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小姨養我8年,結婚時她要20萬彩禮,回門時我後悔了

父母離婚時我才12歲,剛離婚時他們就鬧得不可開交,誰也不願意要我這個累贅,我媽一氣跑去廣東打工,我爸去了山東,兩個人誰也不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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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兩年,我奶奶生病被我二叔借走了,我二嬸是斷不會容下我這個拖油瓶的,沒辦法我外婆把我接過去了,當時我外婆其實身體不太好,不過我外婆也就生了兩個女兒,我媽是大女兒,我在外婆家待了1年多,我小姨心疼我外婆,就把我接到她家去照顧了。

後來我爸媽分別再婚,每個人每年給我一部分生活費,其餘都不管我了。其實上完初中的時候我本來就不想讀書了,我父母給的生活費低,小姨家還有個表弟,每次親戚都說我爹媽都不要我,我小姨撿著,還說我應該出去打工掙錢,女孩子讀太多書也沒有用,有一段時間我也是這樣想的。

我把我要打工的這個想法和小姨說過之後,我小姨氣得罵我,說如果我不讀書了,就把我送回自己家,她再也不管我了。那時候我學習還過得去,就是精神上壓力有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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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還是堅持讀書了,平時我外婆也會補貼我一些,小姨夫雖然不是太願意,但是也沒當著我的面說什麼。

在小姨家這8年,我一直渴望早點畢業找工作獨立起來,上大學那幾年,我拼命兼職暑期工作,勉強可以維持大學的開銷。甚至在大三大四的時候,我還能補貼表弟一些。

上大學時我有一個男朋友,他人挺不錯的,畢業後他家裡希望我們早點結婚,我想掙幾年錢再結婚,畢竟我小姨幫助我那麼多,我不能太自私。但男朋友家裡說要先定下來,結婚可以晚兩年,並且我們那邊的習俗都是結婚偏早,當我把男朋友帶回家的時候,我小姨很滿意,說我工作穩定下來就差不多可以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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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的時候我小姨要了20萬彩禮,其實我當時很不理解,甚至有點埋怨她。

我覺得我小姨有點過分,然後我外婆也說她。男友家最後還是拿了18萬彩禮,另外的他家裡說是算在首飾裡,其實我一直很自卑,怕因為彩禮的事鬧得兩家人很不愉快。

訂婚兩個月後我們領證,辦了婚禮,其實當天男友媽媽有點不開心的,她也沒發作。小姨當時給了我一個行李箱,是我的禮服之類的,還有親戚給的紅包,關於彩禮那事兒她從來都沒提。

三天後我回門,因為不太高興只買了菸酒和一些吃的回去,我想著那18萬就當給我表弟的吧,這麼多年畢竟小姨對我比親爹媽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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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吃完飯,要走的時候,她把我叫回房間,把卡給我了,她說沒什麼嫁妝給我,也不想我嫁過去受氣,所以才要了那麼多彩禮,我當時十分驚訝,不知道該拿還是不拿。

最後小姨把卡塞到我的口袋裡,我也沒有和老公說什麼,我私下決定以後負擔表弟的生活費和學費,我心裡也有點後悔不該對小姨那個態度,她心裡一定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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