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希望各國少說no或者不說no

解振華:希望各國少說no或者不說no

解振華:希望各國少說no或者不說no

解振華:希望各國少說no或者不說no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文帝 攝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在巴黎表示,希望各締約方在談判過程中少說no或者不說no,本著積極建設性態度討論如何解決,提出積極的建議,“相向而行”推動談判進程。

12月3日,中國代表團在巴黎氣候大會主會場舉行媒體吹風會,解振華就大會談判進展介紹了有關情況。

解振華說,各國領導人參加巴黎氣候大會開幕式並發表講話,對達成巴黎協議、推動多邊進程發揮了非常大的政治推動力。特別是習近平主席在開幕式上發表講話,把中國的立場表達得很清楚,而且把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過程中所做的貢獻也做了說明,對中國下一步如何落實INDC(國家自主貢獻方案)也做了全面闡述,讓大會看到了中國積極建設性地推動大會進程的作為,一些國家領導人、部長、談判代表,都對我國領導人在開幕式上的講話給予了很高的正面肯定和讚揚。

截至12月3日,大會由開幕式轉入代表級別的協議談判已經有4天時間,5日將形成一個可供部長級別討論談判的文案。解振華表示,總體評價不樂觀,主要表現是進展太慢。無論是談判代表或領導人交換意見,還是大會發言闡述國內立場,主要分歧有4個。

一是協議的約束力問題。最後形成的巴黎大會協議是不是具有法律約束力,一種觀點認為,談判了這麼長時間,如果協議沒有法律約束力,很多國家是不能接受的,而且在德班平臺的決定中明確寫進去了,最後的結果應該是有約束力的。另外有些國家出於國內政治的原因和考慮,認為如果有約束力在國內通不過,所以被迫不參加。

解振華說,中方支持會議結果有約束力。習近平主席在大會開幕式發言時特別強調,我們希望這個結果或協議是一個全面的、均衡的、有力度的、有法律約束力的。這個大會結果應該適用於所有各方。不希望最後結果只有一部分國家參加,還有一些國家或者少數國家或者個別國家不參加。

為了把這兩種立場融合起來,中方希望以協議+決定的形式解決法律約束力的問題,就是在協議中把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機制性安排也就是規則,作為協議的主要內容,大會通過後具有法律約束力,其框架、規則、機制各締約方都應該遵守。而決定是一個政治決定,不需要各國的議會批准,各國政府只要參加了就要認真落實,將一些特殊性和實際困難放到決定中去,主要是各國INDC目標。

中方提出的這個方案得到了絕大多數國家的支持。解振華認為,經過一段時間的磋商、溝通、協調讓大家相向而行,這個方案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二是力度問題。巴黎大會達成的協議或成果,如何讓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有力度。目前已有180多個國家提交INDC,提出自己的目標、政策、措施,減排量佔到全部減排目標的95%以上,表明所有的國家都在積極地採取行動,這是巴黎大會的一個成果。一些國家提出,現在的INDC還不足以控制溫升2度,應該進一步提高力度。有一種意見認為要提出強制性要求,在現在INDC的基礎上要進行審評,或者是整體的審評,要求各國根據與溫控2攝氏度的差距進一步更新INDC來滿足溫控2攝氏度的要求。另一種意見認為INDC是自主自願的決定,如果進行盤點、評審,差距是肯定出現的,要根據各國國情和能力自主決定是不是要提高力度。第三種意見就是根本反對定期評審,認為對發達國家可以提這個要求,發展中國家還沒有得到資金技術的支持,不能接受這種做法。

中方立場非常明確,對於各國已經提交的INDC應該給予充分肯定,這是政治互信。為了搞清楚與長期目標有多大差距,中方支持搞定期的整體的“盤點”評估,不是就某個國家進行盤點,而是對整體的各國貢獻進行盤點,盤點之後的結果會知道到底還有多大差距,在盤點過程中其實就是各國在交流學習最佳實踐和好的經驗做法,特別是好的、創新的、低碳的、氣候友好的技術,這是一個互相學習、加強合作的過程。另外,發達國家應該履行義務,給發展中國家不斷地提供資金支持和技術轉讓。在盤點過程中建立激勵機制,在此基礎上各國再自主決定是不是提高力度。這種機制考慮了各國國情,包容性比較強。

解振華表示,中國希望建立INDC+整體盤點+激勵機制+INDC這種模式來解決約束力問題。這種模式是非侵入性的、是非懲罰性的、是促進性的、是建立一個激勵機制的模式,用這種模式來解決協議的長期有效性和解決不斷提高力度的問題,會有更大包容性。

三是資金問題。發展中國家最關心的是能不能解決資金問題,有些國家明確表示,如果連資金技術問題都不能解決,那麼這次大會就不是一個成功的大會。中方也提醒各國代表團團長和大會主席高度重視,這次會議至少要把資金問題解決。

資金問題是《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明確要落實、而且發達國家在哥本哈根會議已經承諾,要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

解振華表示,現在要兌現承諾,這沒有什麼可談判的,這是國際政治互信很重要的一個表現。

目前,在資金支持上分歧不大,很多國家表示會兌現承諾,也有很多國家積極地提出資金要翻番。現在的問題是,以公共資金為主?還是額外的資金?還是把過去的援外資金“包裝”一下算進去?還有一種意見是,現在經濟困難拿不出這麼多錢,或者是同意出但是沒有定量的概念。

