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爲什麼沒有去暗殺斯諾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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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性

在搞清楚美國為什麼不暗殺斯諾登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美國的暗殺政策。

1976年,傑拉爾德·福特總統簽署了行政命令(EO)11905,這項政令闡明瞭美國的情報機關在國外的行動準則,並且禁明確了政治暗殺是一種違法行為。之後幾乎歷任美國總統都嚴格遵循這條政令。6年後,羅納德·里根總統簽署了EO 12333.重申了福特禁止政治暗殺的禁令。此後,再沒有相關的法律文件或總統政令撤銷或否定“暗殺禁令”。所以它還是在生效的。然而,由於沒有區分和平時期和戰時的有針對性的殺戮,以及未能定義“暗殺”這個詞,第二個EO仍然懸而未決地質疑暗殺在外國幫助敵人的美國公民的合法性。

二.斯諾登成為政治暗殺對象的可能性

我們看看美國暗殺的對象都是些什麼人。2010年,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授權中央情報局殺害激進的穆斯林神職人員安瓦爾·奧拉基(Anwar al-Awlaki),他與企圖炸燬一架底特律飛機有關。中央情報局將他追蹤到也門並以無人機罷工結束了他的生命。1986年裡根政府為了報復美軍士兵經常出入的柏林迪斯科舞廳遭炸彈襲擊而轟炸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的住所。克林頓政府也在1998年用巡航導彈攻擊阿富汗境內的一些訓練營,因為克林頓政府認為是那些人策劃了美國在非洲的使館被炸事件。

斯諾登的罪名與以上這些人做對比顯而無足輕重。對於許多人來說,愛德華·斯諾登的情況呈現出一種倫理困境,斯諾登是叛徒還是英雄,美國同樣存在分歧;更何況 殺死他將是一場兩極分化的公關噩夢。在一個保護他的外國暗殺斯諾登更會造成外交危機。所以暗殺斯諾登這筆買賣一點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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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是沒有考慮去暗殺。比如斯諾登前年就有接受媒體專訪,講述了其逃亡時的驚心動魄。

當時從美國逃亡香-港的斯諾登十分悽慘,害怕美國政府派出來的特工追蹤逮捕或者滅口,只能是躲到一些極為混亂的地方,除了吃飯和對外聯繫逃亡時出去一小會,其他時間根本不敢出門。



後來隨著俄羅斯給其提供政治庇護,並將其護送回俄羅斯境內,給予高規格的保護級別;再加之斯諾登自身當起宅男,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美國根本就找不到下手的機會。

其次,外界都知道斯諾登是美國的眼中釘,其如果在俄羅斯突然暴斃,那麼第一個被懷疑的就會是美國。而自詡民-主-人-權的美國如果背上一個暗殺的罪名,這對其國際影響力傷害太大。



最後,在斯諾登未爆出一些秘密時就讓其消失,那時無疑是一筆劃算的買賣。到後來隨著途中各種努力的失敗,以及其在俄羅斯相繼將美國的底褲都給抖露出來後,其消不消失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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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人物介紹。斯諾登當初叛逃,美國絕對是派人去暗殺過的,只是沒成功。

我們看斯諾登逃亡路線:


逃亡期間幾乎夜夜提心吊膽,夜不能寐。美國沒派人去暗殺基本不可能。

至於美國後面為何沒動靜了?

1.斯諾登把該說的說的差不多了,美國醜聞已經披露,眾所周知了也就沒有了殺他的必要。

2.醜聞披露後,斯諾登舉世皆知,不論各種原因,斯諾登的死,世界都會把矛頭指向美國,成功眾矢之的不是好玩的事情。

3.無論是斯諾登披露的內容還是殺斯諾登,美國沒有立場可站,與世界為敵非良策。


4.最終斯諾登定居俄羅斯後,與俄羅斯合作,俄羅斯將斯諾登作為對付美國王牌,因此自然對斯諾登一級保護,美國派去的人被俄羅斯克格勃一一解決了。

5.斯諾登本身深居簡出,防範意識強,美國沒有機會。

這些都是比較主流的說法。以下附上我的核心看法:

一、斯諾登並非叛逃,而是作為美國的雙面間諜,最終目的是為了打入俄羅斯,美國給了他足夠讓俄羅斯人信任的東西,就像當年的里根計劃一樣,麻痺了俄羅斯,將計就計,著眼於未來大戰略給俄羅斯下套解決俄羅斯。

二、斯諾登本身深諳鳥盡弓藏的道理,不論是對美國還是俄羅斯都有所保留,並沒有將美國最核心能讓自己保命的東西說出來,而是告訴了自己最信任的人,這樣與美國達成了某種無形默契,一旦美國將自己暗殺,朋友馬上公佈該核心機密給俄羅斯,美國也投鼠忌器。

俄羅斯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還有該核心機密,但是保住斯諾登無論從哪方面看都對自己利大於弊,俄羅斯要做的就只有切斷斯諾登所有退路,避免其殺回馬槍,穩贏局!

