘有聲剛離開之時,胡蝶就被接到了公館,此後三年,胡蝶被戴笠“金屋藏嬌”。
胡蝶
戴笠是愛胡蝶的,哪怕他手段極端,霸道蠻狠,可對胡蝶卻是謙謙有禮,百般柔情。那三年裡,為博美人一笑,他一擲千金,選定枇杷山神仙洞,建造豪華公館,在建公館期間,工人通宵趕工,據不完全統計,有3名石匠被砸死,12人重傷,輕傷者更是天天不斷。待到公館建立好後,戴笠又花重金購置花木植於園中,等到完全建立好後,胡蝶才知道這個公館的存在,這樣一份花費無數心血的禮物,徹底打動了她,接下來的兩年時間,她對於戴笠的恨意漸消,也漸漸接受了他。
胡蝶
那三年,外界幾乎沒有人知道胡蝶在哪裡,直到戴笠說,他要娶她,他對她說:“我今生最大的心願,是與你正式結為夫妻,你是我的惟一,其他什麼事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我是真心愛你的,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不要。我現在最大的心願就是與你正式結婚。”世人這才知,原來這三年裡,胡蝶是和他在一起。只可惜,天不遂人願,就在他們要舉行婚禮之前,戴笠飛機失事,北京近郊成了他最後的歸宿。
胡蝶在他死後與潘有聲離開香港,終其一生,她再未回到大陸,一如她再未提及過戴笠,無論世人如何看待他們之間的一切,她都淡漠不答。
胡蝶
胡蝶愛過戴笠嗎?世人大多說是沒有的,她只是迫於無奈的接受, 而非出自真心的喜歡,可筆者認為,她是愛過的,只是不能言說,否則的話,她又怎會在彌留之時,說道:“胡蝶要飛走了。”那一刻,她眼前最清楚的記憶,是那年曾有一個男子對她說:”胡蝶這個名字,美則美矣,可是胡蝶太容易飛走了,不好不好。瑞雪之風華,我還是喜歡叫你瑞華。”是的,胡瑞華,那才是她原本的名字,她這一生,無數人叫她胡蝶,只有他最喜歡喚她瑞華,他是害怕叫她胡蝶,她便真如蝴蝶一樣飛走了。
亭殿閣
講一講妖男子戴笠的浪蕩蝴蝶夢。
戴笠不輕易照相。這個軍統魔頭雖殺人無數,卻濃眉大眼長得挺出挑。他還好色,老友評價“一刻也離不開女人”。
原配毛秀叢是包辦婚姻,土財主小姐顯然不夠檔次,拜堂不久便獨守空閨當怨婦。
戴笠辦特訓班,順便物色床側新寵,下屬家眷也不放過。與其有染的女特務,都做著老闆娘的美夢。有個高調的周志英,數次苦纏戴笠,行為很跌份,後被囚禁終身。
心愛情婦葉霞娣被胡宗南看中,戴笠拱手奉上,倒貼錢送葉改名出國培養氣質。
戴曾迷戀高材生餘淑恆,不擇手段弄來打算扶正,餘享盡好處卻借出國脫離,還坑他蹲了半天牢。
日本全面侵華,影后胡蝶隨丈夫從香港逃至內地,30箱金銀細軟在途中丟失。戴老闆大手筆照單買回,博得美人歡顏,而後設計拆散胡蝶夫婦。這一回是真愛。戴笠對胡蝶雖軟禁卻百般討好,迎娶前夕,突然死於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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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逃避與日本人合作,胡蝶將前半生的所有積蓄打理成30個箱子託人運往內地,誰知珠寶在半路丟失,得知消息的胡蝶大病一場。為尋得原物,又託了幾個朋友,其中有一個就把她介紹給特務頭子戴笠。聽說戴笠有辦法找回珠寶,胡蝶便硬著頭皮與其交往。戴笠慕名胡蝶已久,為博美人開心,不惜自己掏錢,買回一些相同的珠寶給胡蝶交差,這也就初步博得胡蝶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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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胡蝶出身中產階級家庭,少年時曾跟隨父親居住在天津、北京、廣州等地,長了不少見識,頗有大家女子的神態。用當時作家張恨水的話說,極象薛寶釵的幹練和精明,又有幾份當時女子的溫柔。
