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長不在了或陣亡後,副團長或參謀長誰的權利大?

與你同行65302139


這麼問就不專業了,軍事主官不在的情況下,並非是副團長和參謀長哪個權力大的問題,而是部隊指揮權應該交給誰。這可以分為上級命令、主官指定和職務遞補三種情況,所謂“軍旅之事,以一而成”,一個團只能有一個戰時指揮員,但決不是靠誰權力大就可以搶來的。



平安格勒戰役後李雲龍躺在擔架上, 囑咐副團長邢志國帶好部隊,這就是主官交代,在與上級失去聯絡或來不及請示的情況下,團長有權指定部隊的臨時指揮員。因為此時趙剛也負傷離隊了,後來李雲龍殺俘被降職誰接掌的指揮權呢?是趙政委,邢副團長和張參謀長都得靠邊。

上級命令很容易理解了,首長說了算,人選可能是副團長,也可能是參謀長,更有可能是某個主力營長火線提拔,還應考慮並非一個副團長的情況。其實,做軍事主官並非是個軍官就合適的,它所需要的殺伐決斷還真不是資歷和級別足夠就能勝任的,在戰場上,如果出現團長陣亡的情況,主力營長更容易成為上級心目中的候選人。



一個優秀的軍事幕僚(參謀長)、一個能幹的副團長未必就是個好團長,這與平時的業務有關。斯大林格勒戰役的保盧斯,就是位非常優秀的高級參謀軍官,《巴巴羅薩計劃》的制定者之一,然而真的成為集團軍司令帶兵打仗時,優柔寡斷的缺點就暴露出來了。

如果李雲龍把部隊交給張大彪暫時指揮,也絕對沒毛病,只是因為獨立團暫時沒有作戰任務,才按級別和慣例交給副團長。



那如果沒有上級命令,團長死的突然也沒有指定呢?那一定是副團長暫時接手部隊,副的本來就是軍事主官的候補人選。但至於事後上級能否追認,亦或是外派團長,那就不好說了。

雙首長制度是我軍特色,民國軍隊雖然沒有團政委一職,在早期卻有個“團附”職務,注意它不是“團副”,而是類似於“團長助理”的角色。一旦團長出事, 團附也有接過指揮權的機會,在沒有上級命令或團長“遺言”的情況下,順位接班人應該是副團長、參謀長、團附、各營長。



昨天有回答過參謀長和副職誰的級別高誰的權力大的問題,我的結論是參謀長雖然級別、軍銜略低於副職,但因為是主官親信,實際權力要大於副職。比如第六戰區司令長官陳誠赴滇組織遠征軍時,戰區長官由孫連仲接手,抗戰勝利前又換成陝軍出身的孫蔚如,但第六戰區的實權,始終掌握在參謀長郭懺手裡。

無它,郭懺是土木系“四大金剛”之一,陳誠的絕對心腹,只要他這個參謀長在,兩個孫長官都不能成為戰區真正的老大。



但是參謀長的權力是依附於主官而存在的,因此微縮到一個團裡,團長是否“健在”決定著參謀長的權限大小,畢竟從資歷和級別上說,副職是普遍高於參謀長的,如非有特殊的情況,火線出任“代理團長”也是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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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產黨領導的隊伍裡、團長沒在位時或者陣亡時,取代團長候選人有:政委、參謀長、副團長、營長。

政委就是上級派來的監軍,平時與團長是平起平坐相互牽制的權力,團長不在時有可能政委代理團長;

參謀長和副團長說白了就是團長的助手,團長若能力很強,幾乎不大重用助手,助手成了多餘的閒職,啥權力都沒有,團長不在時可能不會把指揮權交給助手,除非是上級的任命。團長若不是全能,平時靠的就是左膀右臂的助手,團長不在時有可能助手取代團長;

團裡幾位營長都是團長手下獨當一面的頭領,1營是團裡打硬仗最精銳的嫡系營,所以團長陣亡時大多數是1營的營長晉升為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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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長不在或陣亡後,誰的權力大,你我說了都不算,而是上級說了算,上級讓誰主持工作誰的權力就大,不過上級一般會讓政委主持工作,輪不到副團長或參謀長。

