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大興等區小升初入學條件(京籍、非京籍)

昌平、大興等區小升初入學條件,下面從京籍、非京籍兩方面說明:

完成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申請在各區升入初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昌平區

京籍學生

1、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昌平戶籍學生。

非京籍學生

1、持有區教委出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出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出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政府外事僑務部門出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住並工作,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申請《在京就讀證明》。之後辦理五證,審核通過後方可就讀。

大興區

京籍學生

1、大興區戶籍學生;

非京籍學生

1、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其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戶籍登記卡、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等證明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需辦理五證,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小升初。屬於鎮屬入學範圍的由各鎮負責解決;屬於直屬地區範圍的,區教委根據各校可提供學位情況和本人相關條件情況。

其中大興開發區小升初入學條件為(滿足其一即可)

1、開發區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2、在開發區實際居住,申請回開發區升入初中的適齡少年,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戶籍、監護人在開發區購房或租住公租房的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2)戶籍在開發區的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順義區

京籍學生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順義區完成小學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其法定監護人持有順義區房產證明。

非京籍學生

1、按京籍對待學生: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臺胞子女、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隨軍子女、華僑子女、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子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子女等。

2、非京籍但在順義區小學完成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順義區接受初中教育;

3、非順義區學籍、戶籍的學生,但已辦理五證,持有在京就讀證明,可以在順義區讀初中。

房山區

京籍學生

1、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需憑家庭戶口簿在戶口所在地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憑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學校服務範圍就近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非京籍學生

1、按京籍對待學生;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房山區工作或者居住,需在房山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辦理五證,審核通過後方可就讀初中。

懷柔區

京籍學生

1、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可在學籍所在區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請回戶籍所在區或隨其父母遷入新住址所在區升入初中。

非京籍學生

1、非京籍但有懷柔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審核申請人”)在本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懷柔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審核申請人應提供本人在懷柔區務工就業證明、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鄉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下統稱“五證”)。

門頭溝區

京籍學生

1、具有本市戶籍且在門頭溝區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2、已經辦理回門頭溝區升入初中手續的在本市外區及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非京籍學生

1、按京籍對待學生;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進行五證審核,通過後方可入學。

平谷區

京籍學生

1、具有平谷區戶籍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在平谷區的小學畢業生;

非京籍學生

1、按京籍對待學生;

2、已辦理五證,並審核通過的非京籍學生。

密雲區

京籍學生

1、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在密雲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入密雲區初中一年級就讀的,在畢業學校進行初中入學報名登記,由區教委統一分配入學;

非京籍學生

1、非京籍沒有密雲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需辦理五證,審核通過後可在密雲讀初中;

2、按京籍對待學生。

延慶區

京籍學生

1、在延慶區完成小學教育的本市戶籍學生,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2、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地在延慶區,且已辦理跨區手續的學生;

非京籍學生

1、按京籍對待學生;

2、在延慶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且居住,擬在本區繼續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小學提出申請,學生按照區教委規定的招生範圍升入初中。

3、不是在延慶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且居住,需要審核五證,通過審核後,開具在京就讀證明,方可就讀初中。

燕山地區

京籍學生

1、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非京籍學生

1、按京籍對待學生;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地區工作或居住,需要辦理並審核五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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