胡蝶一生有三段感情經歷,第一段正如我們經常說的,初戀時不懂愛情。1925年,17歲的胡蝶在拍電影時認識了同鄉林雪懷,兩人都是主演,慢慢產生了情感,兩年後定婚。
但之後兩個人的感情急轉直下,胡蝶的事業越做越大,而林雪懷卻開始走下坡路。這導致林雪懷的心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開始有點喜怒無常。後來林雪懷甚至還要經常向胡蝶要錢才能維持生計,並且在生活中發生了多次衝突。
一直到1930年,胡蝶拍了中國第一部有聲電影《歌女紅牡丹》,電影中她扮演的角色與現實生活中的她有太多相似的地方,被男人虐待與壓榨而毫無反抗、心地善良又有幾分愚昧。這時的她醒悟了,於第二年開始和林雪懷打了一年的取消婚約的官司。
直到在一次舞會上,認識了做茶葉生意的潘有聲,胡蝶開始被潘有聲的真情打動。潘有聲是那種寬厚溫暖的男人,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曖男,並且結過婚,是胡蝶認為可以共度一生的人。
經過6年苦戀,1935年,27歲的胡蝶終於和離婚的潘有聲結婚了。
二
婚後,胡蝶和潘有聲並生育了三個小孩,過著幸福的生活。
但抗戰的炮火打亂了平靜的生活。1937年,上海被日本人佔領後,胡蝶一家只好輾轉去了香港。但好景不常,沒幾年日本人又佔領了香港。日本人也知道胡蝶的大名,幾次要求她出來和日本人合拍電影。胡蝶出於愛國的立場,找理由推掉了。
後來,胡蝶出於多方面考慮,決定去重慶。結果人安全到了重慶,但自己一家多年積蓄的財富,約30箱的寶物卻在路上丟失了。
胡蝶出於無奈,只好經過別人介紹,找當時中國的大紅人戴笠來幫忙尋找。當時的戴笠在敵後和幾十萬的忠義救國軍,擁有中國最龐大的特務機構,並且還有杜月笙的黑道支持,是中國最有權勢的人物之一。
然而當時的廣州被日本人佔領了,各方勢力土匪控制了不少的地盤,就算是戴笠也沒有辦法找回來。但戴笠愛慕胡蝶,早就想把她娶回家中。這次機會當然不能錯過,他自己花費巨資,按照胡蝶給出來的財物清單重新購買了30箱珠寶,以找回來的名義送給了胡蝶。
從1942年開始,戴笠就利用手中的特權佔有了胡蝶。戴笠應該對胡蝶是真愛,從這時起,他就絕了和其它女人的來往,完全不顧胡蝶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愛她就讓她幸福,但胡蝶並不幸福,因為她不愛戴笠。
三
戴笠也完全明白這一點,他願意用自己的真心來感動胡蝶。不管胡蝶喜歡什麼,他都盡全力來滿足,就象初戀中的每一個男子。
戴老闆為了討美人一笑,把自己的豪華住宅楊家山公館改造成花園洋房,並且門前的公路重新鋪設。為了讓美人高興,還專門為她修了其它幾處住宅,並且建成不同的風格。用戴笠心腹的話說:從來沒有見過老闆,對哪個女人如此上心。
1944年,戴笠給潘有聲到東南亞做生意的特權,並開出了專門通行證,由軍統專門派人保護。潘有聲明白自己的處境,不管是為了自己,為了賺錢,他都不得不離開重慶,離開自己心愛的女人。
抗戰結束後,戴笠曾對手下說,自己一生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和胡蝶。於是在這一年底,他安排專人陪同胡蝶和潘有聲,回上海辦理離婚手續。
四
胡蝶和潘有聲萬般無奈,卻也沒有辦法。只好在上海借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本來以為,這一生難以再做夫妻了。