團長死了或者不在,在沒有正式任命前,上級如果讓副團長代理團長,參謀長就要聽副團長的;上級如果讓參謀長代理團長,副團長就要聽參謀長的。

不過正常情況下,上級一般會讓政委暫代團長,副團長、參謀長都撈不著。

《亮劍》裡李雲龍被免了團長之職,上級就命政委趙剛暫代團長一職,雖然是電視劇,卻是符合事實的,鑑於政委一般不擅軍事指揮,他更相信誰的指揮水平,誰就更有發言權。

下面探討一下,部隊首長的排序。

一般而言,部隊有5個首長,以師為例:1號首長師長,2號首長政委,3號首長副師長,4號首長副政委,5號首長參謀長。

這其中,前4號首長是部隊級首長,參謀長既是部隊級首長,也是部門負責人,因為師部機關有三個部門:司令部(參謀部)、政治部、後勤部,部門負責人分別是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後勤部主任,但只有參謀長被稱為首長,地位高於政治部和後勤部主任。

驗諸我軍歷史,參謀長的地位、權力和發展前景,始終在軍事副主官之下。

八路軍

八路軍時期軍隊設置比較複雜,政委、政訓部(政治部)等政治主官在各個師、旅、團的設置都不一樣,但無論如何,只要有參謀長,其位置必定在軍事副主官之後。

比如八路軍總部,總司令朱德、副總司令彭德懷、參謀長葉劍英;下轄的115師、120師,129師的參謀長也都排在副師長之後。當時的軍事副主官如彭德懷、聶榮臻、楊勇、肖克、王震、徐向前、陳再道、王近山等,他們今後的軍事生涯和最終成就,普遍高於同時期的參謀長。

解放軍

有人舉出東北野戰軍的例子,說東北野戰軍的1號首長司令員林彪,2號首長政委羅榮桓,3號首長參謀長劉亞樓,說毛主席給東北野戰軍發電稱呼“林、羅、劉”,東北野戰軍司令部向下發電也稱“林、羅、劉”,說明劉亞樓是3號首長,地位比副司令、副政委高。

這無疑是憑主觀印象得出的錯誤認識。

1948年1月1日,東北民主聯軍剛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實際上是一個領導機關,掛東北軍區和東北野戰軍兩個牌子,林彪任司令員兼政委,高崗任第一副司令員兼副政委,呂正操、周保中、肖勁光任副司令員,羅榮桓任第一副政委,陳雲、李富春任副政委,劉亞樓、伍修權任參謀長,譚政任政治部主任。

這個排序很明顯,參謀長劉亞樓排在司令員、政委、第一副司令員、副司令員、第一副政委、副政委後面,但排在政治部主任前面。

後來為了便於作戰指揮,東北野戰軍領導機關獨立出來,林彪任司令員,羅榮桓任政治委員,劉亞樓任參謀長,未設副司令、副政委,參謀長就是3號首長。

1949年3月11日,東北野戰軍改稱第四野戰軍,林彪任司令員,羅榮桓任政委,蕭克任參謀長,還是未設副司令、副政委,參謀長仍然是3號首長。

1949年5月12日,第四野戰軍領導機關與中原軍區領導機關合並,組成第四野戰軍兼華中軍區領導機關,林彪任司令員,羅榮桓任第一政委,鄧子恢任第二政委,蕭克任第一參謀長參謀長蕭克又排到第二政委也就是副政委後面了。

第四野戰軍部分下轄的兵團、軍,一般都設司令員(軍長)、政委、副司令員(副軍長),副政委(兵團),參謀長地位和排序都在副司令員(副軍長)、副政委之後。

和平年代

和平年代的軍隊幹部培養模式有一個趨勢,即參謀長成為培養軍事主官的重要崗位,不少軍區或軍隊的軍事主官都是由參謀長,而非軍事副主官提任,

不過一旦到戰爭時期,時任軍事副主官顯然比參謀長更具影響力,因為他們具備參謀長沒有的決策權和指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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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政級別上來說,副團長和團參謀長是平級的。他們都是副團級領導幹部。從職務屬性上來說,副團長的職務比參謀長高,但從權力的角度來講,可能是參謀長的權力更大些。副團長屬於團領導,而參謀長只是部門領導。有的情況下,副團長可以領導參謀長的工作,但參謀長不可能領導副團長。副團長雖然是團領導,但他的職責大多與團長責職責相重合,在實際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以團長為主,副團長起輔助作用。當然,副團長也有直接主管的工作,他主管的工作是按領導班子分工確定的。所以,在團長政委在位的情況下,副團長對工作的主導方面不會很強。而參謀長是司令部的首長。他的職責,是法定職責。團參謀長可以主導司令部的主要事務。因此,用一句通俗的話來說。副團長是官大權力小,參謀長是官小權利大。而且,司令部是部隊各職能部門中最重要的。與作戰直接相關。所以,副團長的職務雖然比參謀長稍高一點,如果在兩者之間選擇,許多熱愛部隊的軍官還是會選擇參謀長。

