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扶不扶?這份指南給出了答案

10月22日,新疆阿克陶縣公安局雪松中學便民警務站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縣體育中心側門有一老人摔倒躺在地上,旁邊站著兩名男子。接到指令後,警務站民警迅速出警。

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老人側躺在地上,兩名男子站在老人旁邊不知所措。經詢問,老人表示自己沒事能走,就用手撐著身體試圖站起來,但剛起身眼看著又要倒了,民警立即衝上前將老人扶住,兩名小夥也上前幫忙攙扶,將老人順利扶了起來。民警再次詢問老人的身體狀況,老人表示無大礙。為了保險起見,民警將老人扶坐在旁邊的石凳上休息,並詢問事發經過。

老人摔倒,扶不扶?這份指南給出了答案

民警、過路小夥將老人扶到石凳上休息

原來,這兩名小夥正在路上行走,突然聽見背後有呻吟聲,扭頭髮現一名老人倒在地上,其中一名小夥正準備上前將他扶起來,卻被旁邊的友人拉住,“小心他訛你!”聽到這話,小夥猶豫了,站在那裡不敢上前。

老人今年74歲,家住體育中心附近。當時他正步行前往生態公園,沒成想在經過體育中心側門時突然跌倒,當時這兩名小夥經過身邊,回頭發現自己趟在地上,其中一人想來扶卻被另一人拉住。老人年歲已大,心裡很期望他們能過來幫自己一把,但兩名小夥一直遲疑著不敢幫忙。後來老人想自己起身時,民警正好趕到,起身差點再次摔倒時被民警扶住。

感覺身體無礙後老人起身準備回家,民警和兩名小夥將老人攙扶上警車,送老人安全回家。

老話新說

其實老人摔倒扶不扶的事兒是老話題了,但它時不時發生在我們身邊,困擾著大家。

看到一位老人跌倒在身邊,你扶還是不扶?關鍵影響我們決定的因素就在於明明是助人為樂,卻可能面臨著傾家蕩產與身敗名裂的雙重災難,而訛人者似乎不必為此承擔責任。上文中的兩名男子正是有此擔憂才不敢上前,站在老人身邊不知所措。

其實從接受教育開始,我們就知道應該助人為樂。扶起倒地之人本是舉手之勞,為什麼面對摔倒的老人要遲疑?難道少量的負能量事件就遮蔽了我們的雙眼?

新疆平安君認為,當然不能!“詐摔”畢竟只是個例,沒必要因個案而封閉我們內心的善意。所以,遇見老人摔倒,一定要扶!

我們不僅要扶,而且能扶得有底氣。2017年,最新《民法通則》規定:見義勇為受保護!

法律的介入保證了不讓好人吃虧,也不讓作惡的人逍遙法外。

小貼士

《民法總則》第183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184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造成受害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有了法律保障,我們可以放心地做這件好事,但也不可輕易動手,要學會怎麼去科學地扶起摔倒的老人。

要知道,跌倒是65歲以上老年人傷害死亡的首位原因。發現老年人跌倒時應該怎麼辦?衛生部在2011年9月6日公佈的《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中指出:不要急於扶起,要分情況進行處理。如老人意識清楚,應詢問老年人跌倒情況及對跌倒過程是否有記憶,要詢問是否有劇烈頭痛或口角歪斜、言語不利、手腳無力等提示腦卒中的情況,如有,立即扶起老年人可能加重腦出血或腦缺血,使病情加重,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老人跌倒如何扶,如今已有了法律指南、技術指南,新疆平安君認為,人們心裡更應該有一份道德指南。(馬芳 王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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