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期舊案:寶雞李勇涉黑團伙殲滅紀實

1034期舊案:寶雞李勇涉黑團伙殲滅紀實

寶雞警方破獲了寶雞歷史上最大涉黑案!李勇涉黑犯罪集團骨幹分子全部被抓。這是陝西省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搗毀最大的黑社會犯罪團伙,一次抓獲犯罪嫌疑人40餘名。

命案引出涉黑線索

要了解李勇涉黑犯罪集團,必須說到一起傷害致死人命案,這起傷害案是由一次同鄉聚引起的

河南籍男子王某住在與寶雞明誠公司合租的新建村煤場內。2006年9月21日晚10時許,王某的同鄉劉某駕駛機動三輪摩托車去王某處喝酒,因王某的租住處小門太窄,摩托車無法進入,欲從明誠公司大門進入煤場院內,期間王某與明誠公司門衛劉建華髮生爭執並廝打在一起,王某氣憤難忍,糾集已趕到的多名河南老鄉打傷劉建華等人。明誠公司職工王紅緒忙打電話告訴劉建華的侄子、明誠公司經理劉斌,稱其叔父劉建華被河南人毆打。劉斌立刻打電話給李勇,讓其找人“修理一下”河南人。隨後幾輛出租車迅速趕到煤場,車上下來10多名男子他們手持鋼管等大打出手,群毆中將河南籍男子賈某傷害致死。

案發後,金臺警方迅速趕到現場,但打人者已不知去向。辦案民警調查得知,此案共涉及21人,可有18個嫌疑人在案發後很快隱匿,只抓獲3人。民警分析後認為,該案嫌疑人糾合快、逃離快、隱匿快,實施犯罪的暴力手段十分明顯,帶有明顯的組織化犯罪傾向。為此,在市公安局指示下,從市局刑偵支隊、市局行動技術支隊、金臺公安分局等抽調專人組成“9·21”專案組,負責此案的偵破工作。

經過近60天的偵査,辦案民警行程千里,先後在西安、雲南、四川等地將犯罪嫌疑人劉斌、袁飛、袁俊、薛江偉、相志剛等10餘人抓獲,在審訊中,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傷害致死賈某的犯罪行為以及受僱於李勇,由李勇指派為劉斌“擺事”的犯罪事實。而此時,李勇已外逃一月有餘。

經過秘密偵查,11月28日,剛剛從外地躲藏潛回寶雞的李勇被警方抓獲。這時,以李勇為首的涉黑集團案露出冰山一角。

警方細查涉黑大案

“決不讓黑惡勢力危害社會,涉黑犯罪集團必須徹底摧毀!”在掌握了李勇涉黑集團案的部分犯罪事實後,市公安局黨委根據“9·21”案件的進展情況提出深挖這一案件。

2006年12月3日,市公安局黨委撥出專項經費,決定由市刑偵支隊牽頭,以金臺公安分局為主,抽調千陽、隴縣、陳倉區公安局40多名精兵強將充實進專案組,固定辦案人員固定辦公地點,負責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査,徹底査清其犯罪事實,摧毀這一涉黑集團。

由於李勇黑惡團伙涉及人員多,牽扯麵廣,此案在偵查階段保密性很強。為此專案組辦案民警全部集中食宿5個行動小組24小時待命。

通過一個多月艱苦細緻的偵查,以李勇為首的涉黑犯罪集團的黑幕漸漸揭開:該團伙長期盤踞市區,組織糾集“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採取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強迫組織容留婦女賣淫及賭博等非法手段,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敲詐他人錢財和插手經濟糾紛、民事糾紛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等。該犯罪集團成員眾多,組織較為嚴密,骨幹成員均聽命於李勇一人,由李勇為其發工資。該犯罪集團作案手段十分狡詐、殘暴,動輒使用暴力,危害一方,具有典型的黑社會性質。他們的種種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危害了我市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案件偵查獲知的情況,專案組民警快速出擊,先後抓獲了李勇犯罪團伙的骨幹成員姜長鎖、張天來、安衛東、路斌、馬建軍、高曉鴻等,一舉摧毀了李勇涉黑犯罪集團。抓獲該犯罪集團各類犯罪嫌疑人47人,首犯李勇在內的14人已被逮捕,9人被刑事拘留,取得了“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階段性勝利。

涉黑成員的真面目

那麼,這一涉黑集團的老大李勇到底是個什麼人呢?

李勇時年41歲,1987年在部隊服役期間,因盜竊武器裝備被蘭州軍區軍事法院判刑5年半;1992年因傷害罪被收審6年半;2001年9月又因傷害他人被刑事拘留一個月;2003年上半年因包庇罪被渭濱法院判刑一年。現開辦186電子商務公司、憨牛拉麵館及沙石廠等。

在不明真相的人看來,李勇是公司的老闆,是個生意人,但辦案民警介紹,李勇的公司沒辦過幾筆業務,只是作為非法斂財的掩護,組織成員的聚集地而已。哪兒有了事,李勇或帶領手下人趕到,或下令讓手下人去“擺平”,要不欺行霸市,要不威脅他人,依此掙“工資”或“保護費”。

