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司法警察大隊榮獲「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先進集體」殊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予以表揚的通報,洪湖法院司法警察大隊獲得“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近年來,在洪湖法院黨組堅強領導下,洪湖法院司法警察大隊以服務審判工作為中心,按照“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業務精通、執法文明、裝備精良”的總要求,努力探索新時代司法警察工作發展的新路子,不斷優化警務管理機制,完善裝備設施的配備、管理和使用,加強體能、業務技能訓練,不斷提升警務保障水平,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為審判執行安全提供堅強的後盾。

據悉,洪湖市法院司法警察支隊是一支思想堅定、素質過硬的準軍事化隊伍。該隊還曾被湖北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司法警察體能達標先進單位,2015年、2016年榮立集體三等功,2017年榮立集體二等功。(通訊員 彭濤 王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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