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圈錢現場曝光引發衆怒!歌迷:我去了假的見面會?

冒牌圈錢現場曝光引發眾怒!歌迷:我去了假的見面會?

“有人模仿我的臉,還有人模仿我的面”這句廣告語朗朗上口,但是現在可以接一句:“更有人模仿我的見面會!”據悉,近日多地出現謝霆鋒山寨歌迷會。有冒牌貨欺騙歌迷感情,以謝霆鋒的名義惡意圈錢,搞商業活動。粉絲到了現場後十分氣惱:我們去了假的歌迷會?!


冒牌圈錢現場曝光引發眾怒!歌迷:我去了假的見面會?


前段時間,謝霆鋒經紀人霍汶希發了一份聲明稱,稱一些名為“謝霆鋒(秀)粉絲見面”或“謝霆鋒(模仿秀)粉絲最近見面的宣傳材料”,使用謝霆鋒肖像和名字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霍汶希配三張圖片,其中一張是關於侵權的書面官方聲明,另外兩張被稱為“謝霆鋒粉絲見面”宣傳資料,材料上印有謝霆鋒名字和照片。在不顯眼的位置用小字標記著“模仿秀”字樣,十分具有迷惑性。

英皇娛樂在聲明中說:“本公司從未同意安排謝霆鋒先生出席及謝霆鋒先生本人亦從未同意出席該“謝霆鋒(模仿秀)歌迷見面會”或“謝霆鋒(秀)歌迷見面會”,且從未明示或暗示許可或授權該類公司使用謝霆鋒的肖像及姓名做商業用途,也不存在任何商務合作或宣傳合作關係。”


冒牌圈錢現場曝光引發眾怒!歌迷:我去了假的見面會?


事實上,將明星名字冒用於商業活動並不罕見。就如現在流行的某短視頻APP,如果你在某短視頻App上搜索“鹿晗”,就會發現除了加V的本人賬號之外賬號名稱帶有“鹿晗”字樣、頭像是鹿晗照片的用戶超過50位,有些賬號的粉絲還已經過千過萬了。那些不法分子或不良商家利用“山寨”明星,以所謂明星的視角去互動,打著明星的名義開展商業活動,除了騙取粉絲的錢財,還會引發人們陷入“這就是某某明星”的錯誤認識當中。

另外,要注意的是,明星的姓名所具有的特殊意義,是被賦予了商業利益,明星姓名是可以進行商標註冊、作為企業字號或名稱、拿來作為署名等等,這些商業化利用過程,會容易遇到一些知識產權上的衝突:

商標註冊上的衝突。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而《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利用明星作為商標註冊,會出現兩種重名的情況:一是,明星姓名註冊成商標之前就已經被註冊了,這裡區分惡意搶注還是善意的;如果申請商標異議,被商評委認定惡意的搶注的話,可以註冊。如果在被別人註冊之前,就已經廣泛的商業化使用了,並且有時間記錄、證據材料的話,是可以按照原來使用範圍和方式繼續使用該商標的。二是,非真正意義上的重名,即地域上的不同導致的商標重名問題,比如之前大陸有些人將大陸的商標搶注到香港地區或東南亞國家。

著作權上的衝突。首先,明星通過他自己的靈感創意創造了文學創作和文本銷售。明星可以在創意文本上簽名,也可以在海報上簽名。但是,如果有人故意使用與明星名稱相同的名稱來創作文學作品,則會誤導讀者。其次,明星名稱與作品中人物的名稱相同,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社會聲譽下降引起的衝突。

域名衝突。如今在網絡時代,明星已經創建了自己的工作室或者開了自己的名字公司已經司空見慣,那麼在申請域名註冊時,往往用他們的名字拼音字母就無法註冊,這是由於拼音相同或同名已註冊的原因。

明星姓名在商業用途下會有這麼複雜的問題,那麼可以做些什麼呢?明星應該及時評估知識產權使用的名稱的整體情況,包括商標國際和國內註冊使用、藝術字版權用法。對於未註冊的人,應申請國際和國內註冊保護。對於已經註冊的用戶,請根據實際情況向商標局申請商標異議。

對於同名引起的著作權問題,應提醒對方及時添加其他標誌,並在名稱後標明不同的特徵或特徵,如鹿晗;鹿晗(男)、鹿晗(女)對於電影和電視文學作品所產生的角色的同名,如果角色導致明星的社會聲譽下降或影響正常生活,電影和電視文學的作者可能會建議改變名稱。人或賠償損失;當然,電影和電視文學是基於明星。在明星之後,我同意,不構成侵權。

明星使用這個名字有商業利益,凝聚了明星自己的汗水和奮鬥,因此,明星應該珍惜這些無形財產,莫讓他在歲月中流失。在某種程度上,他人藉著明星的紅火,撈一把的行為既不道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法律。因此,對於山寨歌迷會應該給予強烈譴責並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歌迷們也應該提高警惕,以免遭受欺騙造成經濟損失。(禾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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