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爲丈夫「殉情」 家屬:她生前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

女子為丈夫“殉情” 家屬:她生前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

戴蘭蘭和孩子的投湖地點

“怎麼能捨得你單獨離去呢?所以寶貝,老婆來陪你了”在寫下這封絕筆信後,戴蘭蘭帶著一雙兒女投湖自盡。她沒想到,丈夫何勇其實沒有死,他只是購買了一份受益人是妻子的保險。

近日,湖南婁底新化縣的一起騙保案引發社會關注。9月19日,31歲的戴蘭蘭(化名)的愛人何勇(化名)突然失聯,往日恩愛的夫妻毫無預兆地失去了聯繫。幾天後,戴蘭蘭得到消息,有關部門在資江裡找到了何勇之前駕駛的一輛小轎車,何勇本人下落不明。多日的搜尋未果,讓戴蘭蘭以為愛人已經不幸遇難。10月10日,在留下絕筆信後,她帶著一雙兒女投湖。

然而,隨後而來的反轉,讓人有些猝不及防。12日晚,新化警方通報稱,戴蘭蘭的愛人何勇已經向警方自首。經查,何勇此前購買了一份保額為100萬元的意外保險,為此他製造了車輛沉入江底的假象,“企圖騙取保險金”。而據知情人透露,何勇所購買的保險,受益人正是妻子戴蘭蘭。


女子為丈夫“殉情” 家屬:她生前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

監控探頭拍下戴蘭蘭和兒女最後的影像

偽造假事故

愛人何勇的失聯,多日的搜尋未果,讓戴蘭蘭以為愛人已經不幸遇難。10月10日,她帶著一雙兒女投湖。

戴蘭蘭的表姐戴小燕(化名)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何勇失蹤前曾聯繫過自己。“最後一次聯繫是9月18日那天,當時他在電話裡說,有些事就要男人承擔,讓我照顧好戴蘭蘭和兩個孩子,我當時也不知道他要做什麼。”

10月12日,湖南婁底新化縣公安局發佈通報稱,何勇已經趕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經查,何勇為逃避十餘萬的網絡貸款,於9月7日,瞞著妻子戴蘭蘭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賠償金額100萬的人身意外險。9月19日凌晨,何勇利用借來的車輛在新化縣曹家鎮城坪村資江河段偽造墜河現場,製造車毀人亡假象,企圖騙取保險金。目前,何勇已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保險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據當地一位知情人透露,何勇購買的百萬保額的保險,受益人正是妻子戴蘭蘭,但是戴蘭蘭對此並不知情。得知妻兒死亡的消息後,何勇已經崩潰,警方目前正在對其進行心理疏導。

有村民告訴戴家人,何勇失蹤的這段時間一直住在新化縣的一個同學家中。還有村民聲稱,曾在11日人們發現戴蘭蘭和她的子女的屍體後,在打撈屍體的大堤上見過何勇。但這些消息,均沒有其他信源可以證實。

戴家人告訴北青報記者,何勇此前曾經提到過,給自己還有戴蘭蘭和大兒子都買了保險,“險種好像是大病險還是意外險,小女兒因為患有癲癇,被保險公司拒絕了”。

對此,戴家人表示不解,“他們的生活已經到了四處借錢的程度,作為一個鄉下人,怎麼可能拿幾千幾萬的錢去買保險?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攜子投湖

戴蘭蘭墜湖的位置,距離晚坪村大約有3公里的距離。事實上,戴蘭蘭並不是晚坪村人,她生長的團結山村距離這裡有近20公里的山路,晚坪村是丈夫何勇的老家。2013年,何勇和戴蘭蘭經人介紹相識,並很快結婚。2014年,兩人的大兒子出生,第二年,夫妻倆又添了一個小女兒。

距離母子三人投湖的位置不遠,就是戴蘭蘭大兒子所在的幼兒園。10月10日中午,她像往常一樣,帶著女兒去幼兒園接大兒子放學。但出門後卻沒有回家,而是攜子女一起走向了湖邊。因為處於攝像頭的死角,三人墜湖的瞬間並沒有留下任何視頻記錄。但路邊的攝像頭拍下了戴蘭蘭帶著兒子和女兒走向湖邊的畫面。

