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單身女性:「與其爲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導讀:婚姻的初始,應該以愛情為基礎。不以愛情為起始的婚姻,往往難得善終。為了結婚而結婚,最終的結果大多隻有一個。

致單身女性:“與其為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當今社會,隨著女性地位的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女性更關注自身的成長,婚姻對於她們的影響越來越小,甚至可有可無。

這並不是說她們不渴望婚姻,而是她們對婚姻更加理性,始終保持著自己的初心,秉持著寧缺毋"爛"的態度。

但依然有不少女性,尤其是大齡女性,面對來自家庭、社會的壓力,選擇了並不適合自己的婚姻,為了結婚而結婚,最終搞得自己狼狽不堪,婚姻也慘淡收場。

無數血的事例告訴我們:那些為了結婚而結婚的男女,往往很難幸福。

與其為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致單身女性:“與其為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01

同學琳琳離婚了。這距離她結婚,還不到半年的時間。

半年多前,琳琳經人介紹認識了木森,也就是她的前夫。彼時,琳琳正被家裡催婚催的緊。

30+的單身女性,自己還沒怎樣,父母先急的跳腳了。

父母託了親戚朋友,乃至能扯上關係和不能扯上關係的七大姑八大姨,將到處蒐羅來的單身男性,一個個送到琳琳面前,逼著琳琳見了一個又一個。

一場場相親下來,琳琳身心俱疲,奈何,卻沒有一個能入眼的。不是琳琳要求高,而是那些費盡心思被蒐羅來的單身男性,實在沒幾個靠譜的。

見到木森時,琳琳已經對相親厭煩透頂了,連帶著對自己的婚姻也不那麼期待了。於是短暫接觸後,琳琳在父母的重壓之下,不情不願的和木森領證結婚了。

婚後琳琳才發現,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琳琳喜歡健身和看書,木森卻更願意宅在家裡打遊戲或者跟朋友出去唱歌,兩人沒有共同愛好,更沒有共同語言。

琳琳感情細膩,木森卻大大咧咧,兩人經常話不投機,一言不合便要大吵大鬧,因為婚前並沒有建立牢固的感情基礎,誰也不讓誰,經常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吵著吵著,兩人都倦了,一次激烈的爭吵過後,琳琳提出了離婚,木森沒有猶豫便答應了。

兩人對這場失敗的婚姻都很失望,離婚反而讓他們解脫了。

恢復單身的琳琳悔不當初:"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沒有保住,還把自己搞的痛苦不堪,我這是何苦呢。"可是,就算再後悔,也為時已晚了。

電視劇《離婚律師》中有句很經典的臺詞:談戀愛是跟一個人的優點在談戀愛,談結婚是跟一個人的缺點在過日子。

如果婚前都對對方不認可,卻抱著與他湊合過日子的想法,為了結婚而結婚,那麼,婚後更難認可對方,往往一件小事便能讓原本不甚牢靠的婚姻關係土崩瓦解,最終也只能是害人害已罷了。

致單身女性:“與其為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02

不久前,俞飛鴻上《鏗鏘三人行》的視頻突然火了。

俞飛鴻回答主持人"為什麼一直單身到現在"的問題時說:"我並不覺得這是個問題啊,單身或者婚姻,我不覺得這對我是一個特別困難的選擇題,我覺得哪個更舒適,就處在哪個階段。"

這個回答,讓不少網友拍手叫好。

生活中,也確實有很多女性像俞飛鴻一樣,雖然沒有選擇婚姻,但一樣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我的同事李姐就是其中一個。

李姐是我們公司人事部的主管,她工作能力極強,別人搞不定的事情,她輕鬆便能搞定;她待人熱情,非常樂於助人,對公司新進的年輕人總是不吝提攜。

年過四十的她,容顏姣好,氣質出眾,一看便是被歲月溫柔以待的人。可是這樣優秀的她卻一直單身。

一次偶然的機會,李姐告訴我,她並不是什麼獨身主義者,只不過年輕的時候,一門心思都撲在工作上,等到了適婚年齡,卻遲遲沒有遇到令自己傾心的男性,自己又不願意違心去湊合,便一直拖到了現在。

她說,其實自己也渴望婚姻,可是她更明白婚姻是非常神聖的事情,容不得半點馬虎。與其匆匆忙忙步入一段自己並不滿意的婚姻,還不如瀟瀟灑灑的單身。

現在的李姐,工作之餘健身、美容、學習茶道,和志同道合的友人一起旅遊、聊天,把自己的生活經營的活色生香,誰又能說,她的狀態不好呢?

致單身女性:“與其為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03

中國有句俗語: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意思是到了一定的年齡,男性應該娶妻,女性應該嫁人。

彷彿婚姻就如同吃飯睡覺一樣天經地義。

那麼,到底什麼是婚姻?

莎士比亞說: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這句話用在對婚姻的詮釋上同樣適用。

概念主義者說:婚姻是按照婚姻法或根據雙方身體條件、工作能力、結婚觀念而產生的夫妻關係,婚姻是男女兩個人自願結合在一起共同生產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

浪漫主義者說:婚姻既是天堂,也是地獄。

現實主義者說:婚姻就是一種契約,談戀愛就像是合同談判,初吻是一種合作意向,交換定情物更像是一種合同定金,結婚登記就是合同簽訂,入洞房就是合同的履行,離婚是合同的解除。

似乎都有道理。可是,人為什麼要結婚?

致單身女性:“與其為了結婚而結婚,還不如單身”

有人是為了排解孤獨,有人是為了傳宗接代,也有人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無論基於怎樣的目的而結婚,那都是別人的選擇,我們無可厚非。

但我更欣賞的是那種因兩情相悅而結合的婚姻,就像錢鍾書與楊絳的婚姻。

他說:"我見到她之前,從未想到結婚;我娶了她十幾年,從未後悔娶她。"

她說:"我愛我的丈夫,勝過愛我自己。"

婚姻的初始,應該是以感情為基礎的,男女的結合更應該基於相互欣賞、吸引、支持和鼓勵,而並不是所謂的門當戶對以及其他。

感情是1,其他的所有都是後面的0,若沒有前面的1,後面再多的0都毫無意義。

願你我都能開啟這樣一段婚姻:從前我以為自己會為自由赴湯蹈火萬死不辭。後來我終身努力的全部意義,是想和你一起好好度過餘生。

因為有你,我不再是一個人。因為有你,我不願再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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