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鄧州:供電企業違法解聘員工被仲裁敗訴 仍在「折騰」爲哪般

一個曾經為供電企業嘔心瀝血維權二十餘年的法律顧問,自己卻突然被企業終止了勞動合同,停發工資,使其生活陷入困境。萬般無奈之下,她只有運用法律武器狀告企業,為自己維權。然而,該企業被仲裁委仲裁敗訴後,被指知錯不改,繼續浪費司法資源,“折騰”該員工。 這起特殊的勞動爭議案發生在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鄧州市供電公司(以下簡稱:鄧州供電公司)。

近日,鄧州市供電公司原辦公室副主任、企業法律顧問陳豔找到了尚法新聞(ID:zgsbfzzk)記者,敘說了她的辛酸遭遇一一

2017年12月20日,鄧州供電公司未經組織、人社部門批准,以其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由,下發了《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從2018年1月起停發工資。面對記者,今年51歲的陳豔,手捧《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回想起在公司工作的風雨歷程,滿臉苦澀,內心五味雜陳,充滿傷痛。

據陳豔介紹,自九十年代初,她就進入了鄧州供電公司工作。後來,國有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雙方於2011年7月1月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多年來,陳豔一直擔任鄧州供電公司法律顧問、信訪法制辦主任及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

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她任勞任怨,恪盡職守,為公司處理各種糾紛數百起,挽回經濟損失上千萬元,多次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閒暇之餘,愛好寫作的她,又運用手中的筆,把自己經辦的各類案件深剖細挖,發表在國家及省級報刊雜誌上,樹立了企業良好的外部形象,也給自己贏得了多種榮譽。

陳豔說,如今,她感覺自己幹了一輩子工作,卻被企業無情地拋棄了。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多次交涉無果後,她決定依法維權。

2018年1月16日,陳豔依法向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鄧州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鄧州仲裁委審理後認為,勞動者只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退休,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後,用人單位才能停發工資,使勞動者的貨幣收入做到無縫銜接,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這樣符合《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立法精神。鄧州供電公司在未給陳豔未辦理退休手續、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下停發了陳豔的工資,影響了陳豔的生活質量,與《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相悖。

鄧州仲裁委依法對該案進行調解,但由於雙方分歧較大,不能達成一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條、第26條、第44條規定,2018年4月4日,鄧州仲裁委作出裁決:一、被申請人鄧州供電公司終止與申請人陳豔勞動合同違法,確認無效。 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恢復申請人陳豔原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直至有審批權的部門批准申請人陳豔退休終止。鄧州供電公司不服裁決,於4月16日向鄧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18年10月25日上午,鄧州市供電公司副總經理袁興哲對此回應解釋說:“這一切都是按照省公司政策執行的,省公司有文件,這不是咱自己制定的。像陳豔這種情況系統裡不是一個兩個,而是一批人。”

對此說法,陳豔認為,省公司按照以前規定讓在管理崗位上的管理人員50歲提前退休,是“甩包袱”、是“土政策”,與現行的勞動法規相違背,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是標準的違法行為。

陳豔稱,她已當面向鄧州市人民法院楊俊華院長遞交情況說明的信件,請求早日依法公正審理。楊院長對此曾表示,等他了解一下情況再說。然而,自立案至今,時間已長達5個多月仍未開庭。

記者就此事致電主辦此案的鄧州市人民法院民三庭王嗅庭長求證,王庭長告訴記者:“我在外地出差,我們不會超審限,馬上就要開庭,一定會公正審理,依法辦案!”

尚法新聞(ID:zgsbfzzk)將繼續關注此案的最新進展。

(記者李新勝 見習記者郭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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