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愛情,感動策略只適合這一種!

但凡分手挽回的,我相信大家都使用過感動對方這一招來挽回,只是各自使用感動的形式略有不同,有的是買禮物感動對方,有的是在前任樓下等著前任可以下來見自己一面,有的是各種圍追堵截,把前任搞得特別反感後,試圖用輕生來感動對方的。

我想聽眾中一定也有一部分做過類似以感動對方來挽回的事情,結果大家也都已經知道了,絕大多數的情況是對方對挽回一方深惡痛絕,用更加惡毒的語言或行動去表達自己對這段關係的失望。

例如,你好心好意的送對方禮物,對方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丟到垃圾桶。

例如,你在前任樓下等前任可以下樓見一面,但是從下午四點等到晚上零點,對方依然不願意和你溝通。

但是不可否認,也有極少的一部分使用感動的策略成功挽回的,雖然這部分人數極少,但是我還是想和大家說說,對於這一部分人,這一部分可以使用感動策略的人,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那就是假性分手,挽回方為男方。

雖然現在真假性分手已經變得不重要了,不重要的原因是我們越來越清醒的認識到,真假性的界限越來越模糊,這不僅僅是因為各自挽回的情況有差別,涉及到相處的模式,前任的行為習慣,更重要的是,即使是假性分手,即使是這段感情需要用道歉感動的策略去挽回對方,但是往往挽回方的處理方式不得當往往還是會適得其反。

給大家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大家就更加清楚了。

挽回方為男方,當兵,和女在一起一年多,後來,因為男方沒有時間陪女方,女方經常因為這個事情和男方吵架,後女方提出分手,聯繫方式未刪除未拉黑,兩個人合照的朋友圈也在,男女兩方可以聯繫,女方對自己父母及周圍朋友也未公開自己已經分手的消息。

並且,在男女兩方交流的過程中,女方經常表達自己對男方的不滿,動不動就流著眼淚對男方說“以後你再有了女朋友你可別像對待我一樣,對待別人”。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假性分手嘛。

為了挽回女方,男方使用了各種感動對方的套路,寫情書,打電話,送花,約見面,最後還給女方買了一個大鑽戒,試圖感動女方,可是女方的反應越來越差。

這就和男方在做這些感動對方的事情的時候,具體的表現有關係了,是可以客觀的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訴求,還是情緒化的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訴求;是真的可以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做的事情做到對方心坎裡,還是僅僅依靠自己的主動臆想,一廂情願的認為自己做的就是對方想要的;是真正的可以感動對方,還是僅僅感動了自己?

我還需要提示大家的是,對於女性挽回者,男方提出分手,那就更不要去區分分手的真假性了,因為男方主動提出分手,都是真性分手,唯有並且只有一種情況屬於假性分手,就是男方以發現女方周圍異性較多,男方用分手的方式來提示女方重視自己,除了這個情況之外,都是真性分手。

所以,各位女同胞,在分手的挽回中,就不要天真的認為你的分手類型是假性了。

那為什麼我在這裡還要加一個定語,“挽回方為男方”呢?

我在之前的早報中,就已經和大家說過,女方挽回和男方挽回是有本質的不同的,女方挽回這個行為暗含的意思是“我想讓你對我好,因為我價值很高”,而男方挽回這個行為暗含的意思是“我想對你好,因為你價值很高”。

舉一個形象的例子大家就知道了

有A、B、C三家公司,A公司和B公司都想要C公司的投資。

A公司為了得到C公司的投資,採取了內部整頓的方式,他們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比以往更加嚴格的要求公司業績,同時,A公司還制定了更加科學的考勤制度,為的就是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讓C公司對他們公司留下一個好印象,儘可能的拿到C公司的投資。A公司認為,只有他們自己足夠強大了,他們才能獲得C公司的投資。

而B公司採取的方式和A公司完全不同,他們想盡一切辦法,打聽到C公司負責投資項目的領導,開始和這個領導接觸,吃飯,喝酒,唱歌,用一切方法讓這個領導高興,以求讓C公司對自己留下一個好印象,B公司認為,只有和C公司的人處好關係了,他們才能獲得C公司的投資。

這正好也反應了女方和男方在挽回策略上的不同。

A公司的做法是女方挽回的策略,注重提高自己,注重吸引對方,讓男方心甘情願的和自己在一起。

B公司的做法是男方挽回的策略,注重和對方的溝通,注重拉近彼此的關係,讓女方哪怕是心不甘情不願的複合。大不了,複合後再好好的改善兩個人的關係唄。

所以,感動的策略只適用於假性分手中的,男性挽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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