發展中國家要求這次會議上一定要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即從今天開始到2020年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要有一個可預期的結果。2020年後資金如何籌措,大多數國家有共識,就是2020年前落實1000億美金,2020年後應該將1000億美金作為起點,繼續增加資金支持。

中方認為,2020年前必須兌現承諾,2020年後發達國家要繼續在1000億美元的基礎上增加資金規模,支持發展中國家提高能力。2020年後各國都要採取行動,資金量需求量很大,中方支持除以公共資金為主外,要把蛋糕做大,歡迎不同的資金渠道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如歡迎私營部門、基金會等部門參加。另外,有些發展中國家也願意提供一些南南合作的資金支持。中國在過去3年中堅持用南南合作資金來支持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今年9月建立了南南合作基金,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提高減緩能力、適應能力和管理能力。

解振華強調指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發達國家提供資金的性質是不同的,發達國家是責任和義務,我們是自願的。在發展中國家內部保持雙邊合作,通過這種形式來支持發展中國家,來把蛋糕做大。

四是新產生的協議與《公約》的關係問題。《公約》的基本原則能不能堅持,如何在協議的各個要素中體現出“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新的大會協議是替代了《公約》還是在《公約》下的階段性成果,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立場。

中方立場是,巴黎大會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中的重要節點,巴黎協議應該是在《公約》下遵循公約原則和框架,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各自能力的原則、公平的原則之下的一個階段性的、里程碑式的結果,不同意拋開《公約》另搞一套。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各自能力、考慮各國國情,各國採取行動,寫入了中美聯合聲明中,也寫進了利馬會議決定中。這是中美兩國在這個問題上的貢獻。

解振華說,在這一點上各國有共識,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國家反對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

現在問題是原則上肯定了,如何在具體實施中、在協議的各個要素中,體現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不同的責任。這一點在談判中分歧比較大。有些國家主張,情況發生變化了,不要再按照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來區分了。另外一些國家堅持,要按照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來區分。

中方觀點是,承認情況有變化,但是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在歷史責任、發展階段、能力上的區別沒有本質上的變化,所以還是應該堅持這個原則,堅持這種區分。解振華說,即使是堅持了這種區分,也並沒有影響發展中國家在減緩適應方面做得更多做得更好,中國就是一個例子。不只是中國,其他很多發展中國家也做了很多、做得很好。

在中法聯合聲明裡,在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方面,在力度問題上,都體現了這種區分,提出瞭解決問題的方案。解振華說,中法做出了貢獻,希望各種不同的觀點以此為基礎“相向而行,往中間靠”。這是一個基本原則,在原則問題上不能讓步,但是在具體措施上可以採取靈活的態度,以積極建設性的態度解決問題。

解振華表示,中方在整個談判過程中立場很清楚,習近平主席在開幕式講話中也明確提出,我們不追求中國贏、其他國家輸,我們希望共贏,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氣候變化是一個全球性挑戰,應該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加強合作、合作共贏,這就是中方的基本立場。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黃天香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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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華呼籲更多企業

參與綠色低碳發展

“在向綠色低碳發展方式變革過程中,企業大有可為,節能、低碳、新能源等低碳產業的市場廣闊,產業鏈長,關聯度大,吸納就業能力強,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明顯,既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也是走綠色低碳發展的必然選擇。”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12月3日在巴黎氣候大會中國角舉辦的“共創綠色可持續城市”企業日主題邊會上表示。

低碳產業是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的必然選擇,面對日益增強的資源能源約束,如何通過技術創新升級改變傳統高耗能、高排放的發展模式,也是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需要解決的重大課題。

解振華說,中國企業家一直關注應對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從最初致力於治理荒漠化,到轉入保護中國的溼地、生物多樣性、海岸帶的紅樹林,再到現在推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工業、建築、交通等各個領域都能看見企業家們的身影。

解振華希望中國企業家們繼續致力於綠色低碳的發展,同時也呼籲和號召更多企業參與進來,積極順應綠色低碳的發展的國際潮流,主動參與國際競爭,加大對低碳技術研發和市場化投入應用的力度,努力培養企業的低碳文化,在努力實現企業自身發展的同時也為中國和世界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中國代表團舉辦邊會

探索可行達峰路徑

解振華:希望各國少說no或者不說no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 文帝 攝

12月2日下午,“發展中國家達峰方法和路線圖探討”專場邊會在巴黎氣候大會“中國角”召開。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蔣兆理代表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致辭時表示,達峰不是簡單的數字計算,也不是輕輕鬆鬆可以完成的。對於中國來說,達峰不僅需要付出艱苦卓越的努力,更需要借鑑全世界的有益經驗,探索可行的方法路徑,只有技術可行、效果明顯,同時又符合綠色增長和成本效益的理念,才是真正可以落地的達峰路徑。

在去年發表的《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中國承諾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

數據顯示,我國2014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8%,相當於減少34.59億噸二氧化碳。2011年~2014年中國碳強度累計下降15.8%,有望超額完成十二五17%的規劃目標。

蔣兆理表示,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一員,對於與第三世界共同發展、共同繁榮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如果中國可以摸索出一條符合現代可持續發展理念,實現環境與資源約束平衡發展的路徑,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家都是非常有益的。

蔣兆理希望中國的研究機構、國際智庫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法學和技術路徑,也希望廣大發展中國家間加強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攜手迎接綠色低碳的未來。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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