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則獲批

上海市經信委、上海市發改委、華東能監局日前發佈了關於同意印發《上海市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則》的批覆,進入准入目錄的新增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應按規定時間到電力交易機構按程序註冊成為市場主體,在完成註冊後才能參與直接交易。

上海電力用戶准入規定是:

(一) 在上海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用戶。在電網企業單獨立戶的內部核算用戶,經法人單位授權,也可參與直接交易試點。

(二) 符合國家最新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上海市相關產業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升級政策要求,節能環保指標達標,投資項目經依法備案或核准的用戶。

(三) 限制高汙染、落後產能及過剩產能企業參與,嚴禁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參與。

(四) 無自備電廠(不含光伏、純餘熱餘壓、燃氣三聯供自發自用電站)、無轉供電用戶;有多個不同電壓等級供電的,只限試點範圍電壓等級電網供電的電量。

(五) 具備一定年用電量規模,具有較強用電管理能力的,且兩年內能完成需求側在線監測終端平臺安裝的用戶。

(六) 試點期間暫定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2016年年用電量在5000萬千瓦時及以上並執行標準兩部制電價的工業用戶參與直接交易。其中新報裝接電或增容升壓到35千伏及以上的工業用戶,必須運行一年以上。試點期間對上海市政府扶持的重大項目、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可適當放寬條件。今後視情況逐步開放其他工商業用戶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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