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在學兒童供餐爲什麼是共同體的一種責任?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按:近日,蕪湖市童馨幼兒園被爆出用黴變生蟲的大米、發臭的雞腿和過期調料給孩子們做午餐;不久後,又有家長曝光了蕪湖得得貝幼兒園的廚房衛生問題——冰櫃生蛆,消毒櫃爬蟑螂等。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家幼兒園是由同一個法人代表經營的。22日,9個被家長帶到南京兒童醫院進行腫瘤事項體檢的孩子中,有8個神經母細胞顯示超標,而由於癌症的潛伏期長達五年,那些暫未被查出問題的孩子們的身體健康也未必未受到損害。聯繫其此前的紅黃藍幼兒園虐童事件、假疫苗事件和頻發的校園甲醛汙染、毒跑道事件等,它們背後映射的都是共同體的失責。

學校供餐在極大程度上影響著兒童的身體狀況。也因為此,校餐制度早已陸續納入了一些國家的政策體系中。英國的校餐制度始為1906年頒佈的《教育(供餐)法案》,它也是新型自由主義者們在社會改革階段所著力推動的議題。在當時,強調社會福祉的新型自由主義者們已經意識到了,應該賦予國家“極力要求每位小學生都應該有自身發展所需的身體營養”——特別是在父母拒絕或沒有能力提供的情況下。由於家庭單元的神聖性以及家庭成員關係的不容侵犯,以及自由黨對社會主義的警惕,是否由國家共同供餐曾在自由主義內部挑起了巨大的意識形態分歧,也由此引發了他們對共同體責任徹底公開的討論。

最終的結果——《教育(供餐)法案》是一項為赤貧兒童供餐的法案。除正義和人道主義的考量外,它的出臺還涉及到以下幾方面的理由:其一,它有助於公共良知的發展以及社會團結意識的提升;其二,由於共同體的福祉緊密依賴於兒童的福祉,以至於兒童遭受的任何傷害都會被轉移到整個共同體身上——為在學兒童供餐便成為了共同體有益於自我保全的措施之一;其三,校餐也承擔了公民身份教育的角色,兒童可以通過它認識到自身對社會生活的依賴以及在社會生活中的位置。

今天的書摘就關於新型自由主義圍繞著校餐問題的探討和爭議。在閱讀他們的種種關涉和顧慮的同時,我們也應當思考這樣的問題:兒童對於一個共同體而言意味著什麼?換回我們自身的語境,在直接可見的失責企業或部門的背後,國家又應當對其成員承擔怎樣的義務?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為在學兒童供餐為什麼是共同體的一種責任?

譯/曾一璇

有標題為編者所加

為在學兒童供餐是第三個在其中出現了巨大的意識形態分歧,而且共同體責任在其中得到徹底公開討論的社會改革領域。許多評論員稱讚1906年的《教育(供餐)法案》[Education (Provision of Meals) Act]開啟了社會立法的新紀元;通過研究該法案的意識形態起源來理解為什麼這麼說,這樣做似乎是有意義的。雖然公共教育已經得到推行,但國家與兒童之間的關係仍然很敏感。人們仍然小心翼翼地保護家庭單元的神聖性,以及家庭成員關係的不容侵犯。任何外部干預都必須是微弱和間接的,才能夠得到容忍。事實上,密爾關於教育的討論確立了之後很長一段時間的討論範式。在為強制教育辯護時,他寫道:

實際上,極少人會否認,父母的最神聖責任之一是……給[他們的孩子]一種教育,這種教育使他能在生活中很好地處理與他人以及與自己的關係。然而,既然人們一致宣稱這是父親的責任,在英國,極少有人能容忍由外力來迫使他這麼做。

但是,密爾打算由父母出資來強制實施他所認為的父母責任。該問題涉及個體與他人之間的義務。國家並不被認為有權利為了兒童的利益而採取任何獨立行動,而只能堅決要求尊重兒童的權利。直到波爾戰爭之後,這種看法在自由主義者當中還一直持續存在;當時,為在學兒童供餐的問題已經變成全國性問題,儘管很久以前它已經在地方語境中被提出來了。在面對不適應者和沒有能力被僱用者的時候,自由主義者不僅懷疑由父母在特定條件下履行其責任的可行性,而且允許國家在特定情況下為了兒童的利益進行直接干預。《演講者》認為,社會不幸的惡性循環在兒童的生活中可以被最徹底地打破。“社會越來越認識到:無論如何,應該使兒童生活在一個他們有可能過上明智而可欲的生活的世界中。” 這就必須賦予國家如下權利:極力要求每位小學生都應該有自身發展所需的身體營養,“這應該由父母來提供,而在父母拒絕或沒有能力提供的情況下,則應該由外部來提供,即通過自願途徑或地方政府的捐助”。這是把社會對兒童的責任拓展到超出只是檢舉父母的重要一步。對於自由主義者而言,地方政府行動畢竟是全國共同行動的合理的實際準備

