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捕訴合一」 提升辦案質效

深耕“捕訴合一” 提升辦案質效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勇

深耕“捕訴合一” 提升辦案質效



今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要求,積極探索開展刑事案件捕訴合一試點工作,依法統一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刑事訴訟監督等職能,取得積極成效。淄博市周村區檢察院作為全省刑事案件捕訴合一43家試點單位之一,結合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堅持專業化建設方向,按照“能統則統、宜分則分、統分有度、全面監督、共同提高”的原則,緊緊圍繞“受案分案、團隊辦案、精準監督、內部監督”四個關鍵環節,創新構建“捕訴合一+全面監督”檢察權運行新機制,實現了辦案質效和監督效果“雙提升”。

科學受案分案,實行精細化分流。該院制定《捕訴合一案件管理工作規程》,確定“主體+罪名”雙重審查模式,即首先根據犯罪主體確定是否由未成年人和刑事執行檢察部辦理,再根據罪名確定由刑事檢察部或職務犯罪檢察部辦理。在確定承辦部門後,根據首次受理的案件隨機分案、再次受理的案件指定分案原則確定具體承辦檢察官,由該名檢察官一案辦到底。

組建辦案團隊,提升專業化水準。該院緊盯大案精辦、簡案快辦的目標要求,在深入分析受理案件數量、案件類型特點的基礎上,成立輕微刑事案件、食藥環犯罪案件、涉黑涉惡案件、職務犯罪案件4個固定專業化辦案團隊和“刑事檢察+公益訴訟”“刑事檢察+職務犯罪檢察”“刑事執行和未成年人檢察+控告申訴”三個跨部門機動專業化辦案團隊,既堅持專業化分工,又打破專業化界限,實現辦案資源共享、人員優勢互補,解決基層檢察院辦案人員的結構性矛盾,檢察官由粗放型向專家型、由專才型向通才型轉變。

完善制度機制,推進精準化辦案。該院建立全面聽取律師意見制度,對按照捕訴合一模式辦理的審查逮捕、起訴案件全部聽取律師意見;健全捕後偵查跟蹤機制,承辦檢察官捕後定期向公安機關了解偵查取證情況,適時向偵查機關提出預警;實行簡案三方快辦機制,對經審查達到起訴標準的審查逮捕案件,向公安機關發出《快速移送審查起訴建議書》,並協調法院集中開庭審理;推行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機制,對檢察建議、嚴重違法等重大監督事項,由承辦檢察官以案件化形式進行“一站式”辦理。

注重內部監督,建立長效化機制。該院堅持過程監督和事後監督並重,探索辦案過程“2+2”監督模式,即檢察官助理、(分管)檢察長2類人員和檢察官聯席會、檢委會2類集體的監督,把檢察官助理和檢察官聯席會作為常態化監督方式。案件辦結後,案管部門及時跟進,對按照捕訴合一模式辦理的全部案件組織集中評查,評查結果計入檢察官司法業績檔案,倒逼檢察官審慎履職、依法履職。

來源|檢察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