我認為此類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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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境外媒體報道,當年斯諾登是準備到香港長期居住的,他一到香港就被有關部門轉移到澳門某個安全的地方保護起來,美國派了大批特工入境香港,澳門,想弄死斯諾登,這個由16人組成的暗殺小組到澳門接近斯諾登的時候,跟奉命保護斯諾登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特種部隊展開激烈交火,當場被擊斃四人,其中包括CIA駐香港聯絡處的負責人以及一名美國情報領域的特種作戰專家,後解放軍該部被記集體一等功。雖然此次暗殺失敗,但斯諾登也覺得香港澳門不安全,於是向俄羅斯提出避難申請,去了俄羅斯!鳳凰衛視的軍情觀察室曾經報道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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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去了,CIA在澳門還和中國大內高手打了一仗,吃了大虧,澳門軍隊還被立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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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什麼沒有去暗殺斯諾登?

斯諾登,原名愛德華.斯諾登,1983年6月21日出生於美國,曾經是美國中央情報局技術分析員。

2013年6月,斯諾登將美國國家安全局關於監聽其他國家項目的相關信息披露給了《衛報》和《華盛頓郵報》,隨後遭到美國政府的通緝。



該事件遭到爆光以後,斯諾登當時人在香港,隨後飛往俄羅斯,得到了俄羅斯臨時的避難申請,併為其提供保護。

那美國人為什麼沒有去暗殺斯諾登呢?其原因有以下三點:

第一,斯諾登已經洩密,沒有殺他的必要

如果在斯諾登還沒有洩密讓全世界知道美國一些列的做法,那時候暗殺他可能有點作用,但是現在都已經洩密了,而且全世界都知道了,如果這時候去暗殺他,無無疑加大自己的嫌疑,讓別的國家來評判它。

現在美國走的一招就是儘量補救損失,一直強調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這件事,這樣做就是要忽悠大家,有瞞天過海的意思。

第二,有俄羅斯的保護,想暗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是的,斯諾登披露了美國不為人知的秘密,還有一些可利用的價值,俄羅斯才會為其提供庇護所,在俄羅斯境內想暗殺他,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第三,斯諾登深居簡出,一心專門做宅男

斯諾登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從當時逃亡的事件就可以看出,美國的確想暗殺他,還受到來自五角大樓的威脅,而他自己也曾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因此,他經常深居簡出,很少出門,美國特工也未必能找到他。


目前,斯諾登因洩露美國監控世界各地電話和郵箱的情報細節正遭受美國的叛國罪的指控,被美國政府追捕。

同時,我們也希望俄羅斯能夠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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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但提出這個問題,首先就暴露了也許傳統思維當中的一些特質,那就是:情報機關內部一旦有人背叛組織,一定要把他暗殺,俄羅斯的前身蘇聯就曾經有過很多這樣的例子。



但是,美國沒有暗殺斯諾登,我想大概有下面幾個原因:

第一、斯諾登其實不是美國情報機關中的核心成員,他只是一個美國情報機關外包公司中的工程師,雖然知道一些美國情報機關的技術監聽細節,但是對於美國情報機關的核心機密掌握並不多,甚至可以說完全不掌握。對情報機關來說,情報分技術情報和人工情報兩個部分。所謂技術情報,就是通過技術偵查手段進行監聽等一系列蒐集;而人工情報就是在對方核心部門內部安排臥底。兩者相比之下,顯然是人工情報的價值要遠遠高於技術情報。因此,斯諾登了解的只是技術情報,而且還是技術情報部門中一個外包公司的僱員,因此可想而知,他了解的內幕相當有限。



第二、既然斯諾登了解的機密相當有限,那麼美國也就不值得把他殺了,因為這樣還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第三、無論在香港期間還是後來受到俄羅斯保護,斯諾登基本上都深居簡出,因此要找到對他下手的機會其實並不容易。但是我倒是覺得,這不是美國沒有暗殺斯諾登的主要原因,因為以美國情報機構的實力,要找到斯諾登的下落恐怕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況且在去俄羅斯之前,斯諾登僅通過一己之力對自己進行保護。這段時間在香港,美國其實還是有很多找到並暗殺斯諾登的機會的。因此,我認為,美國不是不能殺斯諾登,而是根本就沒想要殺他。



