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黑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黑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黑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为了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一、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边境口岸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

一、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黑河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处理中心设在黑河市公安局,设立专线举报电话:12389,固定电话:0456-2655169(工作日接听);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黑河市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电话:12388和0456-8223191(工作日接听)。

2、网络举报:互联网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黑河公安”接受举报。

3、信件举报:邮寄地址:黑河市铁路街东100米黑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164300。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公安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审核:梁春雷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