涉黑骨幹成員中,大多為無業或是“兩勞”釋放人員,有的還辦有自己的實體。

姜長鎖曾因傷害罪被金臺法院判刑10個月,現開有一歌廳及三家洗頭房。

安衛東曾因傷害罪被渭濱法院判刑3年,後在看守所打死人加刑7年。

馬建軍曾因敲詐罪被金臺法院判處二年管制強行低價承包著某村磚廠。

張天來曾因敲詐罪被金臺法院判拘役4個月。

楊勇曾因傷害罪被渭濱法院判刑1年,2005年因損壞公私財物被市刑偵支隊取保候審,現在天水開辦一網吧。

高曉鴻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一犯罪團伙常常因為瑣事大打出手,如誰影響了自己人的利益,出手更狠。2004年8月4日晩,路斌之弟在市區上馬營寶鐵市場夜市擺烤肉攤,其間因瑣事與食客蘭某、嶽某發生衝突,路斌得知後告訴李勇、張天來、安衛東、姜長鎖等人。李勇帶領手下20餘人趕到現場,並指揮眾“兄弟”一擁而上對蘭某、嶽某大打出手,致蘭某全身多處皮膚裂創,左眼球破裂、摘除,經法醫鑑定屬重傷:嶽某頭部多處刀傷,縫合40餘針。就這他們還不罷休案發後安排專人打探消息、威脅知情人,在兩年多時間內,受害人遲遲不敢報案。

長期以來,姜長鎖等人以市區經一路永嘉歌舞廳及馬營洗頭房為據點,強迫、組織、容留婦女賣淫,非法斂財。2005年5月的一天夜裡,姜長鎖招來一嫖客,讓其洗頭房15歲的少女王某出賣初夜權,王某不從,姜手下兩名成員對王某多次毒打。

2005年10月的一天,姜長鎖以東風路某酒店汙水流到其洗頭房門口影響其生意為由,帶兩名打手敲詐酒店老闆未果。第二次,姜長鎖又帶社會閒散人員30餘人到該酒店吃飯三桌,期間討要高檔菸酒價值2900餘元,不但不付款還敲詐該酒店5000元錢。

2006年3月,姜長鎖在其開辦的永嘉歌舞廳限制5名女青年人身自由,強迫她們賣淫掙錢,其中一名女青年不從,跳樓逃脫時摔成重。

李勇涉黑團伙對於別人的事,只要有利,他們也“幫忙”過問。2005年春天的一個晚上,徐某酒醉後到市區長城賓館,因服務項目之事先後與茶秀、桑拿部發生衝突。徐通過朋友電話聯繫叫來路斌、張天來、袁飛等數人,將茶秀老闆宮某綁架至渭濱區一酒吧,敲詐宮某3000元。第二天,又敲詐桑拿老闆王某2000元。

2006年夏季的一天,扶風縣城某網吧天之內被人連砸兩次,其網吧老闆強某請李勇出面為其解決此事。當晚,李勇指派袁飛薛江偉、劉永飛、孔海剛、楊森,攜刀到扶風紅螞蟻網吧“護場”第二天李勇又帶路斌親自到扶風解決此事,事後李勇付給袁飛等人1000元作為護場的報酬。

李勇涉黑團伙還插手經濟糾紛,為別人“擺平”事端撈取更大的經濟利益。2005年9月寶雞市秦湘車架有限公司湖南投資人孫某與寶雞市投資人高某因公司經濟問題產生矛盾,其間雙方通過高家村村委會、高家鎮政府、市政府招商局等進行調解協商未達成一致,矛盾激化,公司停產。高將此事訴至渭濱區人民法院並對公司財產進行了訴訟保全;孫某之子在其律師的引薦下認識了李勇,在李勇經營的憨牛拉麵館,孫、李二人由李勇提出的6萬元,到孫某還價到4萬元酬金,達成由孫某免去高某總經理職務、任命李勇為總經理,並負責為孫某“擺平”與高某之間經濟糾紛的約定。後李勇帶領骨幹成員安衛東、路斌、張天來、姜長鎖、高曉鴻等人去秦湘車架廠貼廣告,威脅當事人。農曆臘月二十六,李勇帶領手下10餘人、駕駛載重汽車13輛、吊車1輛及裝卸工到秦湘公司,強行裝載模具、設備、鋼板等13車,其中拉走鋼板5車,共計60餘噸,其餘被法院、信用社、鎮政府、村民及出警的110民警攔。

2006年8月的一天,北京人夏某因欠他人廣告費3萬餘元不還,被債權人圍在寶雞市勝利橋北某飯館,要求還賬。夏某給李勇打電話請其派幾個人來,李勇指派袁飛等人趕到現場搶走夏某,將討債人楊某鼻骨打折。後李勇說夏是我的朋友,他欠的錢還不了我還,但至今未還。

李勇在團伙成員中為了鞏固“老大”地位,對手下人絕不手軟。其團伙成員張某有點兒不聽話李勇想好好治一下他。2004年10月的一天,手下一“小弟”在張某經營的洗浴中心內以張某鬧事為由,召集骨幹成員安衛東、姜長鎖、張天來、路斌、馬建軍等人到其團伙經營的天禾山莊,李勇手持鋼管親自對張進行毆打,名曰執行“家法”,恐嚇其成員。

專案組提供的材料上,以上只是李勇涉黑集團成員犯罪事實的一部分。李勇涉黑團伙的部分成員雖然辦有實體,但其並沒有把心思放在經營上,大部分時間卻用在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上,幾乎天天有非法收入進賬,個個坐上了小轎車。

善惡終有報。1月8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李勇涉黑犯罪集團被警方摧毀!市公安局還向全市人民群眾鄭重承諾:在以後的“打黑除惡”工作中,將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始終保持對一切嚴重刑事犯罪的凌厲攻勢,決不讓一切危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違法犯罪分子殘害百姓、坐大成勢、逍遙法外!

李勇涉黑犯罪集團被警方摧毀的消息傳出後,群眾奔走相告,拍手稱快,他們說:“只要市委、市政府‘打黑除惡’不手軟,涉黑團伙一定會被徹底剷除。”

08年7月7日,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勇特大涉黑團伙案。

首犯李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姜長鎖、袁飛等38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二年到十六年有期徒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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