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25 17:36:44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教育部門、建設部門聯合批准的“全國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程”實施院校、“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範院校”、“新中國成立60週年重慶教育功勳特色高職院校”,屬“水利部示範院校”、“重慶市級骨幹高職院校”;建有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學院設有水利工程、電氣工程、建築工程、市政工程、機電與電子信息工程系和基礎教學部五系一部,開設有水務管理、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化、工程測量與監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服務外包方向)等41個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餘人。

為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市水利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0名(詳見《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下列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熱愛祖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3.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 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一覽表)。

5. 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 自願在招聘單位服務5週年及以上。

(二)下列人員不屬於本次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內高校取得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到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年齡限制

1.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年齡應在35週歲及以下(即指198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2. 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即指197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網上報名

1. 凡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並下載《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如實填報後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按照以下格式填寫:姓名+應聘崗位)。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2.有關學校情況、招聘崗位詳見學院網頁(http://www.cqsdzy.com/)或人事處主頁中的招聘信息專欄(http://www.cqsdzy.com/html/zuzhirenshichu/zhaopinxinxi/)

報名時間:本簡章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止。

3. 各崗位報名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2018年1月10日在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公佈。

(二)現場資格審查

學院按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複審。複審通過人員,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參加現場複審的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

1.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證明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2.其他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材料(附件3)。

4. 其他證明材料(包含報名崗位所需要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可用養老保險及合同佐證)、職業資格證書)。

5. 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1月11日至12日,共兩天。

地點: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辦公樓A307)。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流程分為筆試和複試。

1. 筆試。

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開考比例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筆試時間定於2018年1月14日,閉卷,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時間120分鐘,分值100分。筆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複試。

筆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公佈筆試成績。

2. 複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

①時間:2018年1月20日

②要求:參加複試的人員根據擬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複試人選,最後一名成績出現並列的,則並列進入複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複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需“不低於其他崗位進入複試人員的最低成績”。

③內容:進入複試環節人員根據報考崗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和麵試兩項測試。

A:專業技能測試(試講)

專業技能測試採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時間20分鐘,分值100分。

B: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是否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時間10分鐘,分值100分。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複試各項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複試每項科目成績以70分為合格,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評定複試每項科目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對複試每項科目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人員,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市水利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筆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公佈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

複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公佈考生複試人成績及總成績(所有測試科目成績),同時公佈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3.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各項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算,四捨五入後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五、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確定

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學位)、職稱及職業資格、科研獲獎情況優先。如還不能確定人選,則年齡小者優先。

2.體檢內容及標準

體檢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以及《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3.體檢要求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後併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應聘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學院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資格條件複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並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因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擬聘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水利局審核,並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檔案工資、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8年7月1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並在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自願在招聘單位服務5週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限的不得向外單位流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25/509472.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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