結果在1946年初,戴笠的飛機在南京城外失事,死了。
胡蝶和潘有聲喜極而泣,抱頭痛哭。有情人生死不離,終為夫妻,長相廝守。兩個人不願再回上海,收拾家產,去了香港。
對於過去的三年,潘有聲從來不過問,胡蝶也從來不提起。他們都知道,人間只應我愛,世間唯有君知。胡蝶後來感動的說::“過去的奮鬥、光榮和屈辱均已過去,今後的日子要守著潘有聲來好好‘消磨’。”
胡蝶憑藉著多年的積蓄,再加上潘有聲的經營,生意也非常紅火,一家人終於在戰後過上了幸福而平靜的生活。人生如此,夫復何求。
然而好日子只過了6年,潘有聲的身體就出了問題,經醫生檢查是肝癌晚期。人生苦短,還好沒有什麼遺憾。多年的婚姻生活,對於潘有聲來說,他滿足了。對於胡蝶來說,這遠遠 不夠。她願意陪他一起走,但家中還有孩子。為了潘有聲的願意,為了孩子,她還要活下去。
在潘有聲死後,胡蝶改名潘寶娟。寶娟是父母給的乳名,加上老公的姓,合在一起,就是表達了對家人的懷念和依戀。
1981年,胡蝶從加拿大回來,把潘有聲的墳墓遷到了溫哥華風景如畫的科士蘭公墓。1989年,胡蝶死後,就埋在了潘有聲的邊上,永不再分離。
新知傳習閣
對於蝴蝶和戴笠的二人的關係比較權威的說法來自軍統特務沈醉,他在60年代寫了10多萬字的材料叫《我所知道的戴笠》,文中說到“戴笠對蝴蝶可說一見傾心,格外歡喜。他自有了蝴蝶以後,對於玩弄其他女性的興趣也減少了一些,因為蝴蝶很有一套籠絡男人的手段。當時胡的掛名丈夫潘有聲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從老婆被戴笠看中而佔有之後,他在美人與金錢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決定寧可犧牲老婆,而利用這個機會來發一筆橫財。”此外還有
“和他(戴笠)同居時間最長久的要算蝴蝶了。從一四三年以後,胡便為他所佔據,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鄉公館內。他為討胡的歡心,除了為她修了不少房子外,更在楊家山公館前面修了一所很考究漂亮的花園……他(戴笠)住在這裡時,每天早晚總陪蝴蝶去花園散步,每去便叫增加崗哨,禁止特務們從附近通行和接近,所以蝴蝶和他住在哪裡幾年,有好多特務都不知道。”沈醉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1961年,原載於《文史資料選輯》第22輯。身為軍統高層的沈醉對自己的上司戴笠是比較熟悉的,他寫的東西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由於已經過去了十多年,有些細節不一定能記清楚,這就是回憶錄的一大缺點和通病。從1943年到1946年蝴蝶被戴笠霸佔了三年之說就來源於此,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
抗戰全面爆發後,影星蝴蝶和丈夫潘有聲避居香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佔領了香港,曾重金邀請蝴蝶出演《蝴蝶遊東京》,在民族大義面前,蝴蝶以懷孕三月為由拒絕出演,並從香港經桂林逃到重慶。蝴蝶到重慶確實是1943年,蝴蝶一到重慶就希望拍幾部有關抗戰的影片。蝴蝶的願望得到了重慶電影界人士的支持,1944年蝴蝶和導演吳永剛合作拍攝影片《建國之路》。該影片講述的是工人修築黔桂鐵路的故事,男主角為著名演員魏鶴齡,女主角當然是蝴蝶。由於吳永剛是一名比較認真的導演,為求真實,導演和演員於1944年7月到廣西桂林參加實地拍攝,作為主角的蝴蝶當然得前往拍攝。1944年日軍發動了豫湘桂戰役,《建國之路》在桂林沒有拍攝多少鏡頭不得不被迫中止,蝴蝶也從戰亂的桂林回到了重慶。
