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河南駐馬店一在建工地發生塔吊倒塌事故


突發!河南駐馬店一在建工地發生塔吊倒塌事故

2018年10月28日下午5時左右,位於駐馬店市驛城區雪松路與前進路交叉口北150米東側的鵬宇新城施工現場,發生一起塔吊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現場多人重傷,傷亡情況不詳。事故引起市、區領導高度重視,目前,所有傷者已全部轉運至當地醫院搶救。

突發!河南駐馬店一在建工地發生塔吊倒塌事故


據悉,事發工地為駐馬店市鵬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在建設中的鵬宇新城四期項目。

突發!河南駐馬店一在建工地發生塔吊倒塌事故


總結全國各地常年不斷的塔吊倒塌事故原因,從大的方面看不外乎三個:一是塔吊安裝與拆卸方面的問題,二是使用方面的問題,三是塔吊本身的質量問題。

一. 安裝與拆卸方面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 安裝與拆卸隊伍無資質,無證承攬拆裝任務。安裝與拆卸單位人員、設備、技術等方面均不具備條件的要求,是導致事故重要原因。

2. 安裝與拆卸無方案、無安全技術交底,憑經驗。拆裝單位不編制拆裝方案,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憑經驗違章蠻幹,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 安裝與拆卸施工中違反拆裝程序。拆裝單位在拆裝過程中不按塔吊使用說明書中關於拆裝的先後順序進行拆裝,不按拆裝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圖省事,憑想象。

4. 不辦理拆裝申請和驗收手續。塔吊使用單位和拆裝單位不按規定辦理拆裝申請和驗收手續,失去了政府主管部門把關的機會。

二. 使用方面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 操作和指揮人員無證上崗。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未按規定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資格證書上崗作業,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能和知識。

2. 操作和指揮人員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如超載起吊、斜吊,在施工現場用塔吊吊住砼泵輸送管打砼且隨意迴轉等等。

3. 操作人員對設備日常檢查、保養不夠,致使塔吊存在機械方面的安全隱患。如對塔吊力矩限制器性能瞭解不夠,對其是否真正起作用不清楚,致使在其失效的情況下,誤以為其工作正常而導致事故。忽視了人的因素,如在什麼幅度、能夠吊多重,心中無底或不明確。

4. 對操作和指揮人員教育培訓不夠。很多單位只做到了崗前培訓,而忽視了對操作人員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方面的持續培訓和提高,忽視了對指揮人員的持續培訓。

三. 塔吊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 設計問題。力矩限制器的設計存在缺陷,靈敏度較差;鋼結構設計受力不合理,液壓系統設計缺陷等等。

2. 零配件問題。力矩限制器元件質量問題鋼結構所用鋼材材質問題;液壓系統元件質量問題等等。

3. 製造問題

3.1 鋼結構焊接達不到要求。焊縫的高度不夠,存在氣孔、夾渣甚至虛焊等缺陷,特別是塔帽、大臂、平衡臂等部件上的重要連接部位存在焊接質量問題。

3.2 鋼結構幾何尺寸與要求不符。下料未按要求,鋼材截面尺寸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

4. 出廠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的問題,無出廠合格證,屬假冒偽劣產品。無批次說明,對原有設計的改動也沒有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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