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在大火中迷失

 “我得不到的,你們誰也別想得到”!張二孩一把火點燃了父親留下來的祖屋,大火燒燬的不僅僅是房子,也將兄弟姐妹的親情付之一炬。直到冰涼的手銬已經銬在手上,張二孩心中的執念也沒有半分減少。

事情還要從上個世紀說起,1975年的初春,隨著一聲嬰兒的啼哭,張氏兩兄弟喜出望外,這個家族的第二個男孩出生了。“就給孩子取名叫二孩吧,賤名好養活。”張永葆興奮地說道。

原來張氏兄弟的老大也就是張永葆一直沒能娶妻,而老二張永樂結婚後只有張大強一根獨苗,老二媳婦接連又生了兩個姑娘。張家一直想著如果能夠再有個男孩也好過繼給張永葆,不至於讓老大家裡沒有香火。終於張二孩出生了,作為家裡最小的男孩,雖然名義上過繼給了大伯張永葆,但是父親和母親心裡一直覺得虧欠孩子,因此也就一直自己帶在身邊。而張永葆對孩子更是百般溺愛,一時間,這個孩子可以說是萬千寵愛在一身,由此也給張二孩的性格里埋下了陰沉、自私和叛逆的種子。

張家百般呵護下孩子逐漸長大了,在家裡哥哥和兩個姐姐誰也不管招惹他,如果讓他心不順,那麼輕則是張二孩哭鬧上半天,重則就是父母長輩要把幾個孩子都打一頓。到了該上學的時候,張二孩也變成了學校的小霸王,沒有那個家長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和他一起玩。張家兩兄弟逐漸意識到自己的溺愛帶給孩子的不良後果,但是總是盼著張二孩長大成人也就懂事了。

哥哥和姐姐分別上完初中和高中後,都在家附近找了工作,慢慢也都成了家。張二孩總算是從學校畢業後,張永葆、張永樂兩兄弟怕孩子種地太累,就託人給他在工廠裡找了個工作,算計著將來他能結婚生子,也算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和心願。可是這個張二孩已經養成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根本受不了工廠嚴格的工作制度,幹了沒幾天就被工廠辭退了。

雖然家裡老人不免唉聲嘆氣,覺得這個孩子太不腳踏實地了,也覺得該好好讓他吃點苦才行,可是又於心不忍。老人又覺得是因為沒有個稱心如意的人管著,也許將來有了家庭就不一樣了。於是張家又趕緊給張二孩張羅著找對象,附近村子的人都知道張二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誰家也不願意把自己的姑娘嫁給這樣的人,雖然張永葆、張永樂兩兄弟張羅的緊,但是一直也沒有姑娘願意和他見面。

後來的一次機會讓張家看到了希望,在改革開放之初,山清水秀的懷柔農村出現了很多培訓中心等工程建設,一方面給農村帶來了工作機會,另一方面拆遷佔地,也給了村民一定的補償,還有農轉非的名額。張家只有一個農轉非名額,經過與張家幾個孩子商量,最終決定將這個農轉非的名額給最小的兒子張二孩,因為張二孩農轉非後在結婚的問題上也許能夠更好地得到解決。張家幾個兄妹雖然心裡不樂意,但是考慮到自己最小的弟弟一直是家裡三位老人的心病,也就沒有反對。

於是農轉非後的張二孩到了某培訓中心上班,後來還和培訓中心的一個姑娘結了婚。張永葆心裡高興,把自己的拆遷補償款也交給了張二孩,讓小兩口能好好過日子,張永樂和自己的媳婦一商量,就將拆遷補償的錢給幾名子女分了,將來孩子們都能過好日子,作為老一輩的心願也就完成了。

這樣的日子沒過多長時間,由於張二孩散漫慣了,有錢就花,沒錢就借,後來工作丟了,媳婦也和他離婚了。張永葆眼見最為疼愛的孩子卻是這樣不爭氣,也慢慢地灰心了,後來張二孩到了北京市裡打工,2008年張永葆和張永樂相繼去世,只剩了張二孩的母親住在張永樂留下的祖屋裡。