回到重慶的蝴蝶已經是1944年10月,一直到1945年秋將近一年的時間,蝴蝶待在了重慶,45年秋之後蝴蝶就返回上海了。蝴蝶和戴笠同居最有可能的就是這一年時間,而且這一年蝴蝶是很不情願的,迫於戴笠的位高權重而被迫委身於戴笠。蝴蝶在電影界是一位潔身自好的影星,她身邊不乏達官顯貴,蝴蝶從沒來沒有依靠自己的美貌和名聲下嫁給一個達官顯貴從而實現榮華富貴。相反,蝴蝶的兩任丈夫都是平民百姓,已經身為人妻的蝴蝶沒有必要這麼做。
歷史軍魂
這件事要從日軍攻陷香港說起。隨後便有人上門,力邀胡蝶去東京,拍一部電影,名字便是《胡蝶遊東京》——胡蝶怎麼辦?她只能婉拒,說目前有孕在身,不能長途遠赴東瀛。而暗地裡,則聯繫上廣東的游擊隊,望其能助自己前往大後方。(民國時期的化妝術可能不如當下,但仍可一窺胡蝶的梅豔)
某種意義上說,前門驅狼、後門遇虎的故事這就開演了。因為在重慶,有一個神秘男子正等候胡蝶的到來,他說,為了製造假情報,又或是基於收集情報達成任務需要,需要胡蝶女士過來,在一個神秘地點停留一段時間,以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
這是個什麼意思?老實說聽不懂。
但無論你懂與不懂,胡蝶的男人潘有聲,這便無緣無故被捕了。隨後,他又被施放出來,可是他的妻子胡蝶,這便銷聲匿跡了。
為什麼呢?因為許多年前,有一個剛到上海灘的年輕人,雖然境遇很窘困,甚至吃飯都成問題,卻極喜歡一位影星。只要電影院裡有她主演的電影上映,無論如何,他都會想辦法搞到票子,前去為她捧場。許多年後,她依舊是電影皇后,而他,卻成了中國當時最大的特殊組織頭目。命運終於將她,送到了他的跟前。
昔日仰慕的大明星,首先是遇到打劫,他自然要伸手相助,此時已非同往日,他滿口答應要徹查此事,而且還發出函件,邀請胡蝶夫婦前來陪都重慶,甚至將自己的一間公館讓出來給他們居住。
隨即,他邀胡蝶夫婦前來共進晚餐。他在胡蝶面前談笑風生,據說興奮得像個孩子;用完晚餐之後,他又花盡心思討胡蝶的孩子們之歡心,玩紙牌、放煙花,實在是一個完美盡致的叔叔。而胡蝶,自然也出於禮貌,與他握了握手,並且微笑,笑臉上還有緋麗的紅暈。
他的微笑,是因為他的計劃很周到完美。首先第一步,他決心把那位礙事的明星丈夫拱開,自然拱開的理由很好,他幫潘有聲尋了一個財政部廣東區貨運處專員的肥缺,然後笑著對他說:“去吧!”潘有聲自然不會感覺不到對方的殷勤有問題,可是即便是別有所圖,他又能怎麼辦?勸胡蝶離開嗎?就算胡蝶答應,他們此時又能去哪裡?
所以,他只能離去,從重慶去了昆明。
而潘有聲前腳剛走,這位極有權勢的男人便一聲令下,直接從國外購置新貨,當作舊物送到胡蝶跟前。對於男人的殷勤,胡蝶也不是不明白,當男人向她慢慢靠近,拿出絲綢手絹幫她擦拭淚水,什麼意思?就算傻子也明白。
而且,沒得選擇!
你要知道,這個男人,就是被美國《柯萊爾斯》雜誌稱為“中國最神秘之人”的軍統頭子戴笠!
胡蝶是否有選擇的權利呢?顯然是沒有的。
不過,老天爺有!三年後,天意便展示出他的公正:一起空難事故,戴笠摔死於南京近郊。胡蝶則先出現在上海,後趕往香港,又回到了潘有聲身邊。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被戴笠囚禁三年,她依然是美麗的胡蝶。
其實在民國燦若繁星的天空下,有一大批美麗的女子值得記錄。我喜歡美女,她們優雅迷人,她們搖曳有致,她們穿著旗袍,行走在民國的時空隧道中。相比阮玲玉不堪閒言碎語,留下著名的“人言可畏”四個字自殺(當然,有人說那不是真實的遺書),我更喜歡胡蝶!她美麗不可方物,出演電影竭盡全力,不幸被大魔頭戴笠囚禁後,被迫成為他的情婦,卻沒有輕生,倔強的綻放,等待時機。戴笠死後,胡蝶終於和丈夫逃出重慶。她在自己的自傳裡,對這段歷史一字未提,去世前,只輕嘆一聲,蝴蝶要飛走了!
