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自由

我讀小說的時候經常會產生一個疑問,小說經常寫過去的事情,經常寫奇幻科幻,為什麼沒有一部反映我們生活的時代的小說呢?

當時我看完石黑一雄的《遠山淡影》總結說,小說就是反映時代的尷尬。比如我們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時候曾經有過前所未有的尷尬,所以如今的文藝作品非常喜歡往那個時代靠,只要是和文革沾上邊,總會顯得深刻一些。以至於國外的文藝工作者對中國的那段歷史非常羨慕,他們沒有那場逼真的人性試驗,能寫的東西很少。

那這個時代的尷尬呢?為什麼沒人寫呢?

我想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如果要合理的評價這個時代,可能要等到下個時代到來之後才可能,就好像你很難在文革的時候認清這次運動的實質到底是什麼。另外,這個時代的尷尬有別於其他時代的尷尬。還是拿文革來說,那是一種宏大的、強烈的、鮮血淋漓的尷尬,這麼強烈的情感很少出現在這個時代了。那個時代的尷尬就像《黃金時代》中王二的小和尚,這個時代的尷尬則像《三十而立》中王二的小和尚,是一種綿延的、淤積的、堵塞的情感,相比於之前的強烈,更難以言說。

在我準備放過這個時代的時候,《自由》這本書出現了。朋友推薦了好幾次,但是因為太厚了,好不容易才拿起來讀了,看到一半還停了一週。

讀完之後我會覺得,這樣的大部頭是合理的。它不同於一些古典的大部頭小說,是一個爬山的過程,越往後走矛盾越激化,直到最後矛盾升級為衝突而消失了。這本厚厚的“磚頭”是在織毛衣,一針一線都是生活中的瑣細之處,穿針引線相互勾連之後卻密不透風。我記得我讀的過程中,每讀幾段都要停下來深呼吸一會兒,因為感受到被宿命的天羅地網裹挾。

小說講的是美國七八十年代一直到21世紀初的事情,兩男一女三位主角之間上演了看似俗套的三角戀故事。

帕蒂是一個被家庭忽視的女籃球運動員,她的媽媽從來不去看她的比賽,而當她在派對上被男同學強姦之後,她父母卻在擔憂強姦者的父母在工作上跟他們家的利害關係,試圖勸說帕蒂不要走法律途徑。

理查德是一個長得像卡扎菲的搖滾青年,女人緣非常好,到大學的第一天他就弄清楚了這個城市的漂亮妞都在什麼地方出現,而且路過的漂亮妞都在用眼神跟他打招呼。

沃爾特是理查德的室友,從小在汽車旅館的壁櫥隔間裡長大,因為父親早就患上肺氣腫頂不上用,所以他不得不每天早晨四點起床打工學習,晚上九點就開始哈欠連天,也正因如此,他總是錯過和漂亮妞約會的時間。他本可以去更好的學校,但是為了離家近一點來打理他家每況愈下的汽車旅館,他選擇了家鄉的一所普通大學。當別人講了一個尷尬的笑話,他會迎合地大笑,而這正是理查德從來不會做的事情。後來沃爾特變成了一位自由主義者,對全球人口問題尤其關心,以拯救一種鳥類為工作。

我想當我介紹完這三個人的家庭、性格之後,應該都能猜到故事後面會怎麼發展了。帕蒂喜歡上了理查德,而沃爾特在理查德的音樂會上認識了帕蒂,趁著理查德在後臺和其他朋友吸食白粉的時候和帕蒂搭上邊,然後就展開了瘋狂的讚美和追求,更準確的說是瘋狂而尷尬。而帕蒂來說,和沃爾特見面的唯一動力就是理查德。

帕蒂和理查德一起開車去紐約的路途中,理查德拒絕了帕蒂上床的暗示,之後她轉向了沃爾特,和他組成了家庭。這樣做的原因,正是小時候的被忽略讓她格外需要沃爾特的愛,需要被當做宇宙中心的感覺。她需要一個大房子,需要有兩個孩子,最好一男一女,還要一條狗,最好是金毛,來向她的原生家庭證明她的存在。