第四、從大量有關美國情報機關的公開資料,我們可以知道,美國情報機關其實對於自己內部的叛徒處決並非十分嚴厲,這一點與以前的蘇聯形成很大的差別。但是斯諾登事件發生後,美國情報機關內部一定做了重大的調整和部署,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但對於斯諾等這樣的外包公司的僱員,既然掌握核心機密不多,美國對他也就聽之任之了。

甚至有一度美國媒體還報道說,斯諾登希望能夠返回美國,希望這不是天方夜譚。如果事實確鑿,那就更說明問題了。


邱震海


若斯諾登自願回國受審,普京會放行。

若美國想在俄羅斯除掉叛徒斯諾登,既殺一儆百,又羞辱俄羅斯。那就只能是一廂情願。

第一、沒膽量!

斯諾登寸步不離俄羅斯,中情局特工或僱兇只能潛入俄羅斯境內尋找動手機會。這風險極大,一旦暴露,這意味著俄羅斯遭受了外國武力入侵挑釁,俄羅斯有權力按下導彈發射按鈕對那個“外國”實施報復。

第二、沒機會!

普京敢收留斯諾登,已顯示了他對美國無所畏懼。普京要捏緊斯諾登這枚棋子,確保他安全無恙是必須的。前蘇聯盛產秘密警察,普京就是行伍出身。殺人滅口的套路,俄羅斯相當嫻熟。殺人滅口的事,前蘇聯秘密警察(克格勃)沒少幹過。為防止斯諾登被“抹去”,俄羅斯絕不會缺少專業、萬無一失保護套路。

不少人有個印象,美中央情報局的滲透能力極強,世界無論那裡有流血衝突,都可見到它背後的身影。此話不假,但有例外。例如歐亞板塊上面積最大的兩個國家,(其中一個就是俄羅斯),就大而不疏,幾乎是美中央情報局施展拳腳的禁區。若有人企圖冒天下大不韙、在普京眼皮下殺人,還真不知誰會首先被殺死消失。


諶人



美國要派人去暗殺斯諾登,那肯定是天方夜譚想都不用想,而且絕對不可能成功!

第一,美國的中央情報局絕對不是俄羅斯克格勃的對手。從蘇聯時期開始到現在,美國中央情報局和俄羅斯的克格勃之間的明爭暗鬥,多次交手,佔上風的很少。都是往往被俄羅斯情報命門打翻在地,俄羅斯的情報部門可以說是全球第一。因此美國對暗殺斯諾登這個想法,他們連想都不敢想。想了意味著就是自己的失敗,絕對沒有成功的可能性!

第二,斯諾登對於俄羅斯非常的重要。斯諾登來到了俄羅斯,代表著俄羅斯情報部門對美國中央情報局獲得的重大勝利。因此對於斯諾登的保護,是列入俄羅斯克格勃的一級防範措施。任何人想靠近或者企圖暗殺斯諾登,那絕對不可能有任何的機會。最終必將以失敗而告終,普京是俄羅斯克格勃的鼻祖,怎麼可能讓美國中央情報局的這些小兒科,來到俄羅斯刺殺斯諾登,那不是有諷刺普京嗎?

所以不要看美國好萊塢大片上,那幫情報人員那麼厲害,真正實戰中他們還真的不如俄羅斯的那本克格勃!


依旺情深1


暗殺過,這是真的,關於世界各國圍繞斯諾登問題曾經有過相當程度的博弈,其中最激烈的就是針對斯諾登所展開的暗殺與保護,也就是後來被廣為宣揚的“稜鏡門”事件。

為什麼美國要去暗殺斯諾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斯諾登洩密之前,世界上其他國家對於美國“稜鏡門”雖然有所瞭解,但是知道的並不詳細,對於監聽範圍以及監聽手段也知道的不是很清楚。

但是斯諾登出逃之後,美國意識到如果不能抓回或者幹掉斯諾登,那麼斯諾登就有可能會將“稜鏡門”徹底曝光,這是美國所不能容忍的,因為在國際上大多數時候,做事一碼事,當時讓人知道了又是一碼事。

斯諾登如果曝光整個“稜鏡門”,那麼對於美國的國際形象將是一次毀滅性的打擊,如果美國想要彌合這些損失,必然要在其他領域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所以當斯諾登逃出美國之後,針對他的暗殺就已經悄悄的展開了,只不過暗殺行動遭到了挫折,因為在有關部門的圍剿下,暗殺斯諾登的美國間諜被全部擊斃,隨後斯諾登又在有關人士的幫助下離開了H.K,前往莫斯科避難。

具體細節就不說了,說了也看不見,有興趣的可以去網上搜索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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