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遭棄管街道辦托底負責

記者從昨天閉幕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獲悉,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電梯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了電梯安裝、使用、維修等行為,要求電梯的安裝、改造、大修過程應當經監督檢驗,防止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電梯投入使用,同時在電梯棄管的情形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有託底責任,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加強電梯的通信網絡覆蓋。

條例規定規範電梯生產、選型配置、安裝、監督檢驗等行為,並對戶外使用的電梯作出了規定,要求用於戶外的電梯,應當符合高寒地區的氣候條件,或者採取防寒措施,保證電梯安全運行,同時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大修過程應當經監督檢驗,防止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電梯投入使用。在電梯棄管的情形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有託底責任,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履行辦理使用登記、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等義務。

條例規定新安裝電梯和移裝電梯應當配置視頻監控設施、應急平層裝置和備用電源。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配置視頻監控設施、應急平層裝置和備用電源。

條例對特殊人員乘梯作出了規定。精神病人、智障者、學齡前兒童等不能控制自身行為的人乘梯,應當有能夠確保其乘梯安全的成年人陪護。條例同時規定,電梯安全主管部門應當對電梯生產、使用等單位進行信用評價並分類監管。省級電梯安全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佈電梯總體狀況。電信運營企業以及供電企業應當分別加強通信網絡覆蓋、公告停電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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