毫無疑問,沃爾特正是不二人選。這也正是他們婚後前幾年,帕蒂成為一個非常棒的家庭主婦的原因。但婚姻的問題隱含在對他們倆性愛的描寫當中。

“令人遺憾的是,帕蒂很快就覺得性愛有些乏味和無聊——總是老一套——多數情況下,她是為了滿足沃爾特才做的。而且,是的,毫無疑問,也不可能做得很好。似乎總有另外一些事是她在這種時候更願意做的。通常,她可能更願意睡覺。或者,從孩子們的房間傳來一陣使人分神或稍稍令人擔心的動靜也好。再不然,她會在心中默算,等到她終於可以再次打開電視機的時候,那場精彩的西海岸大學籃球聯賽還剩多少分鐘。”

“因為如果你想解釋清楚,就必須告訴他她不像他渴求她那樣渴求他:激情性愛是她為了交換他們共同生活中其他所有美好的事所放棄的東西之一。事實證明,向一個你愛的男人坦白這一切是相當困難的。沃爾特用盡他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來取悅她,唯一沒有想到的卻恰恰可能就是有效的那個,即別想再去想怎樣取悅她,只要在某個晚上,讓她彎腰趴在廚房料理臺上,從身後進入她。但是,會這麼做的那個沃爾特就不是沃爾特了。他就是他,他希望原本的他就是帕蒂想要的那個他。他希望快感是對等的!所以,吸吮他的壞處就是他總要轉頭為她口交,搞得她非常癢。”

這樣的描寫除了可以當黃色小說來看,難得的在於心理動機和行為之間的一致性,作者看似在寫性,其實在寫兩個人之間那些不能言說的相處氛圍。也就是在相處的時候潛意識裡的東西,它們可能不易覺察,卻會體現在細小的肢體動作上。

同樣可以想見,帕蒂後面出軌了,而且就是和沃爾特的好朋友理查德,帕蒂終於得到了自己夢寐以求的性愛,並且和理查德共同揹負起了對沃爾特的愧疚。

小說取名《自由》,其實是“所謂的自由”,作者好像在說“你們不是想要自由嗎?好啊給你們自由看你們能活成什麼樣”,最後就活成了帕蒂們那樣,沃爾特們那樣,理查德們那樣。

自由是個非常有趣的東西,它就像一個空的玻璃杯,玻璃杯本身沒有用,玻璃杯中的飲料才有用。這就是小說中的美國所面臨的問題——自由之後呢?

咪蒙們總喜歡說,自由之後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但那個自己真的是你自己嗎?不是哪句話或者哪篇十萬加嗎?那個喜歡真的是你喜歡嗎?不是童年創傷或者社會決定的嗎?

我曾試過每當我腦海中冒出一個想法,都儘量追根溯源找到這種想法的來源,最後發現它們很少來自那個真正的“我自己”,最後的結果就是也許並沒有我自己的,我們都只是一張白紙,上面畫著的是個人經驗的加權總和而已。

這種導向決定論的說法不僅危險而且令人喪氣,但不得不承認,很多時候我們都在做的都是成為自己痛恨的東西的反面,並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叫“做自己”

後來,帕蒂和理查德的事情敗露,沃爾特瘋狂地愛上了女助手拉麗莎,本來有機會幸福的沃爾特再次被命運開了個玩笑,拉麗莎車禍身亡。

萬念俱灰的沃爾特過了幾年看破紅塵的生活,最後又在夕陽下和帕蒂走在了一起。

沃爾特和帕蒂真的懂了嗎?真的找到自己是誰了嗎?真的是自己想要複合的嗎?還是他們別無選擇?我無法回答,因為作者已經在那裡停下了筆。

糟糕的是,我們還要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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