戴蘭蘭的姑姑說,10日中午,家裡人就開始在湖邊搜尋,直到第二天才在岸邊發現了戴蘭蘭和兩個孩子的屍體。“找到他們的時候,兩個小孩兒相互抱在一起,戴蘭蘭就在距離兩個孩子不到一米的地方。”

在此之前,戴家人已對此有所預感。10日中午,家人在戴蘭蘭的朋友圈看到了一封“絕筆信”。信中提到,“人生苦短,但對於我來說卻不苦不短,我是幸福地離開,追隨愛的人而離開。說好一起慢慢變老,一起離開,怎麼能捨得你單獨離去呢?所以寶貝,老婆來陪你了”。

看到她言辭中透露出想要“殉情”的意圖,擔心意外發生,家裡人連忙聯繫了她,但遲遲沒有回應。“最後大家認為戴蘭蘭最有可能在這裡墜湖了,於是找來湖中的漁船搜尋,10日一直找到深夜,第二天接著找,最後在岸邊找到了他們。”

絕筆信的其他內容,將戴蘭蘭的死指向了婆家人的責難。戴蘭蘭在絕筆信中對丈夫傾訴道:“現在雖不知你是否還活著,但每天這樣思念你,已讓我沒有活下去的念想,我更沒有勇氣承擔外界的壓力言論而活著。”

如今,這份保留在朋友圈的絕筆信,成為戴家人憤怒的根源。裡面提到,“失去心愛之人我已夠痛苦,可還要承受有些人的嘴巴。何勇消失不見就把責任推向我,或許是因為我沒有父母,才會這樣對我吧,假如我有父母在的話,也許就不是這樣的結果吧,所以我無話可說,這是我的命,我用命來結束這一切,以證明自己的清白!”戴蘭蘭在絕筆信中羅列了自己在丈夫失蹤後受到的種種非議。


女子為丈夫“殉情” 家屬:她生前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

戴蘭蘭與何勇的合影

清貧的恩愛夫妻

負責戴蘭蘭喪事的,是她的幾個堂、表兄妹。而何家人在戴蘭蘭去世後,沒有發聲。何家大伯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一切等官方通報”。

“活著的時候過的就不是人過的日子”如今成了戴家親戚對何家的指責,戴蘭蘭的表哥甚至提出打算起訴何勇。但戴家人也承認,戴蘭蘭在世時,和丈夫何勇十分恩愛。

據戴家人介紹,戴蘭蘭出生於1987年。在她兩歲的時候,母親就已經去世,10歲時父親也因病離世。戴蘭蘭曾經有過一個弟弟,但是在很小的時候便夭折了。失去了父母后,戴蘭蘭靠著家族裡的其他人養活長大,“但是那個年代,誰家裡都不富裕,雖然是一家人,她畢竟總是在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戴蘭蘭的姑姑說,初中沒有畢業,戴蘭蘭便離開家鄉隻身前往廣東打工了,直到2013年認識了丈夫何勇。

何勇是1984年出生的,結婚的時候已經29歲,在當地鄉下已經算是晚婚。周圍村民告訴北青報記者,何勇家的經濟情況在村裡算是中下水平。結婚後,小兩口曾一道在廣東惠州打工,但時間不長。隨著兩個孩子先後出生,何勇和戴蘭蘭選擇回湖南老家,不過沒有回村,而是在新化縣縣城租了房子。平日裡,何勇靠開黑車賺錢,戴蘭蘭則負責操持家務。

在旁人眼中,何勇和戴蘭蘭的關係一直很好。小兩口的日子雖然清苦,但經常會看見他們一家四口到附近的地方遊玩。這一點戴家人也沒有異議,“我們和何勇交流不多,但是他還是挺護著戴蘭蘭的,平時也比較恩愛。”戴蘭蘭的姑姑說。

