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打小報告」的行爲,該如何處理?

有人問,“互掐”與“打小報告”有什麼不一樣?兩者之間的確很像,那為什麼要分開來說?我覺得可能最好用例子來說明它們之間的分別。

老李:“老闆,我發覺老陳負責的項目有很大問題。他還背地裡對手下說你的壞話,我實在看不過眼。我覺得你需要採取強硬措施來停止他這種惡行,如果你需要我來指證他,我絕對義不容辭!”

老陳:“老闆,昨天我請老李來開項目的啟動會,我們等了很久他都沒有出現。打電話給他,只找到他的秘書,說他臨時有事出去了,估計來不了我們的會了。老李這種做事方法真令人生氣!”

很明顯,老李是在“掐”老陳,甚至建議老闆採取強硬措施來修理老陳,還願意作證。這是公然宣戰,矛盾已經白熱化。

老陳的行為只是抱怨老李的做事方式,所以明顯還沒有全面宣戰,估計等老闆擺明態度,老陳的態度還是有機會改變的,而老李可能已經過了收回成命的階段了。

對我來說,“互掐”是死線,“打小報告”屬於可容忍範圍。

企業“打小報告”的行為,該如何處理?

我怎樣處理“打小報告”的行為

有一次,我調到一個新的工作崗位,很快我就發覺新團隊裡有打小報告的壞習慣,我馬上安排在員工大會上宣佈一個關於“打小報告”的新規矩。我首先定義了什麼叫“打小報告”。在同事互相合作的過程中,因為大家的價值觀、做事方法不一樣,一點小誤會的產生是很難避免的。如果你遇上這些“小誤會”,請先不要跑到我這裡來“打小報告”。我要求你先與那位同事打招呼,清晰闡述你的“小誤會”。如果你的“小誤會”得不到讓你滿意的解決,那你就可以將事情拿到我這裡來尋求解決,如果這樣,就不算是“打小報告”。

我當天宣佈的新遊戲規矩就是:在來我這裡“告狀”之前,必須先將意見對當事人提出來,如果得不到合適的處理,再來我這裡“告狀”。

沒多久,有一位同事來“告狀”。我首先問他有沒有聽到我宣佈的新的“告狀”規矩,他說有。我又問他是否已經與當事人溝通過,他遲疑了一下,最後承認沒有。我馬上通知秘書將當事人也請到我的辦公室來。

當事人坐下後,我就對“告狀者”說:“你先跟他溝通你對他的意見,我做公證,如果事情得不到妥當處理,我再受理。”“告狀者”最後要求另外找機會先與當事人溝通,然後再來找我。我當然同意這個建議,但“告狀者”以後都沒有再來告狀了。從那之後,我基本上再也沒有接過任何“小報告”了。

企業“打小報告”的行為,該如何處理?

“打小報告”行為的責任在CEO

一把手直接負責團隊的工作環境與氣氛,如果有“打小報告”的習慣存在,這個一定是 CEO的問題,因為這種習慣是在他的容許下才發生的。打小報告說明缺乏互信,還企圖互掐,是一種不能容忍的行為。當 CEO察覺到這種行為出現時,一定要馬上處理。如果這種行為得不到及時處理,很容易被誤會成為“默認”。

健康的團隊價值觀是要鼓勵“對事不對人”,任何合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誤會都需要“直接討論”。“打小報告”是一種低效的溝通行為,如果受到姑息,企業的內耗就會開始滋生。

在外企我觀察到這樣一種現象:越是基層的會議,大家越客氣,都繞著圈說話,但到了高層會議,大家都用一種brutally honest(冷酷的誠實)的方法來溝通,甚至可以說pulling no punches(絕不手軟)。所以高層會議裡面,都是針針見血,毫不給情面,很多沒有進入過高層管理的員工是想象不到的。

作為一名職業經理人,修煉之一就是不斷培養自己高效的價值觀與行為。學會“直接討論”,避開“打小報告”,絕對是專業職業經理人必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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