這個問題是問團長不在或陣亡的時候,副團長和團參謀長誰的權力大?提問的目的不是很清楚。因為副團長和參謀長的權責,與團長在與不在,沒有什麼關係。這裡問的大概是團長不在時,以上二位誰可以代理團長工作?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同的情況下,會有不同的安排。正常情況下,和平時期假如團長休假或是其它原因不在位的時候,一般是有副團長暫時代理團長職責。這種代理,與完全履行團長職責有很大差別。他只是負責處理簡單的日常軍事工作。重大事情的解決,是要集體研究的。在副團長之上,還有政治委員,他與團長一起成為部隊的軍事政治主官,兩個都是一把手。集體研究時,黨的領導,以書記為主導。所以,團長不在時,既使是副團長臨時代理團長職務。遇到大事主導權在政治委員的手上。集體討論時,也會徵求正在體假的團長的意見。

以上是在平常時期,如果是在戰時,團長也就是部隊的主要軍事首長陣亡之後,接替其職務指揮部隊的,都會提前安排。按常規,團長犧牲之後,一般是副團長接替。如果政委可以勝任,政委也可以。在團長陣亡後,作戰指揮工作,按提前計劃實施。如果沒有計劃,假如副團長是之前計劃的接替人,現在他也陣亡了。這時,在場職務最高的可以臨時安排指揮人員。政委是職務最高的,他可以決定是自己指揮,也可以安排參謀長代行軍事指揮員的職責。


七月流火140400643


團長陣亡了,誰的權利更大與團長陣亡了,誰將會頂替團長的職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大家都知道,第四野戰軍給中央發報請示時,總是署名林羅劉,這意味著什麼?權力的排位。但是假設林不在了,誰頂?羅不可能,羅是政工幹部,不擅長軍事決策。一般是選剩下的幹部中軍事決策能力最強的那個,而不一定是職務最高的那個。因此,在八路軍115師時期,林彪遭閻錫山哨兵誤傷赴蘇後,頂替師長職務的不是副師長,也不是政委,而是主力旅343旅旅長陳光,擔任了115師代師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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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團長改成師長】

先說一下師長等指揮官與參謀長在職責上的區別。

師長的職責是指揮軍隊作戰。參謀長的職責是制定作戰計劃,參謀長的權力就是管幾個參謀,一起出謀劃策。參謀長集思廣益,制定作戰計劃。

一個優秀的參謀長制定的作戰計劃,都有幾種方案。每種方案都有應急預案。

參謀長把幾種方案提交給指揮官後,指揮官選擇一種最優的方案。這個最優的作戰方案中,會有很多突發情況的應急預案。

還需要說一點。

如果A軍隊作戰,連戰連勝。但作戰時遇到的情況,都在作戰計劃之中。不能說明軍隊的指揮官優秀。只能說明參謀長優秀。

如果B軍隊作戰。連戰連捷。作戰中遇到多次突發應急情況,都在作戰計劃之外。指揮官沉著冷靜,改變戰術,果斷處置,化險為夷。這才說明指揮官優秀。

講到這裡,如果師長陣亡了,顯然軍隊的作戰,由副師長負責指揮。參謀長只能管幾個作戰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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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不可以一概而論,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軍隊,或同一個國家不同時期的軍隊,副團長和參謀長的權利是並不一樣的。以抗戰時期我軍八路軍部隊為例,雖然一個團的部隊團長是軍事主官,由於受到蘇聯的影響,實行的一直是政委負責制。

也就是說,在重大關鍵時刻,政委是有一票否決權的,政委的權力,實際上大於團長。因此,在團長不在或陣亡時,如果政委仍在,那麼毫無疑問的,肯定是政委接掌這個團,根本就沒有副團長或參謀長的什麼事兒。



但是,如果排除政委的因素,或者說政委如團長一樣不在或陣亡,那麼,這個建制仍在的團級部隊,副團長或參謀長,誰的權力更大呢?應該由誰接任呢?這個問題,依然需要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由上級指認。這種情況發生在該部隊並未失聯,仍與上級有聯繫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軍事主官不在或陣亡,那麼,副團長或參謀長會第一時間向上級指示,上級也會指認某一個人暫時帶領指揮部隊,或直接直接提拔提拔某個人為正團長。



在這種情況下,副團長或參謀長的機會均等,都有被上級指認為軍事主官的可能,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事實上,如果發生了上述情況,副團長和參謀長也並非是絕對人選。上級也有可能並不從副團長和參謀長中選舉新的軍事主官,而是在其他營級或副團級幹部中火線提拔,例如,經驗豐富的主力營營長,也是競爭的有力人選。