。此外,它實際上是對“機會平等”的再次擴展,使之既包括滿足智力方面的需要,也包括身體方面的需要,從而再次表明了福祉的全面性。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英國學校的免費午餐。

證明國家共同供餐的正當理由各有不同,而且通常不是基於單個論點。大體上說,我們能夠區分進步主義者為在學兒童供餐辯護的一般理由(用以針對其反對者),以及自由主義陣營內部的各種支持論點。《每月評論》(Monthly Review)上的一篇文章可以用來介紹一般的辯護理由。該文章的作者F.H.巴羅(F. H. Barrow)在評論缺乏統一的行動方案時,列舉了三個思想流派:由國家來撫養所有兒童(工黨的立場);只為營養不足的兒童提供免費餐食;只由其家庭來為兒童提供餐食(慈善組織協會的立場)。巴羅反對最後這個流派,認為它是完全不恰當的,而且沒有能力確定所有需要幫助的情況。

他相信,通過家庭以外的機構來有規律地為兒童供餐的做法,通常會使人得到提升和變得文明,而不會變得粗鄙和貧民化。這裡仍然需要國家和私人慈善之間的合作,正如許多務實的自由主義社會改革家所提倡的那樣。國家提供權威,並且保障持續性和資金,而慈善則提供私人利益。這些實際提議背後所隱含的觀念是,集體行動是必要而且可欲的;但是,由於最終的社會單元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所有社會改革方法在最終應用時都必須根據個人需求來量身定製。巴羅提出,有必要把組織化的集體力量與私人的自願互助結合起來,而這個論點也得到巴尼特、佈雷和巴克斯頓的支持。許多新型自由主義者雖然同意這個原則,但傾向於有意或無意地忽略改革機制中的私人手段。儘管其中的部分原因是由於私人慈善本身並不具備私人因素。

巴羅拋棄了為所有兒童供餐的想法,認為它比免費教育更加社會主義,而且涉及龐大的開支。那麼,唯一剩下的就是為赤貧兒童供餐的方案。對於那些認為這將導致一系列惡果的人,巴羅反駁道:每個社會的主要目標都應該是使正義成為首要的考量;對於那些顯然有利於共同體利益的重大措施而言,免費供餐只是一個起點。在他看來,

主要問題在於更加嚴格執行社會的道德和責任,而國家干預可以“通過為我們的社會制度賦予更多‘權威’”來促進其執行。對“性格”的強調保持不變,而國家則是其主要教導者。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1943年,兒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的一所學校中進食午餐。

新型自由主義者倡導免費供餐的動機是混合的;他們反映了一般自由主義者為社會改革辯護的論點之間的緊密關聯,這一點是值得讚賞的。儘管正義和人道主義在所有正當理由中位列第一,但其他重要理由也得到了強調。一位信奉費邊主義的醫藥衛生官員認為,通過國家干預來幫助兒童的要求有兩個來源:

第一個正當理由是公共良知的發展以及社會團結意識的提升,而“共同體的福祉是如此緊密依賴於兒童的福祉,以至於兒童遭受的任何傷害都會被轉移到整個共同體身上”。這是對新型自由主義者明確接受的有機觀念的重複。這裡存在如下做法的第二個正當理由:“國家逐步承擔起某些涉及兒童的確定責任,亦即一些可以被合理視作父母職能的職能。”這個理由就是共同體對貫徹有益於民族自我保全的措施的關切。在有機論中,這些正當理由往往是相互關聯的。正如《國家》於1908年所做的評論,

國家通過兒童來懲罰父母的做法,其過失在於導致了觀念的混亂,而且這種經濟學也是短視的……不僅從忍飢挨餓的兒童的立場來看,而且從兒童出生於其中的社會的立場來看,保證兒童得到適當營養都是最重要的事。

