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生態補償機制進入「3.0」時代

近日,第三輪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正式簽署,標誌著新安江生態補償機制進入“3.0”時代。

2011年,在財政部、原環保部的推進下,新安江流域開展了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試點,安徽浙江兩省以水質“約法”,共同設立新安江生態補償資金。兩輪六年多的試點期間,堅持“生態保護”一個目標,突出系統治理和綠色發展兩個重點,新安江水質保持為優,浙江千島湖營養化問題得到改善,流域實現了生態、經濟、社會、制度四個效益。

此次安徽省、浙江省政府簽署的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的協議,時間為2018-2020年,兩省每年各出資2億元共同設立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資金,依然以流域跨省界斷面水質考核為依據進行“對賭”,但對水質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輪補償提出,要積極探索多元化、市場化的補償機制,一是鼓勵和支持通過設立綠色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融資貼息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新安江流域綜合治理和綠色產業投入。二是充分發揮杭黃鐵路等重大交通設施的聯通作用,按照產業互補、生態共建、發展共享的原則,積極創設平臺,強化杭州市和黃山市的產業項目對接,協力推進黃山市加快實現綠色發展,把黃山-新安江-千島湖-富春江-錢塘江打造成長三角乃至全國最美生態旅遊風景帶。

特別是近期,杭州都市圈第9次市長聯席會議正式批准黃山市、衢州市加入杭州都市圈合作發展協調會,提出共同保護西部生態屏障,加強杭州(淳安、建德)與黃山市的新安江流域交界地區生態環境的一體化保護;共建一流文化旅遊樣板區,充分發揮西湖、大運河、黃山、西遞宏村等世界遺產的帶動效應,打響徽文化品牌,打造名城—名湖—名山黃金旅遊線路,打造獨具東方魅力的世界知名旅遊目的地;共探生態文明制度,以湖州、杭州、黃山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深化建設為重點,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以及用能權、排汙權、碳排放權等交易市場政策機制創新,構建激勵約束並重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繼續爭取和深化國家新安江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推動建立與上游聯動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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