1908年,胡蝶出生在上海。她出生的那一天,正值慈禧和光緒先後駕崩。她的父親在鐵路上任職,所以她跟隨父親又到了廣州,在廣州度過了自己的青少年時期。16歲的胡蝶隨著全家返回上海,投考了上海中華電影學校。她原名胡瑞華,曾考慮取藝名“胡琴”,後一想,胡琴胡琴,豈不是任人拉來拉去,不妥。而後靈光一閃,取名胡蝶,諧音“蝴蝶”
1933年,胡蝶出演中國第一部有聲片《歌女紅牡丹》,大放異彩,後在《狂流》《姊妹花》中接連有出色表現,片子還在東南亞演出,也大獲好評。
相比阮玲玉一直在感情的漩渦裡掙扎,遇人不淑,自己也優柔寡斷的性格,胡蝶清楚自己要什麼。她和銀行經理潘有聲相戀四年後結婚,1937年上海失守後,她和家人避居香港。而後,1942年11月,胡蝶夫婦帶著年幼的兒女抵達重慶,她即被國民黨軍統局局長戴笠控制。
要說戴笠此人,手段極其毒辣,色心使然,讓他對胡蝶痴迷不已。據聞,胡蝶在戰亂中丟失了幾大箱的珠寶,那是她幾乎半生的積蓄,都是心愛之物。胡蝶心疼不已,為此事焦慮痛心,戴笠聞之,保證原樣奉還。後來,他果然把東西還給胡蝶,卻是戴笠自己找人一一配齊了的。
中美合作所內的楊家山公館,四處都有衛兵把守,密不透風。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想從這裡逃出去,比登天還難。面對軍統魔頭戴笠,胡蝶有兩種選擇,一就是去死!二就是接受現實!
人都說,活著其實比死更不容易。想到深愛自己的丈夫和幼兒,胡蝶把眼淚落到了心裡。她沒有以死抗爭,把命丟在這裡,而是選擇了與戴笠虛與委蛇。
三年的時光,和一個不愛的男人在一起,還得強顏歡笑。曾經貴為電影皇后,在銀幕上大放異彩,有萬千影迷的愛戴,卸下妝容,有愛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小家,這一切恍如隔世。沒有人知道胡蝶想了些什麼,她將所有的勇氣都用來活下來。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戴笠想和胡蝶結婚。他叮囑胡蝶飛往上海,和潘有聲辦理離婚手續,正在此時,戴笠因飛機失事死於南京近郊。胡蝶終於重獲自由,和潘有聲一起離開上海,前往香港。
去香港以後,胡蝶又拍了很多片子。1949年,潘有聲去世。1960年,日本第七屆亞洲電影節上,胡蝶榮登“亞洲影后”寶座。
1989年,胡蝶因中風併發心臟病在溫哥華逝世。
胡蝶在自傳中,對戴笠的囚禁一字未提,她死之前,只說,蝴蝶要飛走了。
今朝圖說
民國時的電影明星胡蝶,即便放在今天,也是美豔不讓群星。而當時的特務頭子戴笠,權勢之大,也不是今日那些土大款們能比的。所以,戴笠要把胡蝶藏入金屋,胡蝶是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
但是,戴笠並非幽禁胡蝶。二人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戴笠從未強求,但胡蝶知道他的心意,而且不敢違逆。
二人保持著一種表面上的你情我願。當然,背後還是有權有勢者包養女明星的庸俗戲碼。
戴笠看上胡蝶的時候,其實胡蝶已經結婚,她的丈夫叫潘有聲。潘有聲也是個電影演員,不過他的名氣遠遠不如胡蝶。而且,他的家世也並不煊赫。結合這兩點可以推斷,胡蝶對潘有聲是真愛。
但是,潘有聲發現戴笠對妻子胡蝶的心意後,他怯懦地退縮了。潘有聲的做法,當然有其苦衷:在那個亂世,戴笠隨便下個命令,就可以讓潘有聲永遠消失。
不過,作為一個男人,潘有聲是不及格的。畢竟,有一些東西比命更重要。
為了清除潘有聲這個障礙,戴笠給了他一個肥差,讓他到外地任職去了。潘有聲欣然前往。
潘有聲走後,心涼不已的胡蝶,無奈只好投入戴笠的懷抱。
戴笠對胡蝶,是很珍愛的。他使盡渾身解數,討蝴蝶的歡心。但胡蝶對戴笠到底有沒有產生感情呢?應該是沒有。
戴笠遭遇空難後,胡蝶立即回到了潘有聲身邊,兩人從此避居香港。這再一次證明,胡蝶的真愛是潘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