第二種情況,團長離開或陣亡前指定人選。這種情況下,也依然沒有什麼好爭的,如果團長指定了副團長接手,那麼就沒有參謀長什麼事兒,反之亦然。作為一個團級部隊,團參謀長是高級幕僚人員,通常來說也是團長最為信任的助手。就信任度而言,團參謀長與團長的關係通常比副團長更近。因此這種情況下,參謀長被指定接手的概率要高於副團長。

第三種情況,團長突然陣亡,未指定人手,同時又與上級失聯。這種情況下只能由仍然存活的幹部自行指定。由於副團長和參謀長並沒有直接統屬關係,一般來說,由仍然存活的團級幹部中軍銜最高的人接手。如果軍銜一致,那麼也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例如,抗戰時期的八路軍部隊,副職幹部的權力和地位,顯然要高於參謀長。例如在朱德司令員返回陝甘寧邊區後,抗戰期間幾乎八路軍的所有軍事行動和領導,都是由副司令員彭德懷指揮的。而且,從1955年的授銜中也可以看出,八路軍三個主力師的副師長,通常為元帥或大將軍銜,而參謀長只有上將或大將軍銜,明顯低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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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級及以上作戰部隊的排名是:正職、副職、參謀長;政治處主任。旅、團級的作部隊的排名是:正職、副職,參謀長。

團級單位,平時,政委、團長是平級,政委主理政教工作及日常事務;團長主理軍事培訓及日常事務;參謀長協助政委、團長工作。戰時,作戰以團長指揮為主,政委、參謀長協調團長指揮。如果團長陣亡或受重傷退下火線,在與上級失去聯繫的情況下,應該第一代理指揮人選是政委,或徵得政委同意,由團長指定副團長指揮。如果與上級仍保持火線聯繫,則由上級指定人選指揮。

從以上排序,團級作戰單位,團長陣亡或重傷退下火線,一般情況下,應是副團長順位接替團長職務,而參謀長仍然履行參謀長原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應該這樣認為:戰時副團長的職位、權力、所承擔的責任大於參謀長。

據《軍報》報道:部隊集成軍“合成營"也設立“副營職參謀長",被稱為“軍中最小參謀長",試行“指揮員+參謀長"編組模式,這應該是立足於戰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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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是副團長權力大,但是參謀長會直接指揮部隊。這主要是編制問題。副職一般都有掛職的意思,主要負責後勤方面的事(副總司令除外)。部隊是有分工的,一般來說會一個正職下面還會有副職,政委,參謀長。由於黨指揮軍,因此政委會在團長不在的時候可以直接接管部隊,而副團長則排在政委後面。但是不管是政委還是副團長都不是一線指揮員,他們對打仗的事都不是很懂。而參謀長則是一線指戰員,指揮打仗本來就是他份內的事,團長在不在他都是前線指揮員,他更有作戰經驗。

其次,作戰計劃一般是由參謀長提出來的,然後團長審批執行命令,如果在戰鬥中團長犧牲了,那麼參謀長就成了唯一知曉作戰計劃的人了,由他來接管部隊指揮也就合情合理了。比如,在《亮劍》打平安縣的時候,李雲龍睡覺了就由張大彪指揮部隊,而當時的邢志國則負責後勤調撥,各種武器彈藥與糧草的調撥運送,還有聯絡援軍都是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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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團長和參謀長都是副團級,兩個人的行政級別是一樣的。在和平年代和近幾年的提升來看,組織重用的人一般都會安排在參謀長這個崗位上進行鍛鍊,使其具有指揮作戰的經歷,而副團長則可能會有下面的營長或副參謀長、後勤處長等崗位提升,相對來說缺少全面指揮作戰的歷練,這就會讓其在與參謀長的競爭中處於劣勢。當然副團長作為第三號首長,雖然沒有實權,但作為班子成員在重大問題上有發言權,如果開會決策時對哪個部門來個否定意見也是很難受的,所以不管哪個部門都會給予充分的尊重,事前徵求意見等都是必要的。

在戰爭時,如果團長不在了或陣亡了,一般按照預備名單進行遞補,副團長或是參謀長都有可能,這主要取決於兩個人的資歷或是影響力,看看誰能駕馭這個團隊。

當然,不管是誰接替團長的指揮權,都是要在一個班子裡工作,黨內領導的原則是黨委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必須要遵行這個原則,重大問題決策肯定是集體研究決定,然後按照分工的原則分頭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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