除此之外,還存在第三個正當理由。校餐本身是一種關於公民身份的教育,兒童可以通過它認識到自身對社會生活的依賴以及在社會生活中的位置。觀念轉變的重要意義在於,對於兒童的福祉,國家常常負有直接的而且往往是終極的責任。事實上,在向父母表明他們的責任這一點上,國家資助被認為具有重大的教育價值。在這項“自然資源”對於共同體的福祉而言不可或缺這個新認識的影響下,對福祉的理解再次得到拓寬。兒童變得如此有價值,因此不能完全由個人(儘管他們本身也是父母)來負責。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在日本東京的一所小學裡,學生們在互助打餐。在日本,近千萬的兒童能夠在每個上學日享受到美味、新鮮的午餐,午餐的食材均來自當地的農莊或學校自己的農場,每天早上都會有專門的廚師團隊進行烹飪。在午餐時間,學生們會互相打餐、並負責清潔和回收的工作。可以說,午餐項目已經成為了日本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T.J.麥克納馬拉(T. J. Macnamara)自1906年開始是自由黨議員,而且是校餐的主要支持者;他詳細闡述了國家理由的論點。在評論不使父母變成貧民而又能保障兒童溫飽的想法時,他寫道:“這一切看上去很像討厭的社會主義。我想是的;但我一點兒也不感到失望。因為我知道,它也是一流的帝國主義。因為我知道,帝國無法建立在身體羸弱的公民的基礎之上。”這種論點在新型自由主義者當中想必不會有太大吸引力,但可以讓很多激烈反對社會立法的人更容易接受它。另一類正當理由源自優生學觀點:不僅是國家利益(interest of state),而且是種族利益。一位名為W.M.萊特博迪(W. M. Lightbody)的評論員擔憂,“共同體中那部分勤奮肯幹的人”正負擔著以濟貧和慈善的形式出現的鉅額費用;而且表明,“全面資助大量較為貧困的兒童,並使他們逐步成為有用和自立的公民的做法,從長期來看可以被證明是更好的經濟”。但是,有用和自立這兩個限定詞結合起來所表明的觀念,截然不同於新型自由主義者看待社會改革的有機方法。萊特博迪認為,對家庭的最終責任應該由父母來承擔,無論他們實際上是否有能力履行這個責任。因此,任何兒童供餐的計劃,都必須和處理懶惰者的更嚴厲措施結合起來。除此之外,對“種族自我毀滅”的恐慌,以及使國家得以延續的問題,已經相當突出。萊特博迪認為,多子女的父母應該接受國家的鼓勵和幫助,“只要他們所生的年輕公民屬於可欲的類型,而且很可能被證明是社會的有用成員”。

許多優生學家信奉的那種自立哲學指的是:把生育有能力公民的大部分責任留給個人,而國家的介入只是為了確保他們得到公平待遇,而不是出於整個民族的兒童之間直接而友善的團結意識。國家的這筆交易很簡單,不僅缺乏人情味而且精於計算:國家出資改善貧困者的狀況,是為了從他們那裡獲得勞動以及稅收。這種思維方式仍瀰漫著一種對立雙方達成契約的想法。這種觀點截然不同於像(例如)馬斯特曼所表現的那種對人民境況的真實關懷。他採納了當時的進步主義者共有的一個想法,即對母親進行資助;依據這個想法,國家供餐被視為母親生產的一項補助。與觀念論者一樣,他也不認為我們可以通過外在於個人精神的行為者來灌輸個人責任。對於馬斯特曼和大多數新型自由主義者而言,這個問題涉及向所有兒童供餐的合理轉變,涉及認可個人對共同體的福祉有質的幫助,以及涉及國家對其成員的義務。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英國進步主義思想》

三輝書系·傾向與可能

副標題:社會改革的興起

[英] 邁克爾·弗裡登 著

曾一璇 譯

張新剛 校

三輝圖書/商務印書館

ISBN : 9787100159746

已上架

本書顛覆了關於自由主義思想發展的普遍觀點,重新解釋了許多影響了當代政治的思潮之起源。弗裡登認為,新型自由主義建立在具有進步主義和人文主義特徵的19世紀中期自由主義的強大觀念遺產之上,但又對那份遺產進行了拓展,創造了一個社會改革和意識形態革新的規劃,為現代英國福利政治的成型奠定了基礎。

为在学儿童供餐为什么是共同体的一种责任?

三輝書系·傾向與可能·第一輯

《解放的悖論》邁克爾·沃爾澤(已出)

《全球化時代》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待出)

《諸眾的語法》保羅·維爾諾(已出)

《解魅民主》約翰·鄧恩(待出)

《多元文化主義》查爾斯·泰勒(待出)

《競爭民主》揚-維爾納·米勒(待出)

《英國進步主義思想》(已出)

各有傾向的傑出頭腦

探尋當今世界的新可能

這套“傾向與可能”叢書彙集了邁克爾·沃爾澤、本尼德克特·安德森、約翰·鄧恩、查爾斯·泰勒等當今世界的一流頭腦,他們試圖用歷史的經驗和政治的知識,為今天的困難提供部分開放的討論,這些討論並沒有最終的結果,然而其中所蘊含的視角和線索,每一個都充滿深刻的洞見和麵對真相的勇氣。我們將這些洞見和勇氣集合在這裡,奉獻給所有願意為當下和未來努力的漢語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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