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之過:副所長違規使用公權力的囂張,教師教育權行使的無奈

誰之過:副所長違規使用公權力的囂張,教師教育權行使的無奈

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的“小學女教師因罰站遲到學生,被派出所副所長帶入派出所調查7小時”一事有了最新進展,19日,湖南株洲縣有關部門向新華社記者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涉事的淥口派出所副所長趙某某系違規使用公權力,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免去副所長職務,並調離公安系統。這一結果或許會平息網上關注的輿論,但不應該停止對事件的反思。

身為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長的學生家長,就是因為聽說女兒在學校被打了“耳光”。不進行任何調查,不經過任何手續,就可以驅警車闖進學校,將教師從教室帶入派出所進行了長達7個小時的關押。我們不僅要問是誰給了這位派出所副所長這麼大的膽子,為了自己的私利,竟然可以公然使用具有強制力的公權力,這種囂張的底氣來自何處,如果不能從這個事件上悟出一些道理,也許類似的事件還會發生。警察的權力是國家賦予的,你掌握了這個權力就有了代表國家意志的責任,所以就必須對權力懷有敬畏之心,這並不是你個人的權力,不能隨意濫用。

誰之過:副所長違規使用公權力的囂張,教師教育權行使的無奈

我們這位家長的女兒向她媽媽訴說了老師的行為,我們的媽媽就向女兒的爸爸說了,這是妻子向丈夫說明家裡發生的事情,這不是報警。作為值班的副所長,你並沒有權力私自派出警力,到學校強行將教師帶回派出所。就算是你的妻子正式向110報了警,並且確實需要將人帶回派出所調查,你也不能自己出警。其實,這位副所長並不是不知道這個道理,否則也就不會有9點01分接到110指揮中心派警,9點02分老師就被帶到派出所的史上最快出警記錄了。這一切只是反應了放縱權力的囂張和目無法紀的狂妄。

與之相反的是我們的這位教師,學生遲到了讓學生罰站,這也許不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方式,卻也是一個算不上什麼過火的處罰。現在的教師除了說教之處,還有什麼教育方法是可以使用的。罰幾分鐘的站這種最輕微的懲戒,卻換來了長達7個小時的關押,而且還要在派出所向學生家長道歉。教師的教育權在派出所副所長的公權力面前顯得多麼卑微,這種卑微是這位教師的悲哀,也是全體教師的悲哀,更是我們教育的悲哀。當教育失去了尊嚴,社會的尊嚴也就被打碎了。

誰之過:副所長違規使用公權力的囂張,教師教育權行使的無奈

這個事件再一次警示我們,是立法明確教師行使教育權邊界的時候了。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下去,誰還敢做教師,誰還願意做教師。這樣一種沒有懲戒的教育,真的不適合目前我們的社會現實。那些未成人犯罪的惡性事件屢屢受不到懲罰,那些為了教育學生還被我們的家長暴力相向的教師每每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最終的結果是教師放棄了教育的職責,這並不是他們不想行使教育權,而是他們不能也無法正常行使教育權,教化也就變得軟弱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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