按照戴家多位親屬的說法,大約從一年前開始,戴蘭蘭經常和家裡親戚借錢。而且在戴蘭蘭微信朋友圈中所發的“絕筆信”中,也提到了從信用卡中透支數萬元的情況。小兩口何以欠了這麼多錢,讓親屬們十分不解。

據晚坪村多位村民介紹,2016年左右,因為宅基地被收購,何勇和戴蘭蘭夫婦曾經分到過一筆30萬元的補償款。且戴蘭蘭結婚前,已經在外打工多年,有了數萬元的積蓄。何勇每天在縣城開車載人拉客,收入也還算是穩定。

戴家人說,戴蘭蘭借錢時,家裡人曾經問過她“怎麼領了30萬的補償款,還要借那麼多錢”,性格內向的戴蘭蘭每次都只是說丈夫需要,“有別的難處”。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周圍人對戴蘭蘭“儉樸”的印象,“買件100塊錢的衣服都要猶豫好久”。戴蘭蘭也在絕筆信中自述:“其實我每個月除了正常開支,我沒有多花什麼錢,不知你們為什麼說我亂花錢。坦白講,我非常相信何勇,我沒有敗錢,我也相信何勇,他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會導致錢損失。”

晚坪村村民告訴北青報記者,何勇和戴蘭蘭夫婦的花銷確實不少。一方面是因為大兒子在上幼兒園,花銷較大,一個月光學費就要交2000多;另一方面,他們的小女兒一年多前被查出患有癲癇,每個月吃藥也要1000多塊錢。何勇拉活兒載客的車只付了2萬元的首付,剩下的錢都是貸款。“但是即使這樣,他們的存款加上他們的積蓄,也不至於在結婚這幾年不僅沒攢下錢,還欠了這麼多錢啊。”一位周姓村民分析說。

13日下午,晚坪村何勇家門口,聚集了很多戴蘭蘭的孃家人,他們跑到這裡來的目的之一也是想問問何家人,何勇都把錢花到哪兒了,但是因為何家人一直沒有露面,這個疑問始終沒有被解答。

丈夫的懺悔

13日晚,新化一自媒體發佈了一段何勇在12日得知妻子及子女跳湖後的視頻。視頻中,何勇跪在草地中,一直在說“孩子,爸爸不該這樣做的,爸爸愚蠢,隱瞞了你們”。何勇還在視頻中表示,自己已經打電話自首,馬上就要趕去警方那邊。

何勇自言自語說,每次自己走到一樓,孩子聽到自己的鑰匙聲,就知道是爸爸回來了,“你們就搬條板凳到窗戶邊,說爸爸回來了爸爸回來了”,而現在他的心都碎了。

何勇稱,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小女兒患有疾病,每個月都要去複查,醫藥費很多。還要還車貸,還有一家人的開支,“我自己也是一身病,為了躲債才製造了這個假象。以為我躲過去了就可以把你們接過去,我不知道你們媽媽真的對我這麼痴情。”何勇在視頻中哭著說,“下輩子不要選我這樣的爸爸,保護不了你們。”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介紹,被保人意外身故理賠所需的材料包括:保險單原件、理賠申請表、授權委託書、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受益人身份證明(必要時提供繼承權公證書)、受益人戶名的存摺首頁複印件、戶口註銷原件、火化證原件、死亡證明、意外事故證明、病情診斷證明書、病理報告單和相應檢查報告單等,其中死亡證明必不可少。如果找不到被保人屍體,就需要通過法律程序宣告其死亡。按照《民法通則》相關規定,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換句話說,即便何勇的計劃被順利實施,戴蘭蘭也需要等待至少兩年,才能拿到這筆保險賠償金。

據許浩律師介紹,根據《刑法》相關條例,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即構成騙保罪。但他也指出,何勇失蹤後,尚無家屬提出理賠申請,“僅僅實施了製造保險事故的犯罪行為,而沒有向保險人索賠時,可能不構成保險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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