張二孩在打工過程中,雖然感到了生活的不易,但是心性難改,對找到的新工作也不珍惜,於是就在這做幾天保安,在那幹幾天零活。沒錢的時候就回老家向老母親要,日子一天天過去,老母親因為身體原因被張二孩的大姐接過去照顧。

2011年初,張二孩又丟了工作,沒有錢了,再次來到大姐家向自己的母親要錢花。張二孩的母親已經年近八旬,見到張二孩這樣,不免老淚縱橫,說:“孩兒呀,我活了一輩子,知道是我們沒有管好你,把你寵成這樣。但是我確實沒有錢了,你大爹和你爸先後住院,把家裡的錢都花了,現在我都靠你哥哥姐姐養著,哪還有錢給你呀!”張二孩不依不饒:“村裡佔地的錢你肯定還有,你要不給我大姐,她能養你?”當時就把老母親和自己的大姐氣得說不出話來。

張二孩的姐姐實在沒有辦法,就找齊了自己的哥哥和妹妹,一起和張二孩開家庭會議,商量母親的養老問題,張二孩的哥哥姐姐對養著老人都沒有意見,只是張二孩說我已經過繼給大爹了,我不養。幾個哥哥姐姐也是從小就疼愛這個最小的弟弟,拿他沒有辦法,只是希望他以後不要再鬧了,這樣老母親也能心安。

2011年3月,張二孩將大爹留下的幾間平房賣了,不到半年,張二孩就把賣房的錢都揮霍了。2011年10月,已經半年沒有回來的張二孩開始向哥哥索要父親留下的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鬧了幾次也沒有要到手。張二孩回到了市裡自己租的房子越想越氣,覺得是自己的大哥霸佔了房子,於是張二孩連夜趕回了懷柔老家,翻牆進入老房子,將一間屋子的窗簾點燃了,好給大哥一個警告。火光在夜裡很容易就被鄰居發現了,火很快被撲滅,還好損失不大。

張二孩第二天又向大哥要宅基地使用證,四十多歲的大哥是老實巴交的農民,面對弟弟氣得說不出話來,斷然拒絕了張二孩的要求。於是又過了幾天,覺得拿不到宅基地使用證就活不下去的張二孩做了一個決定,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得不到的東西你們誰也別想得到”,他要把祖屋全部燒掉。

他再次翻牆進入空著的院子,上次燒焦的地方還沒有修理,窗戶虛掩著,於是他跳窗戶進入屋內,將院子裡的玉米杆搬進了屋裡,火苗很快就竄上了房頂。張二孩依然翻牆跳出院子,和隔壁的鄰居說:“我把房子點了,誰也別想要。”鄰居趕緊報警,眾人救火,先燒著的兩間正房已經燒塌,火撲滅以後院子裡一片狼藉。趕來的哥哥姐姐看到自己從小長大的地方化為灰燼,看到被警察控制的張二孩已經是無話可說,面對法律的制裁,再不能維護這個從小寵愛的弟弟了。

這一把火也許是自私之火,也許是慾望之火,也許是溺愛孩子的老人後悔的怒火,不只燒斷了是祖屋的房梁,也將一家的親情徹底付之一炬。

經懷柔區人民法院審理,最終認定“被告人張二孩無視國法,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二孩犯有放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張二孩系初犯,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自願認罪,故本院決定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最終判決張二孩有期徒刑三年。

等待張二孩的是三年的鐵窗生活。希望他能夠在勞動服刑的改造中,深刻認識自己的性格弱點,改造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在刑滿釋放後走上新的生活。

法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應珍惜家庭和親情,在處理矛盾時,不可因一時意氣而觸犯刑律,否則最終只能演變為家庭的悲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