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督查,要督在實處查出結果

國家信訪局 2018-09-29 08:53:09

開展信訪督查要力避“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要切實解決一些地方督查跟蹤問效不夠的問題。對此,必須真督實查,既督問題解決,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抓實抓細抓深抓嚴,力求督在實處、查出結果。

信訪督查面對的都是疑難複雜的矛盾和問題,該出手時就要出手,不能一團和氣、輕描淡寫,更不能搞“人情案”“關係案”。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該直截了當指出,不留情面,敢於較真,督促立行立改;對已經明確整改方案的要緊盯不放,解決不力的要掛牌督辦,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增強督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才能避免信訪督查流於形式。在互聯網上及時將每件督查事項的基本情況、核查情況公之於眾,可以確保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經得起檢驗。除了督查結果公開,後續情況也要公開,可以對已督查事項持續跟蹤、一盯到底,整改方案公開“曬賬”、問責情況公開曝光,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

信訪工作是送上門的群眾工作,做好信訪督查,就是檢驗這項群眾工作在地方、在基層做得究竟怎麼樣。只有不斷總結經驗、改革創新,始終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把群眾的小事當做信訪工作的大事,才能在督促解決一個個信訪難題中,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讓群眾感受到信訪工作的溫度,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