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齊全的「違建」項目擱淺13年,就沒人管嗎?

“五证”齐全的“违建”项目搁浅13年,就没人管吗?

“五证”齐全的“违建”项目搁浅13年,就没人管吗?

《黑龍江省公路條路》截圖

據人民日報報道,2003年,黑龍江省鶴崗市建城房地產開發公司與佳木斯市郊區長勝村合作建設商貿綜合樓,該項目為招商引資項目,被列為市政府重點工程,並依法辦理了相關手續即“五證”。

但2005年工程快完工時,開發商接到黑龍江省公路局佳木斯管理處的處罰通知:工地前的公路為一級公路,50米內的建築屬於違章建築,應停工並拆除。此後,工地道路出口遭封堵,項目被迫停建。

13年來,相關部門各執一詞,建設項目陷入“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境地。

“五證”齊全的建設項目,被公路管理部門認定為違建,聽起來有些奇怪:為其發證的當地規劃、建設、國土等部門均稱,審批手續依法辦理;涉事公路部門則稱,認定項目違建也是依法。究竟是“法”存在打架問題,還是執行者在法律法規的理解上有問題,歷經13年仍未釐清,最終只能由城建公司和農民工承擔由此帶來的鉅額經濟損失,實在是說不過去。

2003年規劃立項時符合公路管理要求,當時那條公路等級為二級;而到了2005年,省交通廳制定“遠期”規劃,要求該段路須按一級公路建築控制區控制。也就是說,“五證”齊全的項目2003年時合法,2005年公路規劃升級後不合法了。

這等於是在用今天的規定約束昨天的行為,明顯違背“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則。

但更叫人困惑的問題,面對明顯違法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人“有理說不清”。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一直明確認定建設項目不違法、“五證”有效;但公路管理部門則堅決認為“信訪人訴求不合理,不予支持”。

按理說,行政部門之間對同一問題存在不同的理解,是常有的事。但部門間“打架”,一打就是十幾年,不管是找不到合理有效的解決辦法,還是解決路徑失靈,都不正常。

這其中暴露的,是事發地管理秩序的混亂:建設項目“五證”先是合法,接著被後來的公路“遠期”規劃給否定,生生地作出“違法”定性,然後是各部門間各執一詞,卻沒有更高的層面站出來協調衝突、維持秩序。也正是因為內部秩序機制失靈、“守夜人”缺位,“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局面才出現。

按理說,行政訴訟應該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路徑,但如果有關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之間有效協調,問題或許在前端就能得到及時解決。很多問題,就是沒人認真對待,才一拖拖成“歷史遺留問題”的。

“五證”齊全的“違建”項目擱淺13年事件,可謂當地營商環境建設的“負面樣本”。這一事件能否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檢驗著當地優化營商環境的誠意與決心。

非但如此,建設項目所涉公路50米內陸續建起加油站、超市、汽修廠、餐館,卻不見公路部門阻止,唯有這個“五證”齊全的項目被封堵,這裡面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的問題,也需要更明晰的解釋。

馬滌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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